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網傳大亞灣二手房個稅調整?假的!

剛剛據家在論壇網友爆料,大亞灣或將調整二手房個稅納稅模式,增加地稅評估價2%個稅徵收選項,而不再只是現有的成交價與原購房價格差額的20%徵收。

在惠州二手房交易收費明細中,應納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有關合理費用)×20%,滿五唯一免徵收。

網友舉例:總價125二手房 個稅或直降7.5萬?

以龍光城一套100㎡總價為125萬的二手房源為例,不滿足滿五唯一條件,個稅徵收約為(評估價10000元/㎡-原購價約5000元/㎡)*100*20%=10萬;若按照成交價2%徵收,那麼個稅繳納金額則降至2.5萬。若此消息屬實,必將會對一向低迷的大亞灣二手房交易市場帶來重磅利好!

以下為家在論壇網友爆料截圖:

網傳大亞灣二手房個稅調整?假的!

另據其他網友爆料稱,此項稅改並非包含所有房源,要求房產證登記日期滿兩年,方可按照地稅評估價2%徵收個人所得稅。新個稅繳納標準今日上午已在執行中。

網傳大亞灣二手房個稅調整?假的!

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稅費主要有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個稅一項佔比最大。購房者若想購置一套二手房,不滿足滿五唯一的條件下,除需支付總房款至少3成首付款,還需支付高額的稅費,這兩項費用疊加。

也就是說,在大亞灣購置一套二手房,至少需要準備總價一半左右的資金,極大的增加了購房成本。這也是儘管大亞灣二手房價低於新房價格許多,但二手房市場成交卻並不活躍的主要原因。

若真實行個稅徵收調整,這種降稅幅度,必將對大亞灣二手房市場帶來直接的利好刺激。但也並不排除業主會把放盤價格上漲,轉嫁給購房者的可能性。

大亞灣並未出臺稅改新政 兩種徵收標準

得知爆料後,老牛立即致電大亞灣稅務局諮詢後得知,大亞灣並未出臺關於二手房個稅徵收調整的通知。目前惠州二手房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兩種徵收辦法:發票衝減20%,或房子全額2%。兩種徵收標準都有,並非出臺新稅改。

計算方法:應納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有關合理費用)×20%。

以100萬的房子為例,假設業主首次購房的價格為80萬。

房子全款2%:100萬*2%=2萬

發票差額衝減:(100-80)萬*20%=4萬

網傳大亞灣二手房個稅調整?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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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特殊規定: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徵個人所得稅。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不徵個人所得稅。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不徵個人所得稅。

(4)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5)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房屋拍賣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7】1145號),個人通過拍賣市場取得的房屋拍賣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統一按轉讓收入全額的3%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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