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買房女方出了20%首付,男方30%首付,房貸兩人共同承擔應該加女方名字嗎?

Jetaime85017956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反問一句:你又什麼理由不加女方名字?

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並且共同返還房屋貸款,這有什麼理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難道僅僅因為女方比男方少付出了10%的首付款,就能直接否定女方所有權人的資格嗎?

更何況,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處於緊密聯繫的經濟共同體,他們各自的收入都用來共同承擔整個家庭的經濟開銷,要仔仔細細地算清每一筆開銷男女雙方各出了多少,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原則上男方女方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男女雙方共同支配。也就是說,雖然在形式上男女雙方出的房租首付款並不均等,但其實都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房屋,那麼該房屋就是理所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

退一萬步說,我們不論法律怎樣規定,單從夫妻情意上來說,你們夫妻感情還不值一套房的10%嗎?犯得著這麼斤斤計較嗎?愛她就給她安全感,不想給她房你就自己單獨出資購買好了。


冰焰


兩個問題,加名字和不加名字,實話實說,這可是大多數普通家庭要面臨得重大問題,因為房子很貴,婚姻很微妙,誰也不想出點差錯,出點差錯,誰也不讓誰,還不如住個茅房,平凡而踏實。



可事實就是,結婚要有房子,房子是誰得,都是結婚得一系列煩惱。

在處理過案件中有多種多樣涉及到房產得問題:

情景一:婚前買房,女方不花一分錢要求加名字,男方為了結婚娶妻生子,唯唯諾諾的,聽之任之。

情景二:父母出首付給兒子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字。

情景三:父母為了孫子,孫女上學賣了自己的房子,給孩子置換大房子,兒媳要加名。



還有好多情景,我不一一列舉。女方為什麼要加名,雖然我沒結婚,我也有房子,這個問題,我覺的,既然是事實就應該擺上桌,好好談的問題。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女人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提高,女多男少也成了當下的一個大問題,當一個女人走進這個家庭,她的想法是跟你結婚,是好好過日子,加名也是處於很多因素,並不能怪誰,這個得理解,相反如果你認為人家是奔著你的財產,看中的不是你的人,而是你的房子、車子,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那你告訴我你的想法又是啥?

男女本身都是應該平等的,卻被很多因素攪的人心神不寧,我們每一個都沒錯,有想法也很正常,錯的不是我們,而是很多社會因素。

既然想過日子,就少點想法,女方通融一點,男方大度一點,彼此理解,相互最終,這樣婚姻生活才會長久。

你這種情況,不是別人說你,我也得說你,人家一個黃花大閨女不但白給你了,還得搭上點啊,你小子這筆賬算的很到位。既想洞房花燭夜,還想讓人家付房錢?是我我不同意這門婚事!


愛籃球的法律蟲


你也沒說你是男的還是女的啊。如果你是女的,我勸你這婚緩一下,別結了。如果你是男的,我先鄙視你一下,這婚也別結了,和房子過吧。

我特別不理解都談婚論嫁了,然後還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我特別鄙視這樣的男人。如果我是男的,就算女方一分錢不出,我既然買這個房子是婚房,我就會寫上她的名字,這就是我們的共同才財產。都要開始共同生活了,兩顆在一起的心還這麼算計,有什麼意思呢?這是你選的要陪你一輩子的女人呢,是你孩子的媽呢,你這麼防著她?你害怕以後離婚她分你房子?按揭的房子,你以為不寫她的名字離婚時你就不用分她了?照我說,一切還沒有結婚就想著離婚後事的婚,都不應該結。為什麼?因為你感覺不對啊!因為很有可能她不是對的人啊!如果是對的人,一輩子都給你了,你卻連加個名字都下不了決心,她虧不虧?她虧的不是房本名字,她虧的是她在你心中的份量!更何況,人家還出了20%!這都什麼事?就是說人家倒貼嫁你,你還掂量一下,看看劃不划算唄?我都鄙視你鄙視到泥土裡去了!

