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1元年薪避稅行不通了 個稅改革新動向:減負防避稅兼備

1元年薪避稅行不通了 個稅改革新動向:減負防避稅兼備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張智 北京報道

企業家還在拿著1元年薪避稅?這可能將行不通了。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個稅改革進入倒計時。

此次個稅改革步伐極大,不僅將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每年6萬元),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改動,例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等。

“此次個稅改革將長期以來的分類徵收模式轉化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這樣不僅能更好地體現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也能有效降低納稅人的負擔。”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在長期關注個稅改革的專家看來,此次個稅改革或將改善“個稅=工資稅”的尷尬現狀,進一步縮窄利用個稅徵管範圍漏洞偷稅漏稅的情況。不過,個稅改革涉及面廣,改革難度大,很難一步到位,更多的是在嘗試、摸索階段,為下一步改革打下基礎。

或按年徵收

個稅改革作為今年改革任務的重要一環,國務院早有部署。今年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事實上,目前個稅的問題不是一般納稅人納稅多少的問題,而是稅制結構存在問題。

此前,很多企業家拿1元年薪來避稅,也有拿著百萬年薪的企業家們把個人開銷算在了企業的費用上,走報銷程序逃避一部分個稅,或是放到股息紅利、財產轉讓項目下,按照20%的稅率納稅,較原本45%的稅率,少交了一大半的稅。這些避稅手段,對普通納稅人來說極不公平。

此外,如果個人取得3500元工資薪金,按照目前的費用扣除標準,該人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個人取得的是3500元勞務報酬,卻需要繳納540元個人所得稅,這也體現出一種不公平。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告訴《華夏時報》記者,由於現在的個稅徵收形式是分類徵收,絕大部分人與個稅打交道,都是與工資有關。但這樣的徵收形式,不能把一個人或其家庭的全部收入(例如股票、分紅、外快等收入)都徵收個稅,因此,存在部分不公平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個稅改革的第一步就劍指這部分避稅者,將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酬等經常性、連續性勞動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其他財產性所得及臨時性、偶然性所得作為“分類所得”,實行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稅制。在新稅制下,專項扣除、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優化稅率結構等措施才有實施的可能。

同時,此次個稅改革前所未有地增加了專項扣除,老百姓最急需、最關切的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將會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專項扣除項目的規模和數目。對於上有老下有小的月薪上萬的“高薪族”來說,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機制後,專項扣除再教育、贍養撫養、首套房貸利息等支出,能有效減輕這部分群體稅負。

在賈康看來,一旦涉及到專項扣除,就應該按年申報,然後按照收入所擔負贍養的係數,比如收入要養多少人、住房按揭貸款月供比的利息部分、子女學費等綜合起來考慮,必須是個組合方案才有實施的可能性。

財政部時任副部長史耀斌也指出,個稅徵稅模式未來可能將勞動所得實行按年彙總納稅,確定綜合收入後,再確定起徵點,這樣能更好地體現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

亟待落地

個稅修正法草案的審議意味著個稅改革將很快落地。

按照啟動立法程序的節奏來看,草案出來以後,要進行一審,一審之後,要徵求社會意見,隨後綜合意見進行二審;如果意見比較紛亂,則有可能進入三審、四審;最後,經過全國人大審議批准,通過後開始實施。

按照此前立法工作計劃,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並未列入到今年計劃中。但有媒體報道,不排除有“插隊”的可能性。

在賈康看來,在抵扣措施之前,更重要的配套措施還待完善。綜合個稅制度需要很多配套,涉及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難點。比如,綜合徵收需要掌握個人收入財產的信息,但個人收入財產信息的系統不完善,以現有的徵管能力和徵管水平,很難保證個人涉稅信息真實全面的收集;一旦涉及到以家庭為單位徵收、涉及到父母子女,則難度加倍。

“個稅改革方案會是個一攬子工程,部分收入綜合納稅,可能會涉及稅率的調整;綜合徵管模式,還會涉及個人自行申報的問題,這都是需要解決的難題。”賈康說。

儘管之前在實施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須自行申報的政策時,相關部門已經進行了不少信息採集工作,但仍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為此,國務院大力推動部門數據共享,逐步實現與財政、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網絡連接,努力完善符合徵管需要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這為個稅改革提供了數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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