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為什麼郵政儲蓄還賣保險?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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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儲銀行賣保險合法,但是工作人員的銷售方法實在不敢恭維!

先說個我自己的例子:2010年我懷揣5萬元現金到某銀行準備辦理3年期定期存款,但是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極力向我推薦某個保險公司的分紅型保險理財產品,給出的理由是這種保險理財產品收益比銀行存款要高的高,開始我並不想辦理,但是當時年輕沒有什麼社會經驗,又加上實在是銷售人員“過於熱情”,對我進行“軟磨硬泡”,中途還有走來走去的大堂經理過來勸說,也怪我不懂,最後我還是買了保險而放棄了存款。

我被“遊說”購買的這款保險產品是10年期,當時銷售人員說收益絕對比銀行高,但是我回到家仔細研究了一下厚厚的合同後發現並不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收益由保底收益+分紅收益兩部分構成,分紅收益根據保險公司以後的經營情況和盈利能力而定,也就是說分紅收益還是個未知數!

而保底收益僅僅為7900元,年化收益僅僅1%多一點!

我發現收益的貓膩之後就想退保,但是致電保險公司客服說已經超過了7天的退保猶豫期,要退的話只能退本金的百分之多少我忘了。沒辦法,我只能期盼在我持有這份保險的10年間那家保險公司別倒閉,別破產,努力經營有個好業績,我也好多分點紅利。

10年後,也就是這個月23號到期後我去提款,結果所有的收益加在一起只有1.8萬元,勉強可以接受,但是也沒超過銀行的收益率啊!當年銀行的存款利率可比現在高的多!從那以後,我這10年間拒絕跟保險公司打交道,也再也沒有到那家銀行辦理過任何業務,真的被傷透了心。

為什麼說儲蓄銀行賣保險是合法的呢?

其實儲蓄銀行賣保險的業務屬於“代銷業務”的範疇,簡單的來說保險公司把保險產品放在銀行代賣,並向銀行支付一定的“代銷費用”,當然賣的越多,保險公司支付的代代銷費用也就越多。

而儲蓄銀行代銷保險業務是根據《銀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合法開展的,從儲蓄銀行的營業執照上也可以看到其營業範圍包括“代理保險業務”。

所以說儲蓄銀行代銷保險完全合法合規。

既然合法,為什麼那麼多人詬病銀行賣保險的行為?

從上文我舉的我的例子可以看出,銀行工作人員在代銷保險的時候完全不顧及客戶的心理感受,有人甚至刻意隱瞞收益率,誇大宣傳甚至虛假宣傳,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把保險賣出去,他好從中賺取提成!

我相信在銀行有我種遭遇的人不止我一個!

小結

從以上分析我們知道,儲蓄銀行銷售保險完全合法,屬於營業範圍內的“代銷保險業務”,但是建議銷售人員改進銷售方法,向投保人明明白白的解釋條款,把利弊都講清楚,這樣才不會誤導投保人。

評論點贊,腰纏萬貫;關注老劉,越來越牛。


中年老劉聊財經


郵政儲蓄(全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賣保險是否合法,只要看兩個方面:

一、看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規定了一個公司開展業務的範圍,具備法人資格。下面是我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到的郵政儲蓄的經營範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劵;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從加粗的字體可以看到,其經營範圍包含了代理保險業務。


二、必須取得經營範圍內規定的保險業務許可證書(牌照)。

這個許可證是由保監會發放。

所以從公開的信息可以看到,可以從事代理保險業務。但具體是哪些代理保險業務還要從許可證書(牌照)上查看。


會計闖江湖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什麼是郵政儲蓄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又包括哪些業務。

一、什麼是郵政儲蓄銀行。

郵政儲蓄銀行是郵政業務的一部分。他屬於中國郵政集團管,還要受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的管理(銀監會和人民銀行屬管轄行。其他,工、農、中、建、郵政銀行等都屬於商業銀行的範圍)。所以郵政儲蓄銀行經辦了一部分商業銀行的業務。

二、郵政儲蓄銀行包括哪些業務。

1、吸收本外幣儲蓄。

2、辦理匯兌業務。

3、從事銀行卡業務。

4、代理收付款業務。

5、代理發行政府債券業務。

6、代理買賣外匯業務。

7、代理保險業務。

8、代理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等特定業務。

9、辦理政策性銀行、中資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大額存款業務等。

10、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提供個人存款證明,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等。