婚姻對女人意味著什麼?那是意味著重新投胎!既然你選擇讓我投到你這了,還沒投你就算計著,而不是想著怎麼好好迎著我,讓我有個好歸宿,這真是太冤了。這女人以後為你生兒育女,她值不值加個名字,值不值你給她點安全感?有人也會說,萬一離婚……。你結這個婚幹嘛?

如果你是女的,如果我是你,我是不會結這個婚的!我要嫁的這個人他沒把我當他的人,我要加這個名字幹嘛?加不加名字,是他心裡有沒有我的反應。

我覺得嫁對人很關鍵。嫁的那個人不一定說非要有個房,房本上寫著一人一半房子,不是這樣的。要嫁的那個人,是說他對我很上心,沒結婚前他就跟我說,現在還只能是按揭房,沒關係,你放心,以後我們一切都會有的。我需要的不是說房本上有個名字,我需要的是以後一切都是"我們"!"我們"是一起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而你卻在結婚前趕緊抓緊時間撇清哪些東西是你一個人的,與我無關,我要與這樣的人在一起一輩子嗎?想想我都想哭。

所以,這是房子問題嗎?這是人對不對的問題!嫁對人了,娶對人了,什麼都會有的,怕什麼?嫁錯人了,娶錯人了,往後讓你哭的又何止這半套房子!


墨衣情感


看到這個問題,我雖然是一個男人,但我都覺得替這個女人不值得,同時也騷得慌,怎麼會有這樣的一個男人呢?問出這樣的問題,真的令人震驚,居然還會有人有這樣的想法。

我們先不說別的,這個女的女方出了錢(多少可以另外再說)總要體現出來,對不對?更何況還出了20%,同時還有未來50%的一半,因為後面的房貸是共同承擔的,所以合起來她是有承擔45%的比例的。

而男方總共只是多了10%而已,居然這樣的話就會變成不寫女方名字,意味著男方百分百擁有產權,沒有這麼欺負人的是不是?如果我是這個女生,二話不說,這婚別結了,你愛找誰找誰去。

其實如果為了很嚴格的分別出婚前的財產,也不是沒有辦法,現在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候,都會問你需要寫什麼樣的一個比例?如果是覺得雙方共同擁有,那就是各50%。

但是如果有不同的要求的話,可以寫20%-80%、30%-70%、45%-55%等這樣的,這都是可以男女雙方自己自由選擇的,這樣的話兩個人都能體現到房產本上,而且會有不同的貢獻呈現出來,這其實是一個理性合理的狀態。

只有極端自私的人,才會想著我比對方多出了,就不應該寫比我少那一方的名字,否則以後萬一離婚就會有損失,就虧本了。可是,我們雖然不做道德的評判,但是婚姻對於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共同付出,同時也是共同貢獻的一個組合,體現的應該是雙方的共同努力。

而且事實上,從婚姻法來說,“婚後的財產收入,歸共同所有”的規定來看,其實都是主張男女權利對等的。因為婚姻本身的組合就是一個很難清楚的界定,誰貢獻多誰付出少了一個過程,那女人還那麼含辛茹苦都生孩子呢,這值多少錢?你能怎麼補償她呢?

所以這個問題如果要簡單的回答就是,第一種,如果這個男的不想寫這個女的名字,就婚都別結了,趕緊遠離這樣的噁心男。第二種,如果為了絕對的清晰界定,可以按不同的貢獻,計算一個比例寫到產權本上,明確大家的付出,這也是無可厚非的,能夠保障雙方的利益。第三種,如果從婚姻長遠的發展的話,我還是覺得就寫共同所有,也就意味著各佔一半,這才是最有利於婚姻的穩定和諧的。


水禾田


必須加女方的名字,不管從感情還是法律方面都應該加女方的名字。

現實生活中遇到最多的就是,女方不但要高額彩禮,而且還要房產證加女方的名字。這種情況小編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女方沒有任何的付出。

可是,該問題中女主人首付百分之二十,這種情況必須加她的名字。因為她已經做了貢獻,而且和男方出資相當。這種情況已經不是男方同不同意加名字了,而是共同所有的房產。

看到這個問題,小編覺得很震驚,這本來是不需要質疑的問題。如果女方遇到問題中的男主人公,那麼我建議女方趕緊離開。因為這種本該不需要思考的問題,他卻把這個當成一個比較糾結的問題。說明他根本不是愛你的,你自己出資買的房子難道就不能加名字嗎?

