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P2P平臺合規檢查表出爐,監管部門號完脈之後終於開方子了!

據財新網報道,近日全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網貸整治辦)已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了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

P2P平臺合規檢查表出爐,監管部門號完脈之後終於開方子了!

隨著這一通知下發的還有此前市場頗為關注的《P2P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下稱問題清單)。

這意味著,一場全國範圍的P2P合規檢查即將展開。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次,制定問題清單的,是全國網貸整治辦,在這之前,各地對P2P平臺的監管標準不一,而這一需依照由中央統一制定的清單標準進行整改。也就是說,以後對P2P的監管,將有全國統一的標準。

按照計劃,監管要求本次合規檢查應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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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這次合規檢查將會設置三道保險。分別包括機構自查、自律檢查和行政核查三部分,這三部分檢查在時間安排上可壓茬推進,交叉核驗。

其中,自律檢查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中國互金協會)和各地方金融協會各自牽頭展開。具體來說,是由網貸整治辦督促並制定一家地方性互聯網金融協會或相關機構對轄內機構開展自律檢查。其中,中國互金協會對網貸會員實施全覆蓋自律檢查。擁有雙重會員身份的機構,地方互金協會和中國互金協會需分別獨立出具自律檢查報告。

行政核查則是指由各省市的網貸整治辦在機構自查和自律檢查的基礎上,擇機就報告內容及數據的真實性等進行行政核查。如發現內容存在不真實或者故意漏報、瞞報等現象,可對網貸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制”。

通知中還列舉了本次合規檢查需重點關注的十大內容,包括是否嚴格定義為信息中介、是否存在資金池、是否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保本付息、是否為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是否對出借人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分級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風險信息、是否堅持了小額分散的網絡借貸原則、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或剝離到關聯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是否以高額利誘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資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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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前不久,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召開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及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上提到的十項整治措施相呼應。當時,會議上提到的舉措有:

  • 一要暢通出借人投訴維權渠道。網貸機構建立溝通機制,提高經營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設立溝通窗口,解釋政策、回應訴求。
  • 二要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引導機構合規經營和健康發展。
  • 三要多措並舉緩釋風險。指導網貸機構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變現、與金融機構合作等多種市場化手段緩釋流動性風險。
  • 四要壓實網貸機構及其股東責任。已退出機構要依據破產法、公司法及有關監管要求制定清盤兌付方案,股東依法負連帶責任,有關部門監督執行,切實提高債務清償率。
  • 五要規範網貸機構退出行為。建立報備制度,明確退出程序,規範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確保出借人合法權利不受侵害。
  • 六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臺。緝捕外逃人員,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
  • 七要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將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和個人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 八要加強金融基礎知識普及工作。幫助群眾準確分辨非法吸儲、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增強投資風險識別能力和審慎意識。
  • 九要引導出借人依法理性維權。依法打擊造謠、煽風點火、聚眾鬧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維權行為。
  • 十要嚴禁新增網貸機構。各地要禁止新註冊網絡金融平臺或借貸機構,加強企業名稱登記註冊管理。

基本上,能夠通過這次全方位大體檢之後,P2P離備案也就一步之遙了。

近日,監管部門的動作越來越頻繁,看樣子前期摸底號脈的工作已經完成,開始對症下藥開方子了。

P2P平臺,經歷了一個疾風驟雨的夏天,大浪淘沙,誰能站在彩虹之下?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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