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二審當庭稱,如維持死刑判決將捐全身器官,你怎麼看?

行攝青年


今年2月9日,杭州中院對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兩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莫煥晶不服判決上訴。

5月17日,浙江高院開庭審理,莫煥晶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稱:“如果法院能對我減刑,我會在監獄內好好改造。如果法院維持原判,我將全身器官捐贈給有需要的人。”

就本案來說,本案造成的損害後果、社會影響等各方面都極其嚴重和惡劣,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可能性極高。

判決死刑是法律最高的刑罰,也是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最大的補償。

死刑犯願意捐獻自己的身體器官,一定程度上也可能說明她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危害,並且願意用這種方法來進行彌補和悔改。如果對她最後悔改的機會和要求都加以剝奪,未免太過殘忍。同時死刑犯雖然沒有政治權利,但是仍有權處分自己器官和遺體,其民事權利並未被剝奪也不能被剝奪。

況且中國每年仍有約30萬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著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為1萬餘例。自願器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來源,現在資源捐贈器官的比例極低,而市場對於需求卻極高。通過遺體捐贈可以挽回或拯救許多人的生命,或許也是贖罪、彌補、悔改的一種途徑。


葉律師


就其危害,再加上恨不得立即要她償命的洶洶民意和憤怒悲傷的受害家屬。她的死,只是時間問題。上訴,也不過是推遲死亡時間而已。



福垊看到莫煥晶因為賭博而利令智昏的盜竊、縱火,尤其是縱火造成四條鮮活生命就此逝去。其中一個是端莊舒雅的女士,三個還只是可愛的孩子。福垊這個廢除死刑者,也認同對其處以極刑。這並不矛盾,一是廢除死刑需要時間,對嚴重危害他人性命,至少現在不能廢除死刑。更何況,她除了危害過大外,道歉和補救的誠意遠遠不夠!



她曾給受害者家屬林先生致信,表達自己的心跡,然而給大眾的感覺卻是心機!她說:“(我)真是罪該萬死,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挺感人的,受害者家屬還有幾乎每一個關注案件發展的網友,都恨不得她立即伏法。聽到此言,大家很欣慰。可她上訴了。上訴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我們應該尊重。但你這樣的套路,改變不了結果卻加深輿論對你的非議。



5月17日,二審上,你又說出了“如維持死刑判決,將捐全身器官”。這話又立刻讓人想到你的致歉信。結果無法改變,捐出器官,有益社會,為己贖罪。只到今天,2018年6月4日,她還在強調其自首情節。律師無可厚非,求生無可厚非。人難免犯錯誤,但可以努力不犯罪,犯下罪必定要償還的。下午15點後的判決,我們都能想象的到!

她給我們的教訓就是,千萬不要沉迷賭博,遇事一定三思後行,犯下的罪就不要以心跡展現心機了!願受害者天堂安息,願受害者家屬走出陰影。你們的大仇,即將要報!


福垊


2018年5月17號,杭州保姆縱火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該案被告莫煥晶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稱:“如果法院能對我減刑,我會在監獄內好好改造。如果法院維持原判,我將全身器官捐贈給有需要的人。”



由陳述可見,莫煥晶還對於活命存有一絲幻想,希望法院改判減刑。至於後面的半句話,說是願意捐獻全身器官,到底是真是假目前不好判斷。有可能是想通過捐獻器官的話,博得人們的同情,從而改判;也有可能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心理懷有對被燒死的一家4口的愧疚,滿懷罪惡感,想通過此種方式贖罪。



筆者認為,凡是被判處死刑的人,都是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他們做出了大惡之事,一旦被判處死刑,應該都動員其捐獻器官,用死後的善行,來贖回自己做出的罪惡。



莫煥晶的死刑應該無論如何不可能改判,即便她死後捐獻全部器官,依然不能贖清罪行。但這種捐獻器官的方式我覺得可以借鑑,給我們新的思路。你說呢?