其中第7項就是代理保險業務。所以郵政儲蓄銀行能辦理保險業務,只是其中的一項業務。是合法的。可放心購買。


清爽生活901


郵政儲蓄銀行(簡稱“郵儲”)是我國的第六大國有商業銀行,根據銀保監會的管理規定,商業銀行是可以代銷保險產品的。商業銀行代銷保險就是利用銀行客戶基數大和粘性強的特點,向客戶推銷保險,行業俗稱“銀保渠道”,銷售的保險為“銀保產品”。目前大多數大中型銀行都成立或參股了保險公司,其推介的產品一般為自己旗下的保險產品。比如,郵儲代銷的一般就是中郵人壽的保險產品。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壽險公司)的銷售渠道主要由三種:代理人渠道、電銷渠道和銀保渠道。大部分銀行系保險公司一般缺乏代理人渠道,大都靠銀行網點,即銀保渠道來代銷。郵儲有遍佈城鄉的營業網點,在銀保渠道方面是很有優勢的。其獲得的代理佣金收入屬於中間收入,在存貸款息差縮窄的情況下,中間收入越來越獲得銀行的重視。因此,銀行對代銷保險、代銷基金等中間業務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

為便於推介,一般銀保產品都以中短期的儲蓄型分紅險為主。因為產品形態類似於定期存款,但分紅不確定,導致這類產品成了銷售誤導的重災區,一些網點的工作人員在利益驅使和業績壓力下,就誤導客戶將存款變成了保險。媒體時有曝光的“存款變保單”現象就緣於此。

當然,銀保產品並不是不合法,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產配置需求進行合理配置,關鍵是要做到明白投資,避免被誤導。


獨孤求白先森


郵政儲蓄可以賣保險,是合法的。

一、郵政儲蓄可以賣保險,是因為其獲得了代理銷售保險的資質

郵政儲蓄銀行和其他銀行一樣可以代理銷售保險,是其獲得了代理銷售保險的資質,而不是其他原因。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79號)第三條的規定:

第三條 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根據第三條規定,商業銀行若進行銷售保險,必須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這個許可證也就是銷售保險的資質。

當然這個獲得資質,需要滿足上述179號文的有關要求。

二、僅在營業範圍有代理銷售保險產品是不夠的

若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即使在營業範圍上有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的內容,也不能銷售保險產品。

如果銷售了,就是違規。被查到是要被行政處罰的,如果涉及犯罪,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三、即使有自己的保險公司,若未取得銷售保險資質,也不能銷售保險

許多銀行(或其母公司、上級公司)控股或參股保險公司,或者倒過頭來被保險公司參股或控股,但這都不是銀行銷售保險產品的合法合規的理由。

比如郵政儲蓄銀行和中郵人壽、中國銀行和中銀保險、建設銀行和建信人壽、農業銀行和農銀人壽、招商銀行和招商信諾人壽等等,這些銀行能夠銷售保險,還是因為獲得了保險銷售的資質,而不是其他。

四、銀行銷售保險要受到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約束

這個不多說,違規違法查到罰錢、罰人,查一下銀保監會的網站,罰單天天有啊。

五、保險中介機構

除保險公司銷售保險外,還有保險中介機構可以銷售保險。保險中介機構又分兩類:

(一)保險兼業中介機構

比如獲得許可證的銀行、貨運公司、汽車公司等。

(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比如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專業經紀機構等。

上述機構都必須獲得銀保監局的行政許可,才可以銷售保險。


東嶺財經


郵政儲蓄賣保險,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法。郵政儲蓄,也就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從事保險代銷業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來開展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營業範圍也明確標示,包含“代理保險業務”。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我們可從幾個方面來看。

1.郵政儲蓄銀行,也就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郵政儲蓄可追溯至1919年開辦的郵政儲金業務,至今已有百年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郵政儲蓄管理體制基礎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2012年1月,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2019年12月10日,郵儲銀行在A股市場,上市。從而正式躋身於中國六大商業銀行之列。郵儲銀行擁有近4萬個營業網點,服務個人客戶近6億戶,定位於服務“三農”、城鄉居民和中小企業,致力於為中國經濟轉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戶群體提供服務,並加速向數據驅動、渠道協同、批零聯動、運營高效的新零售銀行轉型。郵儲銀行擁有優異的資產質量和顯著的成長潛力,是中國領先的大型零售商業銀行。

