06.14 借1萬變3萬再變6萬 男子一步步陷入“套路貸”

遼瀋晚報/於海濤

著急還信用卡,無奈找到個人借高利貸,原本借來一萬元錢,在借款協議上卻變成3萬元。

在還不上錢的情況下,他的借款協議還被轉手了,無奈之下又簽下了一個借款6萬元的協議。

借1萬變3萬再變6萬 男子一步步陷入“套路貸”

王先生徹底陷入到“套路貸”裡,在債務無法還清情況下,討債者找到王先生家裡和工作單位,對王先生進行恐嚇,無奈的王先生只能報警。

近日,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經縝密偵查,打掉一“套路貸”詐騙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

借1萬元簽下3元借款協議

2018年2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5歲)在得知被害人王先生急需用錢償還信用卡欠款的情況後,主動聯繫被害人並將其介紹給犯罪嫌疑人徐某(男,25歲,遼寧省鐵嶺市人),稱徐某可以借錢給他。

犯罪嫌疑人王某收取犯罪嫌疑人徐某及其同夥盧某(男,27歲,遼寧省鐵嶺市人)好處費3000元。被害人隨後在徐某處借得1萬元,卻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籤下了借款協議,承諾3月5日還款3萬元。

借款被轉手 簽下6萬元欠條

其後,犯罪嫌疑人徐某以3萬元的好處費將被害人借款的債權轉給犯罪嫌疑人祁某(男,31歲,瀋陽市法庫縣人),祁某隨後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其重新簽訂了借款協議、承諾書,約定還款6萬元。犯罪嫌疑人祁某讓其同夥、犯罪嫌疑人孫某(男,31歲,瀋陽市法庫縣人)詳細記錄了被害人家人的電話號碼,用於強迫被害人還款。

3月12日,犯罪嫌疑人祁某、孫某用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還款,並多次帶領被害人到其單位及親屬家中索要欠款,造成惡劣後果。3月13日,被害人被逼無奈選擇報警。5月25日,民警經工作將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

借1萬變3萬再變6萬 男子一步步陷入“套路貸”

目前,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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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套路貸

“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財產的藉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而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高額利息並返還本金,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

“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由於“套路貸”隱蔽性強,且利用公權力“掃尾”,被害人很容易上當。

“套路貸”犯罪的基本特徵

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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