文軒閣


這個案子,上訴完全是公民權利,一審二審也是在履行法律的程序正義,這件事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判處死刑,維持原判,沒有意外。

這個保姆也不用幻想,想的太多失望會大,如果想多活幾天,這個願望實現了,所以,這個案件不是兇手死不死的問題,而是怎麼死和哪天死的問題。

今年5月17日,浙江高院二審開庭審理,莫煥晶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稱:“如果法院能對我減刑,我會在監獄內好好改造。如果法院維持原判,我將全身器官捐贈給有需要的人。”

這句話其實她完全可以只說另一半,減刑絕對不可能了,想改造已經沒有機會了,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保姆的求生慾望,但是隻是一個慾望而已,就像她放火也是為了慾望一樣,那四口死難者,在天有靈也是不會放過她的。

現在法院維持原判幾乎板上釘釘,所以要是想捐獻器官贖罪,這點我支持,這個保姆是思想有罪,但身體器官無罪,如果死後也能做點貢獻,這也算是贖罪的一種方式,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此話不假,所以她的這番話,我還是積極評價的。

對於這個保姆來說,她的餘生,包括死後,一定還是在贖罪。


韓東言


支持嚴判重判,狼心狗肺的東西,三個可愛的孩子和他們的媽媽,一個小家庭,兩個大家族的成員一輩子會生活在自責和各種回憶中,憑什麼讓她活著。

賭博、吸毒、網絡遊戲、網絡貸款是毒瘤,任何人沾上都會把自己的人生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我的鄰居家的兒子常年賭博,所以隔三差五就會有人上門鬧事,找這個20多歲孩子的父母要錢。所以我們全家遇到過:

1.大年初一扛著花圈上門要債的。

2.夜裡十二點在門口敲不鏽鋼盆要債的。

3.無時無刻可能出現的各種要債的。

鄰居老兩口能賺錢,在年輕時疏忽對孩子的管教,現在生活在各種不安的日子裡,同層甚至一單元的鄰居都被搞的精疲力盡。原來老兩口自己也愛打牌,經常有各種朋友上門,自從兒子愛上賭博之後,就斷了和各種牌友的往來。

所以,整棟樓的上上下下的鄰居經常會被這個家庭的教育故事當成負面典型來警醒自己,如果在孩子需要父母的時候,父母卻各種找藉口後退不管孩子,到年老時就是這個待遇。

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希望她來世做個好人。也警醒更多沉迷賭博(黃、毒、賭)的朋友們,且行且珍惜!


九鬥學生心理


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此前曾表示死後願意捐贈全部身體器官

(圖片、素材來源網絡,文章原創,歡迎關注)2018年9月22日,當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莫煥晶已經死了,她於昨天早晨被執行了死刑。死前她的家屬拒絕見她最後一面,她一個人在孤獨、恐懼與內疚中度過了臨死前的最後一個夜晚。為了這一天,林生斌等了一年又三個月,在那500多個日日夜夜裡難以安睡。當得知莫煥晶被執行死刑的消息,他再也掩蓋不住自己激動的內心,淚流滿面,併發微博連用三個“槍斃了”,問遠在天堂的老婆孩子看到了沒,以此告慰親人。

在此前案件審理的過程中,也就是今年的天月份,莫煥晶曾表示如果自己能夠獲得減刑,她會在監獄裡好好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如果法院維持死刑原判,她願意捐贈自己的全部身體器官,用於醫治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為社會貢獻自己最後的一點點綿薄之力。或許是莫煥晶的罪行太重,只能用死刑來告慰受害者家屬,或許是人們希望她能為這個社會做一點貢獻,所以,她還執行死刑了。‘

而他是否依照先前承諾的那樣,將全身器官捐獻出來,造福社會,由於並沒有公佈具體情況,還不得而知。但是,我想即便是她真的捐獻了身體器官,她還是會被人們所唾棄。或許,都不一定有人願意使用她的身體器官進行移植,她的身體器官也只能用於科學研究,而不能被用來救人。

