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買房交了首付,現在因為疫情收入影響可以退房嗎?

藍天海洋7625695


這個要了解相關政策,在此之前交了首付是基本退不了的,很多定金都退不了,何況你首付都已經交了。

介於武漢疫情情況,要看相關政策有沒有,目前瞭解的是可以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具體還要問下開發商能不能退。


水手我在一直在


2020年,是以比較難過的方式打開的,新冠來勢洶洶,給咱們國家帶來很大的麻煩,為了人民的安全,國家不得不做出非要害行業停工停產的決定,導致很多人收入收到影響。很多人都有同樣的疑惑,買房交了首付,由於收入收到影響,能不能退房呢?以下是我的觀點。

一.新房買房流程。

新房買房流程比較簡單,通常是這樣:看盤---簽訂意向書交定金---草簽合同,交首付,同時提交貸款材料---網籤,銀行批貸---備案---銀行放貸---業主驗房---收房。所以,您現在處於整個流程的前一段,只涉及到開發商和銀行,因為銀行還沒有批貸,所以可以說您這兒只涉及到開發商。

二.現在可以退房嗎?

可以,但是可能承擔違約風險。現在只是跟開發商草簽,還沒有批貸,也沒有網籤,那麼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如果退房的話,簽訂意向書的時候交付的定金開發商是可以不退的。因為您退房是涉及到違約的,如果按合同執行,開發商可能會要求您給付更多違約金,相關違約條款在草簽合同中一定有明確約定的。因為疫情影響到收入,導致不能負擔起買房,並不能作為充分的退房理由,這並不能構成無責退房。當然,如果這個樓盤的房子不愁賣,跟開發商好好商量的話,說不定開發商會退首付,不過現在這個行情,誰家的房子也愁賣。

所以,退房,是要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不算違約給您退,這是開發商厚道到爆炸,是情分;如果算違約給您退,人家是遵守合約,守護契約精神,是本分。

三.怎樣能平穩度過這一陣?

一直關注我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我是個勸人當下需要房子當下就買的人。不管房價高低,那都跟剛需人群沒關係。所以,如果您是剛需,房子是必備品,那麼咬咬牙也繼續留著這個房子吧。如果您是投資,如果能說服開發商退首付,那可以退。

如果要繼續留著這個房子,該怎麼辦呢?

首付已經付清,就不用再擔心首付這個大額錢數了。因為疫情影響到收入,您面臨的將是還月供。想來您也是知道,如果房貸不能按時還,對徵信傷害非常大。所以,如果您有這樣的擔心,一定要積極跟銀行協商,銀行這段時間也會酌情考慮,同意合理的延期還款。等到這段疫情過去,迴歸正軌以後,還款恢復正常,正常還款就行。

所以,如果僅僅是因為疫情影響收入而想退房,我個人認為是完全沒必要的,咬咬牙,堅持過這一陣就好了。因為買房這麼大的決定是需要勇氣的,一旦退了,再下定決心買,是很不容易的。如果您是有其他原因,比如不喜歡這個房子,先跟開發商商量吧,商量不成,繼續履行合同!買房不易,能看中一套房子也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您有幫助。

我是@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用公正的立場、嚴謹的態度、專業的知識為您提供買賣房產信息諮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隨時私信我,我會給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購房諮詢。如果覺得對您有幫助,請點個贊加個關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見,歡迎隨時交流學習,共同進步。


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買房交了首付,現在因為疫情影響了收入,能不能跟開發商協商退房呢?由於諮詢類似問題的條友很多,小菜就不再一一作答,藉此問題的契機,分享下對這類情形的法律意見,供參考。

第一、對這類案情的彙總

根據商品房交易流程,這類問題通常有如下一些特徵:

01、買房人跟開發商之間已簽訂購房合同

具體的購房合同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協議、售樓協議、草簽合同等形式。

如果這類合同內容齊備。比如,具備了雙方的名稱、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況;商品房銷售方式;商品房的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及條件;供水、電、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配套設施及建築的產權歸屬;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產權辦理事宜;爭議解決方法;違約責任等內容。那麼,不管合同、協議的名稱叫什麼,都視為雙方已經成立了商品房買賣關係。

這類合同(協議)上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捺印,那麼,合同不僅已經成了,而且已經正式生效,具備法律效力,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02、買房人已支付首付款

合同簽署完畢後,買房人依照合同約定,支付了首付款。

這個首付款支付的方式,可以是轉賬,也可以是現金,還可以是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付出去,開發商收到資金後,會出具收款收據、房款發票之類的票據。

