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在彙算清繳完成之前「5月31日截止」,一季度預繳申報這個期間「4月截止」,關於一季度預繳能否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個問題就冒出來了。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填表說明是這樣說的,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a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所以,季度申報能不能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個並無爭議。

是可以的!

實踐中,很多地方在預繳申報表上就做了限制,預繳申報表的第8行這一欄是灰色的無法填寫。

當然有些地方也沒有做這個設定,還是可以手動填寫。

所以,看到是灰色的朋友就第一時間跳出來了,不能彌補,都是灰色的。

記住:灰色只是說無法手動填寫,而並非不能彌補,這點要明確。

那為什麼是灰色,我們從北京國家稅務局12366的答疑可以知道答案!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1.企業預繳申報2018年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時,如果2017年度的年報尚未上傳,是否可以彌補虧損?

答:按照目前申報系統設置,如果企業未上傳2017年年報表,則季報表中彌補虧損欄次自動帶出的數據為零。因此,建議企業先上傳2017年度年報表,再進行2018年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從而正確彌補虧損;如果企業在季報之前完成2017年度彙算清繳確有困難,建議一季度先不彌補虧損,待二季度季報時再進行調整。

所以,不是不能彌補。

不能填寫數據,是因為數據沒法取到,原因就是你彙算清繳還沒做。

沒有數據,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一、不管是自動生成還是可以手動填寫,你都得知道這個可彌補的虧損數據是怎麼算出來的。

做了自動關聯的預繳申報表很人性,讓你不用動腦筋,自動給你關聯出數據,但是也有毛病,但是這個數據怎麼來的?你可能沒有思考就不得而知了。

當那天這個坑位給你放開了,不自動鏈接了,可以讓你手動輸入了,你可能一下就懵圈了。

其實不管是自動關聯還是可以手動輸入,我們都需要學習這個數據怎麼來的,到底可以彌補多少?

二、這就得從彙算清繳A106000這張明細表說起,如下圖: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所稱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所以,企業的虧損都是依次彌補的,這張申報明細表的設計也就是依照的這個基本原理。

納稅人應首先填報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從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報以前年度。然後再分析填列各行數據,最後得出可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額。

比如會計說公司2012年某企業發生虧損50萬元,2013年盈利40萬元,2014年虧損10萬元,2015年盈利5萬元,2016年虧損10萬元,2017年盈利30萬元。

2013的所得40萬元,彌補後還剩餘10萬元可彌補2015年所得5萬元,彌補後仍剩餘5萬元,可彌補2017年所得。

同理2014年、2016年虧損都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彌補以後年度的所得。

那麼這個過程最終就以2017年彙算清繳的這張表體現出來了。

如何解決一季度預繳所得稅時無法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所以,如果2017年的彙算結果沒有出來,你無法知道17年到底是虧損還是盈利,你就無法知道你能彌補的虧損到底是多少?

比如本案例中,17年最後所得是30萬,那麼之前年度的虧損都會被彌補乾淨,如果你18年一季度再去填數據,顯然就是重複彌補了。

系統設置彙算完成才可以彌補是完全有道理的,至於有些地方放開權限,沒做彙算清繳也可以填寫,那麼你也千萬不要亂填,否則存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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