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毕业季大学生租房要分清“定金”和“订金”

生活报8月22日讯 21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毕业季大学生找工作的人数增多,租房成暑期消费热点。对此,省消协警示,大学生租房时要分清“定金”和“订金”。

刚毕业的小王在哈西附近找了份工作,在单位附近和朋友通过房屋中介租了个小公寓,每个月2400元。因中介称看房的人很多,想要这个房子就要交5000元预付款,一周内如决定不租5000元可退回。交完钱没两天,因工作有变动,小王和朋友不想再租了,就和中介商量将5000元拿回。可中介却称,预付款是定金,5000元不退。小王称,从交钱到决定不租也就3天,当时说可以退,签合同时也没注意是定金。协商无果,小王将此事投诉至消协。经调查,小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上确实写的5000元是定金,据相关规定,“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也就是说中介收5000元定金并不合理。又因双方口头约定,5000元可退,经协调,中介退给了小王4000元。

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如预先交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出租者违约“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定金”不返还。而“订金”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通常是可退的,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返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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