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工地給工人買了保險,包工頭就沒有責任了嗎?

邪惡小羊羊


說的這問題有些籠統。首先得說清楚:工地是指總包項目部還是勞務公司?包工頭是否已經參與買了保險、繳納了保險費?工地買了保險是買了工傷保險?還是社會險——意外傷害保險呢?你說的責任是指賠償責任還是其他責任呢?

現在,許多地方政府強制要求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必須繳納工人工傷保險,這讓工人施工過程中受到意外傷害後得到比較好的保障。甚至有的項目,除了工傷保險外,還買了社會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那麼,工地給工人買了保險後,包工頭還有責任嗎?

先說如果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受到意外傷害,工人在理賠時應該根據工傷理賠標準進行,但是有的工人,除了得到工傷理賠款外還要求包工頭進行另外賠償,包工頭有這責任嗎?一個項目如果是給工人買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理賠是不封頂的,理賠款分保險基金支付和用人單位支付兩部分。工傷理賠款的保險基金支付部分根據受傷者的等級程度進行支付,支付形式有一次性的,有根據實際情況,分時間段分批次支付的。但是單位支付部分基本是一次性支付。應該來說,包工頭與單位簽訂協議時,會對工傷責任這一塊有專門約定,包工頭的責任只與單位共同承擔單位支付的一部分。如果包工頭自願對傷者給予補償,是屬於個人的道德範疇。

再說:工地給工人買了保險後,包工頭仍然存在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不能存在有工傷保險了,安全就與自己無關了,放鬆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人是包工頭組織的,一般比較服從包工頭的教育和管理,要利用好這種關係,加強與工人的協調溝通,做到無安全事故,對包工頭自己是有益無害的。包工頭就於同班組長,班組教育是三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是有一定責任的。再之,包工頭與項目部簽訂承包合同時,肯定有安全這一塊的責任約定和劃分,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是要與項目部承擔經濟責任的。

當然,如果買的意外傷害保險,就不能一概而論了,因為意外保險的理賠是封頂的。應根據傷害等級程度、實際理賠的情況來酌情考慮,合理商量進行理賠和補償。

不知如此回答,是否正確,請在下方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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