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

經查明,上市公司煙臺東誠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誠藥業”)股東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美國太平彩虹”)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美國太平彩虹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合計減持公司股份282.95萬股,涉及金額3,575.17萬元,減持比例0.4%。本次減持前,美國太平彩虹持有公司股份4,828.1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86%。美國太平彩虹作為公司的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未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美國太平彩虹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7.2條,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對PACIFIC RAINBOW INTERNATIONAL INC.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美國太平彩虹如對本所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紀律處分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複核。

對於美國太平彩虹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股東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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