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hui_Mr
肯定不合理,共享汽車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比如一個人開共享汽車,把幾千萬的跑車撞費了,開車人不是全責,你共享汽車只有交強險的二千,剩下二千萬找誰賠?
照亮角落的光頭
說明共享汽車公司為了省錢,只買了交強險,如果有商業三者,那就不用擔心這九萬塊錢了。活生生的例子,我表妹開同事的車兩個人出差,結果撞到了高速護欄,車基本報廢,索性人沒事,這輛車還算是新車,上牌不到一年,但車主太摳,只上了交強,高速方面定損是一萬多,保險公司賠了兩千。如果要是上了車損和商業三者,那麼可以直接換新車了。因為肇事車新車十二萬,修下來十萬塊,如果4S店修至少要多出百分之六十,那麼就超過了新車的價格。所以說,買車還是要至少把商業三者買上,車損根據自己的情況考慮上不上。
喝口水嗆著了
典型的出了事不想賠錢,找各種理由推各種責任,告訴你吧,你可以不賠就不賠,就說沒錢,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奔馳車也能通過自己的商業險選擇代位追償去修車,無非就是算一次出險次數,你就撐著到底不賠,之後保險公司就會跟你走法律程序了,你別想著拉著共享汽車公司,人家公司有法律團隊,租車前肯定也有選擇商業險這項,你為了省錢沒選也賴不了別人,之後就是法院的事了
趙寰宇
當然合理。根據描述,肇事者共享汽車撞上別人的車,是全責,所有損失應該由責任人賠償。責任人就是提問中的朋友,肇事者。
車輛保險制度
為了規避車輛肇事風險,車主會給車輛上保險。保險包括必須要上的交強險,和自己選擇上的商業險。共享汽車也一樣,交強險是必須上的,商業險不會一次性購買,而是由租車者根據需要按次購買。
大概率的,本次事故的肇事者沒有購買單次商業險,因此,造成損失由交強險賠償,交強險賠償2000,剩下的,由肇事者個人賠償。
是否存在無證駕駛
一般來說是不存在的。學生考駕照是常態,共享汽車註冊過程中,一般也需要駕駛證、本人人臉識別驗證等流程。所有很難無證狀態下租到車。
當然,如果是無證人借用、盜用別人的賬號租車,即使買了商業險,也是不賠的。
學生可以免責嗎
學生當然不能免責,沒有任何理由。開奔馳也不是被撞就不要追責的。以學生對比奔馳車主,打感情牌,沒有任何意義。
學生考了駕駛證,肯定就是成年人了,責任由自己承擔。學生沒錢,可以向父母借錢償還。如果不賠,後果並不樂觀。
學生面臨的風險
學生如果不賠錢,受損車輛可以通過自己的保險公司代償,保險公司代償後可以向學生追償。如果不賠,保險公司有專門的訴訟團隊,會起訴的。起訴的訴訟費、要求利息,都需要學生承擔。如果堅持不賠,要當老賴,可能會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還沒出校門的學生,就上了黑名單,是否會影響考研讀博不說,還哪有職業前途可言?
