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靈武市法院幹警送達路上送回3歲走失男童

靈武市法院幹警送達路上送回3歲走失男童

靈武市法院幹警送達路上送回3歲走失男童

“太謝謝你們了,要是孩子真的丟了,我們真的會瘋了,謝謝,謝謝……”11月13日,孩子的母親王女士為靈武市法院保全組幹警送來了旌旗,感謝法院幹警及時尋回丟失的兒子。

灵武市法院干警送达路上送回3岁走失男童

11月6日上午十時左右,靈武市法院保全組幹警張建軍、郝小龍、李文東送達返回法院途中,在靈武市二中向西300米處,發現在馬路當中有個3歲左右的男孩在車流中不知所措,張建軍趕緊讓李文東停下車看看是怎麼回事,孩子附近沒有大人,只有來回穿梭的車輛,經詢問孩子,查看他隨身攜帶的物品,張建軍三人仍不能確定孩子的住址及家長聯繫方式,遂既決定送孩子到靈武市東塔派出所,在返回法院途經婦幼保健院時,看見一位行色慌張,邊走邊喊小孩名字的女士,便上前詢問,得知小男孩是趁奶奶做飯時,揹著小書包出去找媽媽才走丟了,經確認王女士身份後,張建軍告知孩子已經送到東塔派出所,並囑咐道:孩子都是家長的心頭肉,以後一定好好照看,切不敢再馬虎大意。

靈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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