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月營業額不足五萬卻要納稅十幾萬,足浴店老闆收到稅單嚇壞了!

​“愉見財經”最近聽聞,在本市有一家小小的足浴店,月營業額不足5萬元,居然收到了十幾萬元的納稅通知。憑經驗,像這麼一家普通的足浴店,要繳稅頂多也就幾千元,為何會變成十幾萬?

據足浴店老闆說,他收到稅單時嚇壞了,壓根不知道稅款從哪裡來的。

我們的“愉小編”司雨隨即對此展開了調查。

哪裡飛來的百萬發票?

負責此次案件的經偵工作人員高隊告訴司雨,這家店的遭遇並非個例。據介紹,轄區內曾出現多個類似的納稅人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了鉅額稅款,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據瞭解,該家足浴店在月末收到徵稅通知,通知顯示,該月店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百萬餘元,對應應繳稅款十五萬元左右。

足浴店老闆一頭霧水。平常店鋪開具的都為普通發票,哪裡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像足浴店、髮廊、小賣部等等,稅務登記性質一般為“小規模納稅人”(並非“一般納稅人”),一般情況下也沒達到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即便個別達得到,他們也沒去申請過增值稅專用發票。

然而奇怪的是,查詢稅務機關登記信息發現,上述足浴店已於一個月前提交申請,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對此,老闆堅稱從未提交過該申請,可事實已擺在眼前,到底是另有隱情還是被李代桃僵?

經高隊他們調查發現,店主確實無辜,是有人故意偽裝成企業主,通過偽造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法人二代身份證,向數字身份證認證中心冒領企業CA證書(企業數字證書),這才申請變更了企業納稅屬性。

接著,不法分子又藉助證書,向稅務機關騙領了稅控盤及大量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最終目的是買賣專票。

後來經查證,被冒領的發票已流轉入虛開發票機構。這些機構再將它們賣給所需企業或個人。

下面要說到,不法分子盜用他人企業信息,冒領大量發票用以交易,有的,交易完了還不用自己背鍋,想著順利逃走,就能大賺一筆。

空手套白狼!

月營業額不足五萬卻要納稅十幾萬,足浴店老闆收到稅單嚇壞了!

買賣背後的牟利邏輯

如果不提冒領發票那一出,僅僅說發票的買賣環節,大家應該並不陌生。比如我們街頭常見的代開發票,不少便是來源於此。

這些買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買方的需求。追本溯源,“愉見財經”就先從“買”方的角度來講講,為什麼這麼多人需要發票?這背後的牟利邏輯是什麼?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提及的“發票”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它可作為購買方憑證進行抵稅。而這一點正是牟利者眼中的商機。

來看這張增值稅原理圖。我們都知道,納稅人的納稅額為銷項稅減去進項稅,若想納稅額較小,則需較少的銷項稅和較多的進項稅,目前許多企業即通過在進項稅上做手腳以達到降稅目的。

月營業額不足五萬卻要納稅十幾萬,足浴店老闆收到稅單嚇壞了!

以商貿公司甲為例,甲公司採購100件商品,每件單價10元(不含稅),則進項稅為100×10×17%=170元;銷售100件貨物,每件售價(不含稅)20元,銷項稅為100×20×17%=340元(從今年5月1日,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到16%)。按照國家規定,企業均需要繳納17%的銷項稅,所以甲公司當月應該交的增值稅稅額為340-170=170元。

但是,為了降低所交稅額,甲公司到外頭去購買專票100元(發票名目合理),這樣,甲公司就順利把稅額降低成了70元。

另外,於甲公司而言,購入發票後,還虛增了成本,虛增成本導致公司利潤減少,還可偷逃所得稅。

那誰會賣發票給甲公司呢?

一種可能性,是某有真實經營的乙公司,而乙在銷售貨物時,有些客戶並不需要發票,這就形成了所謂的“冗餘票”,即企業本應開具給購買者但給了第三方的發票。

對於這樣的乙公司而言,這一交易就使其獲得一筆額外的收入:一般來講,市場上發票購買價格在8%-10%左右,以8%計算,上述模擬案例裡,乙公司就賺8元。(我這個模型裡把數字假設小了,大家自行腦補,單位換算成“萬元”,那就賺得多了。)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通過專門的開票公司購買。這些公司做的,就是所謂的“對外虛開”,他們往往打著商貿、服務類的幌子,註冊空殼、皮包公司,從稅務部門騙取大量發票進行買賣。

我們前文所例舉的事例就是“對外虛開”,只不過開票人是冒用了他人的企業資質。

月營業額不足五萬卻要納稅十幾萬,足浴店老闆收到稅單嚇壞了!

法網恢恢

本期“愉見財經”要扒給各位聽的發票買賣背後的牟利邏輯,到這裡就說完了。下面是普法教育時間。

大家以為,對於受票公司而言,買來發票後,就沒有後顧之憂了嗎?不!

買來的發票可能在當時的確能夠進行網上驗證,也可以申報抵扣,然而在稅務機關對發票進行認證時,卻很容易被列為失控發票,原因就在於開票公司開了發票後,很可能沒有申報稅款,而是直接走逃。

這時,受票公司只能吃“啞巴虧”,不僅買來的發票沒用,而且自身還面臨著繳納滯納金、罰款、補稅的問題,更有甚者,還將陷入非法虛開發票的犯罪旋渦中。

那大家要反過來問了,從票販子的角度,如果這樣做,成功消失,便能幾乎沒什麼成本地大撈一筆嗎?不!

非法牟利的背後,這些票販子同樣也面臨著巨大風險——“虛開”被發現的幾率幾乎是百分之百,那麼,相關部門就會來追查捉拿。

至於冗餘票,實話實說,過去,這種做法被發現的概率的確相對很小。不過高隊跟愉小編說,儘管這種手法隱蔽性相對較高,但目前已被經偵和稅務部門高度關注,近兩年警方已破獲不少類似案件,例如業內熟知的“百億黃金票”虛開大案。

“賺錢快的那些方法,都在《刑法》裡寫著,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高隊如是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