2.郵儲銀行賣的保險,品種多,所以要根據個人需求謹慎選擇。根據郵儲銀行官方網站介紹,代理保險業務是指郵儲銀行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藉助郵儲銀行的品牌,發揮遍佈城鄉的網絡優勢,利用多年經營所積累的客戶資源,實現保險公司產品銷售和客戶服務在郵儲銀行的延伸。

郵儲銀行自1998年恢復開辦代理保險業務以來,始終堅持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向客戶推薦適合其需求的保險產品,藉助自身的經營、管理和技術優勢,業務覆蓋全國36個省(區、市)的近4萬個網點,累計為超過9千萬名客戶提供了熱情、周到的保險服務,使“買保險、到郵儲”的保險消費觀念深入人心。2018年保費規模連續第四年逾三千億元平臺,連續第八年蟬聯銀保市場首位,成為郵政金融當之無愧的龍頭型中間業務。為進一步滿足客戶保險需求,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務,郵儲銀行在傳統壽險、分紅險、萬能險等投資型產品的基礎上,引入了教育金、養老金、健康險、意外險、財產險等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形成了涵蓋客戶養老、教育、疾病、理財等多方面金融需求的產品體系,逐步實現“以產品為核心”向“以客戶為核心”的過渡。

3.要區分好分紅型保險、銀行定期存款。近幾年以來,有很多客戶表示到銀行存款時被業務人員極力推薦,結果原本想辦存單卻辦成了保單。所以市民存款要謹慎,其他業務辦理最好當面問清,保險產品與銀行定期存款及其他理財產品不同,雖具有一定的投資功能,但仍屬於保險產品。消費者購買理財產品時,要認真閱讀合同,看清楚合同最後的落款是銀行還是保險公司,這是判斷辦理的是銀行業務還是保險業務最直接的依據。





銀行網點那些事


這問題問的讓人很不明所以,你是再牴觸保險的存在還是在牴觸郵政儲蓄銀行呢?

銀行業和保險業都是由銀保監會進行監管指導的自然是合法的,銀行只要擁有《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地銷售保險。郵儲銀行貴為國有六大行之一,怎麼可能沒有這個資格證?

頭條上有很多人比較牴觸郵儲銀行,我雖然不是郵儲銀行的工作人員,但是我為郵儲銀行背鍋而鳴不平。賣保險的銀行有很多,總是郵儲銀行被大家罵的最慘。

銀行能夠賣保險,其實也是自身實力的一種表現。有很多小銀行,想要賣保險,尚且不具備資格。保險給銀行帶去的中間業務收入是巨大的,這也是為什麼銀行都會選擇代銷保險的原因。

往往評判一家銀行零售轉型做的如何,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指標在於客戶數量。客戶數量是靠什麼積累起來的呢?是銀行的產品!如果銀行的產品連保險都沒有,那銀行業務拼圖是不完整的。

再來說說保險,保險本身是一個很好的產品,它能用小錢辦大事兒,是對資金槓桿最好的利用。它的問題也很明顯,保險的期限往往比較長,在流動性上相對弱一些。

銀行賣的一般就是意外險、重疾險、理財險。銀行的意外險、重疾險幾乎沒有太大爭議,因為它和銀行其他產品是有很大的區別。最容易受人詬病的就是理財險。

理財險屬於保險,但是有理財屬性。說是有理財屬性,但是理財收益又沒有那麼高。說屬於保險,保障功能又不明顯。銀行銷售的理財險期限內一般可取,但取了會有本金損失。這是一個兩不像的產品。

老百姓衝著存款或理財去的,相信的是銀行的口碑,最後買成了保險,且不說未來收益如何,至少這種情感是無法接受的。

我認為銀行賣保險沒有錯,投資者不想要買保險也沒有錯。錯就錯在,銀行把保險賣給了不想買保險的人,最終產生了糾紛。


銀行研究僧


說點實際的,全國這種案例太多了,不勝枚舉。

問題一:買成保險了,銀行不會擔責的,找他們也沒有用,就算告到法庭也是輸。只有找保險公司,膽子大一點呢,就要到保險公司鬧,中國這種地方鬧,無非兩種結局,一種鬧成功了,保險公司一毛錢不少把本金全部退給你;一種鬧不成,指不定還要挨頓揍。你看著辦。有一部分保險公司的網點會為了息事寧人,把錢退了,但這種情況就看鬧的水準了。

