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婚宴因故取消酒店拒退万元“订金”

婚宴因故取消酒店拒退万元“订金”

高女士家人向记者展示嘉莱特酒店开具的收据。

提前7个月订婚宴,交了10000元,江西嘉莱特精典国际酒店(以下简称嘉莱特酒店)开具了“婚宴、会议订金收据”。在婚宴前一个月,小情侣分手,家长向酒店提出取消婚宴,希望酒店退还10000元订金。起初,嘉莱特酒店拒绝退还,为此,男方的家长寻求媒体帮助讨回10000元。

预订的婚宴因故取消

市民要求酒店退钱遭拒

近日,南昌市民高女士反映称,在今年1月份,其儿子和女友预定了婚宴,原定今年9月1日在南昌八一大道的嘉莱特酒店举办婚礼,当时交了10000元给酒店方。

高女士出示的两张“婚宴、会议订金收据”显示,“订金”共计10000元。该收据上还盖有“江西嘉莱特精典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财物专用章”的方形公章,下方并注明了“如此收据遗失,酒店保留不退款权利”的字样。

然而,婚宴日期临近,好事却遭遇“夭折”。“本来是打算9月1日在酒店举行婚礼的,没想到分手了。”高女士称,其儿子与女友因感情问题取消了婚约。

为此,8月1日,高女士与丈夫游先生前往嘉莱特酒店要求退回10000元钱,却遭到拒绝。

酒店称收据使用“订金”字样系财务工作出现问题

随后,记者与高女士及其家人一起来到嘉莱特酒店。该酒店婚宴部的范经理告诉记者,高女士的儿子预订婚宴时,他们依据酒店的“婚宴细节流程表”内容,告知了对方10000元不退,针对此事,酒店提供两种解决方案。“退是退不掉的。”范经理称,如果该预订的婚宴厅“卖出去了”,那么,酒店会把这10000元换成储值卡,消费者可在该酒店消费。

随后,范经理向高女士介绍了另外一种方式。“虽然您儿子这次分手了,但以后肯定是会结婚的,下次结婚的时候我们酒店可以把这一万块钱作为冲抵。”

针对范经理提出的解决方案,高女士及家人并不接受,仍然坚持要退款。

记者注意到,酒店提供的“宴席预定细节流程”第一项写明的是“定金不退不换”,该“定金”与投诉人高女士提供的“婚宴、会议订金收据”的“订金”并不一致。对此,范经理解释说,之所以用言字旁的“订金”票据是酒店财务工作上出现了问题,“财务说这笔订金收据已经印了,等我们用完再说。”

记者介入后

酒店方同意退款

在酒店的协商期间,嘉莱特酒店婚宴部范经理一席话让人大跌眼镜,她向高女士一家人表示,想要退钱可以,记者不介入曝光此事,就能退款。

双方僵持无果,嘉莱特酒店销售部蒋经理也赶到现场,她向酒店领导请示后,出面协调此事。依据“订金”的约定,蒋经理称同意退款。嘉莱特酒店向高女士承诺,钱款将于一周内退还到位。

律师:“定金”与“订金”

一字之差性质不一样

对于“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的区别,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王惠女士解释道,“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违约了,那么无权收回定金。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跟商家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如果消费者因故取消,订金可退还。

对此,王惠律师认为,既然当初酒店方收了10000元后开具了“婚宴、会议订金收据”,那么酒店方有义务向消费者退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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