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長垣縣多舉措持續推進政府採購“放管服”改革

為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會議精神,長垣縣2018年政府採購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將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一是落實“放”權。按照財政部及省廳採購處工作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結合我縣實際,優化整理政府採購目錄及制定限額標準,出臺《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將貨物和服務的公開招標限額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賦予預算單位在非招標方式運用、評審專家抽取及代理機構選擇等方面享有更大的自主權。

二是加強“管”理。強化採購單位內控管理,依法界定監督職能,政府採購工程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組織招投標。明確各採購單位相關環節流程的執行要求,財政部門依法對政府採購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深化“互聯網+政府採購”行動計劃,在推進通用商品網上商城採購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日常零星採購在線交易和在線監管。

三是深化“服”務。加大政府採購項目信息公開力度,在原來採購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政府採購合同、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收費金額等在政採公開系統進行公開,從源頭和結果上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加大采購活動監管服務,解決採購“物有所值”問題,為採購各方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不斷提升採購管理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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