問題二:存摺手寫是有效的。存在定期還是活期,當時是怎麼講的,他們就會怎麼寫,這個誑你的可能性不大,多存個1萬塊錢定期,對他們的業務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櫃檯也犯不著冒這個風險。定期又不會少你錢,到櫃面確認一下就可以了。


律科技


客觀地說,郵政儲蓄銀行銷售保險產品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這是完全合法合規的,但如果忽悠客戶將存單變為保單,那就是不合法的,而這種現象確實是屢見不鮮,尤其是發生在郵儲銀行身上的這種情況更甚。

實際上,不僅僅是郵儲銀行代銷保險產品,包括其他國有大行及很多股份制銀行也都有代理的保險產品,俗稱“銀保產品”。這是根據《商業銀行法》和《保險法》等獲得銀保監會的代理許可之後,屬於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

另外,像郵儲銀行等國有大行本身就是參股一些保險公司的,那麼由它們所代銷的保險產品說白了就是自己的產品。因此,商業銀行的客戶經理也都有一些保險產品的業績考核要求,所以他們往往會向客戶推銷銀保產品,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惜以“硬推或者忽悠”的形式來完成任務。

總之,郵儲銀行賣保險產品並沒有什麼不妥的,這是它取得合法代理許可之後的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產品,其實各大商業銀行銷售保險產品也有利益的考慮,除了自身的存款產品之外,推出一些包括保險產品在內的理財產品有助於自身的經營業績提高。不過大家還是應該注意,輕易不要因為客戶經理推銷的較高收益而心動,實際上那些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並一定就是到期收益。


東震木


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機構是可以銷售保險公司發行的保險產品的,同時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保險公司為了拓寬銷售渠道,通過銀行網點的佈局、資源、信用等優勢來進行銷售保險產品。保險公司通過總公司與銀行總行之間達成合作銷售協議後,派駐人員到銀行機構進行駐點銷售保險產品。如果成交,保險公司根據與銀行之間達成的協議,將一部分利潤依據與銀行之間的協議支付給銀行,銀行根據內部管理辦法,將這一部分利潤再拿出一定比例獎勵給協助保險公司派駐人員完成保險銷售的銀行員工。

派駐人員一般被稱為銀行代理人員,簡稱銀代,保險公司對這一銀行銷售渠道,一般稱為銀代部門。

銀行獲取的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的收入,一般也較為可觀,不同銀行會下發不同的銷售任務(在這裡我可憐銀行工作人員三分鐘,在銀行工作任務是無窮盡的)。一般在年初,保險公司會積極配合銀行推出“開門紅”任務,加大獎勵力度,以促進銷售工作的進度,來完成全年的工作指標。

不同銀行及支行,也會有所差異,保險銷售指標在每名銀行員工所佔的考核比重不同,如果較大,銀行員工也會面臨著較大的工作壓力,在這時不同職業素養就會在不同的銀行工作人員之間體現。

在前些年經常出現不少的老年人被銀行人員“忽悠”,本來想存一個定期存款,架不住銀行櫃員“苦口婆心”的凌厲攻勢,最後存單變成了保單,離開銀行後竟還不知曉。待“猶豫期”一過,想要退保,就會面臨損失慘重的情況,只能等待保險到期。而保險到期後所獲得的的收益也沒有如當初介紹、宣傳的那樣多,因為保險產品的不可預知性太強。導致投訴事件頻發!

頻繁的投訴,終於引起監管層的注意,監管部門多次下文明確,即是:一定要明明白白的告訴儲戶,這是保險,而不是儲蓄。經過這些年亂象的治理,保險的銀代業務已經逐步走上正軌,但監管部門的合規警鐘依然時不時的進行著敲打,這樣相信銀行的保險代理亂象一定會得到根本的好轉。

現如今,銀行代理保險銷售的事情,基本上絕大多數的儲戶都已經清楚,銀行的保險銷售也變得更加平常,銀行作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本身就扮演著為客戶進行多功能金融服務的性質,所以銀行不僅代理一家公司的保險產品,而是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銀行員工本身為了達到一個好的銷售結果,也加強自身對保險知識的學習。同時除了保險產品外,像證券公司的股票開戶業務、期貨公司的期貨開戶業務、基金公司的基金產品代理銷售等等都在進行著中介服務,從中賺取中介服務費用,使得銀行的綜合性、功能性得到了良好的發揮。

因而題主所問的問題,郵政儲蓄等銀行機構銷售保險產品是被法律法規所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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