03、買房人貸款被拒

簽完合同,付完首付款,買房人接下來就會遞交貸款資料給銀行,申請住房按揭貸款。

由於個人徵信問題、收入問題、銀行流水問題等買房人單方的原因,導致貸款被銀行拒絕。

貸款被拒絕後,買房人無法依照購房合同的約定,履行剩餘的付款義務。

04、其他一些事實

比如,疫情爆發後,買房人收入銳減,儲蓄被消耗,支付能力下降,疊加周邊親友也遭遇了類似事件,想要在這個環境下融資,解決剩餘房款的支付義務,存在現實的困難。

因為疫情,各單位延遲復工,各類人員到崗困難,尤其是湖北地區,開發商陸續出現了延遲交房,停工停售的現象。

第二、對疫情的法律定性及解讀定性

小菜先從一般法律原則上,分析本次疫情的法律定性,再結合具體案例,解讀疫情法律定性的具體適用。

01、本次新冠肺炎的法律定性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經國務院批准,發佈了2020年第1號文,將新型肺炎定性為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2020年2月26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將新冠肺炎定性為不可抗力。

結合我國《民法(總則、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不可抗力。

綜合相關權威部門的文件和法律相關規定,可以確認:本次新冠肺炎就是不可抗力。

02、新冠肺炎對這類合同的影響是什麼?

新冠肺炎可以認定為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但對合同的影響卻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草率地採取“一刀切”的處理方式,我們抽絲剝繭般地來逐一分析下。

(1)能不能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這是法律在合同一方當事人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後,賦予該受害一方當事人享有的法定解除權利,而不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即可單方行使,進而達到合同解除的目的,還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迴歸到合同案情中,新冠肺炎毫無疑問地影響到了合同雙方,開發商停工停售,延遲交房;買房人經濟受到打擊,收入銳減,儲蓄被消耗。

但這些影響都不至於導致雙方購銷合同簽約目的無法實現。因為疫情只是短期事件,只是延緩了交易節奏,隨著短期內疫情即將結束,交易都能正常進行,簽約目的也能正常實現。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疫情不能導致雙方的購銷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也就意味著,不管是開發商,還是買房人,都不能以疫情為藉口,單方行使合同解除權。那麼,也就不能退房!!!

(2)疫情對合同的影響有哪些?都會是什麼法律後果?

既然疫情並不能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不會出現合同的法定單方解除權,那帶來的影響有哪些呢?

①開發商停工停售,延遲交房

出於疫情防控需要,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向全國行業會員發出倡議,建議房地產商暫時關閉售樓部及業主答謝會等人員聚集的活動和場所。

倡議後,多地開發商積極響應,並主動關閉售樓部,停售停工。這帶來的後果就是不得不違反合同約定,延期交房。

不管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還是出於響應行業號召,面對新冠疫情,採取類似措施,都是合理合法的,不具有延期交房違約的後果。

②貸款被拒,問題出在哪裡?是疫情影響嗎?

買房人按揭貸款被拒,可能是因為徵信記錄是黑戶,可能是因為收入不達標,也可能是因為銀行流水不夠,還可能是因為限貸了,等等。

總之,銀行認為買房人不滿足貸款要求,不適合承受這麼大的壓力;如果銀行放貸的話,可能會給銀行信貸帶來風險,不適宜放貸。

從上面的分析已經很明顯了,銀行拒貸跟疫情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③疫情導致收入銳減,跟購房合同有什麼關係?

疫情來了,多數企事業單位都在停產停業,員工賦閒在家,商家關門歇業,民眾普遍收入銳減,這是一個全國性的普遍現象,不僅僅是買房人這一類群體是這樣。

也就是說,疫情不僅影響了買房人,也影響了開發商。

買房人基於正常的收入判斷,簽署了購房合同;疫情來了,影響了短期內的收入狀況,對未來產生了悲觀情緒和不好的經濟收入預期;但這個導致因素又不是合同雙方中哪一方的原因造成的。

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解釋(二)中“情勢變更”的規定,買房人遭遇非因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原因,導致一時經濟困難,但又不至於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可以請求對合同進行變更。

也就是說,疫情影響了短期內的收入,基於公平合理原則,你可以跟開發商商量,協商延緩付款時間。理論上看,沒有合法依據可以請求減少房款支付。

畢竟怎麼說呢?開發商也受災了,如果你可以請求減少房款,開發商實際上也可以對等地基於疫情停售停工造成損失,要求增加售房款,道理是一樣的。

綜合本節的分析,疫情是不可抗力無疑,但作為短期事件,不能導致購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也就不具備單方法定解除權(買房人和開發商權利同等);而疫情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影響到了購房合同的履行,造成了簽約當事人一時的履行障礙,基於情勢變更原則,受影響的一方可以就受影響的內容部分請求變更。

第三、能不能協商退回首付款?

