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3 在不同省份是否可以同時繳納社保?

有為朋友在兩個區工作,而且工作單位同時繳納社保,朋友問這樣可以嗎?我回答說不可以。 社保是國家強制企業為員工購買的保險,即員工只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才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五險。但是員工只能和一家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換言之,一個人交了兩份五險,即說明個人與兩家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法的。因此一個人只能交一份五險。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若同時與兩家及以上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一個例外。 我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造成損失的,並可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通過解釋,朋友知道這些有關社保的情況。表示儘早處理。我進一步告知,一定要弄清戶籍地社保要保留,否則弄錯了就麻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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