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深交所發佈《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

12月31日,深交所發佈《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

深交所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

深交所官網截圖

深交所發文稱,為落實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規範H股“全流通”的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業務,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制定《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予以發佈,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細則》有關境內未上市股份股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功能(包括額度內供股和公開配售)因技術原因暫未開通,後續待技術系統條件具備後按程序推出,具體上線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公告,H股“全流通”業務涉及的跨境轉登記、存管和持有明細維護、交易委託與指令傳遞、結算、結算參與人管理、名義持有人服務等相關業務適用該細則。

深交所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

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參加H股“全流通”業務的H股上市公司完成相應信息披露後,將無質押、凍結、限制轉讓等限制性狀態的H股“全流通”股份轉登記至香港股份登記機構,成為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上市流通的股份。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此前9月,證監會在資本改革十二項重點項目中就提到H股全流通,這是在去年三家H股公司(聯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進行全流通試點之後正式將H股全流通推行至所有的H股未流通股份。

11月15日,中國證監會又公告稱將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國經濟學家巴曙松曾在中國金融雜誌刊文,討論H股全流通問題,稱H股“全流通”全面推廣條件已具備,H股“全流通”的全面推行會對市場相關主體產生多方面的積極影響。

紅星新聞記者 袁野 俞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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