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別傻傻被忽悠了,這五類拆遷方最容易敗訴

在城市化的大浪潮中,各大城市都在互相爭鋒較勁。其中部分地方的政府為了加快城市擴張和更新的速度,打起了拿人民土地發財的主意。廉價徵地拆遷,天價轉讓開發商,以強硬的態度公然無視法律進行徵地拆遷,吃完上家吃下家,挑起了了地方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的尖銳矛盾。

徵地拆遷不按法律、政策進行,違法強拆無異於強拿硬要。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史西寧律師通過經手辦理的數千起行政案件,總結了以下5類最容易判拆遷方敗訴的強拆!

別傻傻被忽悠了,這五類拆遷方最容易敗訴

案例一:無視財產保全申請,地方政府強拆違法城鎮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做出勒令停止基本建設或是期限拆除的決定後,被告方不停止基本建設或是逾期不拆除的,工程建設所在區域縣級以上地區人民政府能夠責成相關部門查封施工工地、強制性拆除等決定,被責成的行政單位依規履行申請財產保全權。當地政府做出行政強制拆除決定的,應裁定其已超過職權範圍而應予以撤銷。

案例二:無視複議、訴訟權利,強拆違法

行政機關在並未超出申請辦理行政複議或在行政訴訟法定期限的情況下,實行了強制性拆除行為,且未依規制做清單的,歸屬於程序違反規定,做出的強制性拆除行政行為違反規定。

別傻傻被忽悠了,這五類拆遷方最容易敗訴

案例三:剝奪陳述、申辯權,應確認違法行政單位開展申請財產保全時,未依規執行催告程序,也未依規做出申請財產保全決定,剝奪了行政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權,也沒有告知行政相對人申請辦理複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和限期等,即進行申請財產保全的,該申請財產保全行為違反法定條件,依規應被確定違反規定。

案例四、協議沒簽,又不做書面決定,強拆違法

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要求,農村土地徵收計劃方案經依規准許後,政府部門理應按照法定條件對房子進行拆遷,對補償標準有異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了的,由批准農村土地徵收的人民政府裁定。政府機構在與被拆遷人就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未達成一致時,未經協調和裁定即強制性拆除房屋,被拆遷人的強拆行為違反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別傻傻被忽悠了,這五類拆遷方最容易敗訴

鎮人民政府所屬的鎮行政執法大隊在法律法規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超越法律規定職權範圍,對臨時房屋實行部分強制性拆除的行政行為違反規定。

史律師最後提醒:

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選擇性”的,面對違法強拆,你可以選擇忍氣吞聲、默默忍受,繼續巴結踐踏無視你權利的地方官員,或者,你也可以選擇鼓起勇氣,團結一同受害的被拆遷人,共同抵制違法強拆。

對於政府的違法強拆,公民可以提行政訴訟、申請國家賠償,能補救的可以要求恢復房屋原狀,無法挽回的,強拆方要支付高於補償標準的賠償。另外,對於違法強拆中對被拆遷造成精神傷害的主要責任人員,也可以提起刑事訴訟行使相關的監督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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