莫煥晶被執行死刑,她因一項技能被林生斌看中,領7000的月薪

回想起當初,不知莫煥晶在死刑前可有那麼一絲的悔意?作為一個保姆,她有著人人都羨慕的待遇。一個月工資7000多元,住在僱主林生斌的家裡,吃飯住宿也不用額外花錢,平時也不用太多的照看小孩。林夫人很賢惠,三個孩子也很乖,林生斌一家人平時也經常出去旅遊。莫煥晶這份工作可以算得上是錢多事少假期多,絕對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好工作。

她被林生斌看中的一點就是會開車,這也是她唯一值得稱道的技能了。她只需要做的在林生斌和老婆上班,沒空去接孩子下課的時候,把車開出去,接孩子上下課,僅此而已。不僅如此,作為僱主,林生斌和妻子的心真的是很善良,聽說莫煥晶家裡有困難,也是一次又一次的慷慨解囊。就算是知道她的行為不檢點,會偷東西,有一次被抓了個正著,聽到莫煥晶的哀求,夫妻倆還是心軟了,繼續讓她留了下來。

可沒想到她為了掩蓋自己偷竊家中財物的罪行,竟然縱火燒房子,還想以此邀功獲取更多的錢財。卻因此害得林生斌家破人亡,三個可愛的孩子和美麗賢惠的老婆再也回不來了,林生斌也為此出家。她雖然死了,但這對林生斌來說卻與事無補,空蕩蕩的房子裡就剩下自己一個人,再多的賠償又有什麼用,悲痛和孤獨是無法抹去的。希望林爸爸能夠堅強點,好好面對未來的生活。


科技民生


想想都能知道那是鱷魚的眼淚,黔驢技窮的一種表演罷了。或許是對死亡的一種恐懼,不得不想的一種辦法。

如果真的良心發現就會要求去死,去陪伴那天堂的母子。就不會去上訴。

母子四人無緣無故,一家人幸福美滿的生活,突然被莫煥晶一個不靠譜的想法給葬送了。如果莫煥晶活著,那林先生情何以堪?他的感受誰能理解?他的痛誰來補救?



莫煥晶既然能上訴,目的就為了減刑。說如果維持原判,她會捐獻所有的器官。無非是為博得減刑的一種說辭而已,橫豎都感覺此女可惡。多活一天都是對死者的不敬!三個花一樣的生命,一個美麗溫柔的妻子,就這樣陰陽兩隔,那種撕心裂肺的痛只有林先生自己能體會。



莫煥晶所有器官換來的微笑,也不足以彌補那失去的美好。話不多說,趕緊進地獄以告慰在天的英靈和生者的心!

這個讓生者痛死者恨的莫煥晶,就是人間奇葩,活著會傳染他人。死了還能起到警示作用。


徐滔澤



用戶老書


像這樣一個殺人惡魔,天理難容。顧主對她好,把她當個人看,而她,先是偷竊,後來財迷心竅,居然想出放火救火的花招,害死善良無辜的人。若是這樣,你還想活著,能活著,這叫我們這些人,這個社會的法律制度情何以堪……想想善良的小貞,想想天真可愛的孩子,再想想生不如死的林先生,她必須死,沒有活的理由。她一人抵四命,那麼扭曲邪惡的賤命,還有什麼好不甘心的。你也有家人有孩子,別再活著給他們丟臉了。至於捐贈什麼遺體,既然真想捐,就別祈求活著。


雨後春芽11


本人只是以事論事,對誰都一樣,包括我自己,法律面前倡導人人平等,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其實這件事後,大多數不必要上訴了,上訴也會維持原判。因為這是故意縱火罪,犯罪主觀很明顯,這是一個賭徒所有的通病。僥倖的心靈普及廣,博一博單車變摩托。二審庭審的時間安排也有特殊意義,《5月17日9時》,意是我要去就死。總之,法律很人性化了,從事件因果來看,事態嚴重,影響社會風氣,立刻執行都已經符合條件。再說,人體器官不是你想捐就捐的,也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條件。只有心恨手辣的人才說出這番話,換作是我,早日伏法才是留給世人的警鐘,和諧社會需要你我共同遵守,維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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