先說結論:可以提出來協商,但最終能退回來多少錢?不好說。

01、買房人提出解除草簽合同,退回首付款,可以嗎?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以疫情影響到收入,以開發商延遲交房作為理由,都不能合法地解除購房合同。

但為什麼小菜在此提出來說解除草簽合同、退回首付款呢?

因為這項要求,即便沒有疫情發生,簽了合同,履行不下去了,照樣是可以提出來的。只是會有代價。

什麼代價呢?

要麼損失定金,要麼支付違約金。

定金就是買房前交的那個錢,違約金就是草簽合同上寫的,你不買房了,要付多少錢給開發生。

那首付款怎麼辦呢?

既然雙方的購房合同都要取消了,合同即將不存在了,基於這個合同約定而支付的款項,自然要恢復到合同簽署前的狀態。

也就是說,如果購房合同解除了,首付款是應該全額退還的。

綜上分析,買房人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解除草簽合同,退回首付款,但法律後果就是要麼損失定金,要麼支付違約金。

02、定金、違約金和首付款,如何處理?

通過上面“第三.01節”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買房人自身經濟能力下滑,貸款被拒,無法繼續履行剩餘的房款支付義務,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出解除購房合同,並可以要求退回首付款,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這就出現了定金、違約金和首付款如何處理的問題,該怎麼適用?

(1)首付款

首付款是基於購房合同約定而支付的款項,本質上是房款的一部分,既然作為付款基礎的購房合同都不存在了,那如數退還首付款就是很自然的結果。

如果合同解除了,開發商不退首付款,就屬於不當得利,按法律要求,也是要全額返還的。

(2)定金和違約金

先說結論:“兩金”並存時,由開發商選擇適用。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兩金”並存時,不能同時適用,只能擇“一金”適用。

那具體適用哪“一金”呢?

很明顯,哪“一金”對開發商最有利,大概率就會適用那“一金”!除非開發商主動放棄這個有利的選擇權。

(3)實踐中如何抵扣?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首付款是應該全額退還的,但這個只是賬面的算法。適用“一金”後,接下來就是抵扣的問題。

比如,首付款是30萬,定金是2萬,違約金是20萬,如果開發商最後選擇了適用違約金,如何抵扣?

①賬面上開發商該退的錢:首付款30萬和定金2萬。

②賬面上買房人該付的錢:違約金20萬。

簡單一算,該退32萬,該付20萬,最後能退回來32-20=12萬!

(4)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降低違約責任?或者說減少資金損失?

先說結論:有!

在疫情期間,出現這種情況,尤其是銀行貸款被拒,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一般開發商可能會出現兩種處理辦法。

①適用定金

這是開發商的一個選項!也是買房人應該努力達到的一個方向!

違約金一般是總房款的20%-30%,很少有開發商將違約金定在5%-10%這個級別的,都是想加重違約責任,給買房人心理壓力,從而儘量促成交易,把房子賣出去。

但買房人因貸款被拒,導致不得不退房的,多數開發商最後會選擇適用定金;比較雞賊的開發商都會首選適用違約金,然後再看買房人的反映,決定要不要下調到適用定金。

怎麼說呢?

貸款被拒,說明買房人有過錯,但確屬無奈之舉!在這種情況下選擇退房,情有可原之處。好好跟銷售顧問講講,適用定金的機會還是有的,不要輕易放棄!

②特殊情況

另外,還要特別注意一種情況!

如果買房人在繳納定金、草簽合同之前,已經將貸款資料通過銷售顧問遞交銀行審核,答覆說能貸,結果被拒絕的,責任不在買房人,而在開發商工作人員。

這種情況下的責任分擔,一般都不會再適用違約金,適用定金可能都比較牽強;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連定金都可能退回來。

第四、買期房如何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小菜在很多帖子裡都做了很多有益的預防性建議,但還是有這麼多人前赴後繼地往不利的處境跳,確實令人沮喪。

01、買房人一定要慎重

每個人都應該根據自身經濟能力和收入狀況,做好資金規劃,保持現金流,在能力範圍內,做有能力履行的事情,不要頭腦發熱。

其中,眼前的資金規劃和未來的收入預期是最重要的。只有這兩個規劃有譜了,才能出手去搞房產這種長期、大額的交易。

02、貸款資料一定要在交錢、籤合同前,交給開發商去銀行落實,能貸了才能籤合同、交錢!