與同法律
2000元應該是交強險的在有責情況下的財產損失賠償。
因為按要求,只需要強制購買交強險,所以如果你朋友開的共享汽車指投保了交強險,那麼超過交強險限額的賠償,需要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在使用共享汽車的時候,務必瞭解清楚該共享汽車服務方的保險到底是怎麼賠償的。比如有的平臺推出了2種保險服務,在租車的時候價格有所不同。
一種是基礎保險服務,在車險賠償限額內,有500元免賠額(不同平臺不一樣),500元以內的賠償,需要駕駛人自己承擔。超過500元的賠償,保險只承擔超過500元的那部分費用,500元以內的那部分賠償由駕駛人自己承擔。
另一種是全面保險服務。這種保險服務,只要是在車險賠償範圍內的費用,用戶無需自己承擔,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
你朋友的這種情況,首先得由交警定責,看你朋友到底需要承擔多少責任。再來需要核實對方奔馳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如果確認無誤,那麼你朋友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異議,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如果是未成年人學生,沒有駕照,屬於無證駕駛,交強險對於非人傷搶救是不賠償的。即便是人傷搶救,保險公司也只是在限額內墊付醫療費用,墊付後還是可以追償。如果你朋友自己沒有經濟來源,這個費用在法律上就需要由監護人承擔。
老萌有個存錢罐
共享汽車日益火熱,很多年輕人出行都會選擇共享汽車,便利性更高,不用為了停車等問題考慮,共享汽車都有保險,消費者所付的費用中也包含了保險,出現了事故保險公司會全部處理,如果保險公司定損後是2000,基本事故損失就是2000,作為用車消費者無需再次賠償,如果事故車輛要求賠償,可以直接找保險公司進行交涉
共享汽車主要以小型車為主,並且以新能源車為主,駕駛比較容易,便利性非常高,很容易停車,另外費用不是很高,性價比很突出,正常在使用過程中都有保險,發生事故後,只要是非認為故意造成,保險公司都會承擔全部責任
共享汽車最基本的就是便利性高,其次方便快捷,出現事故第一時間聯繫平臺,另外聯繫保險公司,都會得到解決
總結:共享汽車作為公共服務設施,後期服務都比較完善,發生問題保險方面和平臺方面都可以解決
色彩車圈
合理的,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
從提供的信息來看,你的朋友開的是共享汽車,這時責任方就存在3個:你朋友、汽車租賃公司和奔馳車。對於你朋友和汽車租賃公司來說,就是租借人和承租人的關係,一般來說租車前會和你有個電子協議。
一般來說對他方(奔馳車)造成損失的,共享汽車投保商業保險的,那麼按照商業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付。超過交強險和商業險賠償範圍之外的部分,由租用人承擔,如果有證據證明共享汽車公司存在過錯的,可以分擔。
很明顯,你的朋友如果是全則且無法證明共享汽車公司存在過錯,且共享汽車沒有商業保險的,根據交強險的規定財產損失賠償限制額度為2000元。
你的朋友應該就是以上情況。所以使用共享汽車前一定要看車輛是否購買商業險,行車也需要謹慎,千萬不能放鬆警惕,更不能酒駕,否則麻煩大了。
深藍月華
一件事情,出了問題。
那我們就解決問題,為什麼要在這件事情上加上一堆先決條件呢?
你這問題特別好解決,把你所有的附加條件都剔除,就是你的車把別人的車給撞了,在交警認定責任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做出響應的賠償之後。你該賠錢賠錢,該幹嘛就幹嘛就完了唄?
這事跟是不是共享汽車有關係?你自己的車撞了不用賠?
這事跟是不是學生有關係?學生撞車不用賠?
各位槓精會說,學生沒有經濟來源,那你沒經濟來源你坐公交啊。你開什麼共享汽車呢?
奔馳被撞就活該倒黴了?
你弱你有理?
cc1431
任何人在造成了交通事故,都應該為之帶來的損失而負責。正常的私家車輛都會購買商業保險,這樣能夠在事故發生後賠償相應的損失。但是相關法律條文只是規定購買強制險而已,並沒有強制購買商業險種,,如果在出事故後,保險公司只是賠付2000元,那麼這臺車輛只是購買了交強險,沒有購買商業險種。除了2000元以外的所有損失,必須由駕駛者或者是車主承擔。
像題主所說,開共享汽車撞上奔馳,需要自掏腰包九萬六,是否合理呢?其實說的並不是很全面,還得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是責任比例的劃分。事故發生後,交警到達現場查勘,都會對事故比例進行明確,如果交警給出的事故認定報告結論,共享汽車一方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那麼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全部損失也是正常的。
其次是奔馳的損失是否合理。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出現損失,需要維修和更換的零件,需要多少錢,都是可以通過保險公司進行專業定損的,這不是車主說要多少錢就能要多少錢的。如果是通過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那就很合理了。如果不是,那完全要求通過專業機構對車損進行重新確定,自己應該賠償多少錢,而不是由對方說了算。
綜上所述,撞了車那就一定是要賠錢的,不管賠錢的主體是保險公司,還是車主個人或者是駕駛者,這是毋庸置疑的。有人可能會說,共享汽車的經營方沒有給車輛購買商業險,我倒是覺得人家沒錯,沒有哪一項規定要求,車輛就必須購買商務險。既然使用者沒有起到安全注意的義務,那就需要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
鴻漸談車
說“朋友的事”一般就是說自己。手潮就不要拿共享汽車練手,還撞人家奔馳。保險公司只能在交強險範圍內賠2000,剩下9.6萬就得你自己出,和你是不是學生沒關係,這個必須賠。覺得9.6萬多,那是你不知道奔馳配件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