為什麼要這麼做?

①為了做事更穩,都不浪費大家的時間。

②在出現上面說的這些情況時,可以在法律上處於有利的位置,減少自己的資金損失。

綜合全文看,疫情導致了收入銳減,貸款也被拒,但在草簽合同已生效,並已履行的情況下,合同無法以疫情為藉口單方解除,也就無法不付代價地退房退款。

這種情況下,首付款實際能退回來多少金額?還是要綜合分析草簽合同內容的具體約定,並綜合分析落實貸款的細節證據,才能給出較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房壇法菜


按合同走的話很難退。購房合同簽完了,首付也交了,貸款在辦理中,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的退房條款估計退不了的,疫情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只是把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日期,因不可控原因往後順延了一下。

合同中沒有明確的退房條款,疫情發生後政府對購房後辦理退房問題也沒有正式條紋。所以能辦理退房的概率微乎其。

你可以和開發商打一下感情牌,訴苦一下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壓力給對方說一下,讓置業顧問去給你申請一下。

如果能退也需要支付違約金,祝你好運!!





阿邱Q房產人


你好,對你的情況表示很理解。但是估計開發商大概率上是不會退的。

第一、類似客戶很多他們不敢開這個頭,這樣可能會造成大面積退房,對開發商影響非常大。

第二、我們已經簽訂了草簽合同,這個已經成為有效合同。因為開發商這些合同都是經過律師和相關部門審核過的,所以不會有什麼漏洞。所以法律層面上,我們沒有優勢。

第三、從情理上我們還可以溝通。比如,我們可以先說退房,如果開發商不同意,我們再談延遲進行貸款,這樣減輕一些壓力。

第四、個人也不建議退房。因為房子辛辛苦苦選出來並不容易,也是我們精挑細選,比較適合我們的。所以,即便是為了自己的未來的家,應該堅持一下。更何況,未來五年房價不會出現大幅下跌的。

在這裡奉勸購房者,在選擇購買房產之前一定要謹慎。

我是老賈,一名直說實話的房產媒體人。希望大家關注我,我們一起成長學習。


老賈房產說


誠邀,首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那麼什麼是不可抗力呢?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可客服的客觀影響。如果因為此次疫情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約延期和中止的是可以法律解釋並且免除雙方責任的,但是中止並不是終止合同履約,因為疫情並未造成合同履約物“房屋”無法交付和終止停工,這種情況下可以跟開發商協商履約時間延期或者暫時停止,但是並不能單方面解約。所以拿本次疫情作為解約的方式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有興趣瞭解本次疫情不可抗力具體情況,可移步我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西安買房那些事兒


可以找售樓處協商!如果貸款沒有辦,那可以退房,就看售樓部願不願意給你退了!現在疫情鬧的開發商資金也很緊張!如果是大開發商還好點!小開發商估計會百般抵賴不想退!你做好準備



石門的門


01、

政策力量有限

當下政策調控的主要任務是維持房價平穩,避免暴漲暴跌。疫情影響雖增加了政策的變數,但是“房住不炒”的基調不會改變。

02、

恆大的神操作

通過最低價鎖定和打折促銷售、通過無理由退房打通線上瓶頸、通過全民兼職激活銷售、通過恆房通平臺增強業務關聯。

用一套有效的網上銷售策略緩解疫情下的銷售壓力。

03、

房產交易規則將被重塑

開發商線上銷售浪潮帶給行業的變革是深刻的,將在未來重塑房產交易規則。最有可能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無理由退房將成標配,帶動行業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

2. 全行業線上標準化加強,交易流程縮短。

3. 售前流程走向精細化,帶動售後流程發展。


阿豪講房


您好我是環京房產快報

直接回復您

如個人徵信 流水 購房資格不符合

可以申請退款。您說的這種情況開發商是不會退款的。


環京房產快報


你這種情況沒遇到過,我要是買房本著看好了,不管怎樣都要買到手原則,你應該定金也交了吧(恐怕退不了了)首付也交了,想退應該不會輕易拿到手,麻煩會沒完沒了,(別相信無理由退房)你先看看你簽訂的購房合同,看對定金和首付怎樣要求的,然後再定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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