你們這種婚前共同出資買房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合理的。跟婚前財產完全挨不上邊,因此,女方必須要求加名字,再合理不過了。

關注社會生活媒體,謝謝!


用戶65947945477


你多交了錢,覺得加女方名字很委屈,很不甘吧。你有啥不甘心,委屈的,有本事自己出全款,自己出裝修,然後孩子一人一半,自己家人自己負責,自己家的事自己解決,那你就寫自己的名字吧。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真是這樣的婚姻相處方式,我還真是寧願不結婚,自己一個人自在多了。

也不知道在那邊瞎逼逼什麼,多付10%很了不起嗎?自古就應該男方準備房子不是嗎?你女朋友真是眼睛瞎了,才會找到你。快點分手吧,別委屈了自己,小心那10%被人佔了去,多不划算吧。你單身吧,求你了,這樣經濟上永遠不會吃虧。


木有名字86845198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說這個男的怎麼就那麼不要臉呢!

不想加人家的名字,為什麼要人家的首付款?為什麼讓人家給你共同還貸?得了便宜了,還不想付出代價,天底下的好事都是你家的對吧?別人就都是傻子,就應該吃虧對吧?

怎麼就那麼不要逼臉呢?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真為那個女的不值!自作聰明的小人。


律夫人


我獨子,結婚是住在家裡的,後來老人都過世了,房子也落到我們的名下,婚後經濟條件好了,也買了自己的房子,從結婚開始媳婦的工資就是打到工資卡(存摺)裡,我的收入都是現金(到現在也是),每次都是媳婦說沒生活費了,我就給錢,她的工資存到整數就存起來,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說了把錢給她管,她說操心多了老的快,我的錢到現在也是我在管,有多少她也不問!我們就這樣過了二十多年了,很平淡,以後也會這樣過下去。還有,我家的車、房都只寫我自己的名字,每次買房需要她去出手續簽字都得好好商量,要不然很煩!我覺的這才是老百姓的生活,在一起的時候就想著一輩子在一起,斤斤計較的,有意思麼?


空空2411032


我覺得這應該是窮到吃土的份上了才能問這樣的問題,不是經濟上貧困就是思想上窮死了!婚後我姐夫把婚前兩套房子賣了,買了一個200平的海景房,雖然是貸款,但也是好幾百萬的首付,剛開始只寫我姐的名字,但是還貸款的是姐夫,所以按照要求必須得加上還款人名字,所以後來姐夫才加了自己名字!我覺得一個男人你保護不了妻兒,不想給老婆最好的,就不要結婚了,因為未來矛盾多了會影響老人和孩子的生活,孩子會覺得這樣的父親真是丟人,老人會為你的家庭矛盾上火操心。還是自己過吧,最好遠離女人!


胖胖貓辣媽Anna


這都是新的婚姻法引起的,談個朋友像防賊一樣,所以現在很多女人是選擇不嫁人了,更不要說彩禮多少了,如果想要點彩禮,做一點婚後保障,就遭到社會上流言蜚語的詛咒,說什麼看上錢了,賣女兒了類似之類的話語,因為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男方條件在好,都是婚前財產,結婚以後還要自己買車,買房和自己拼命掙錢,那才是自己的,生孩子也是痛苦的,結婚以後要帶孩子和做家務,自己還要工作,伺候老公和對方的父母,想來想去幹嘛結婚呢給自己添堵,如果一旦伺候不好,男方以感情不合提出離婚,那麼女人就淨身出戶,青春就白白的讓男人白睡幾年,最後受傷的離開,現在很多家庭都是貸款買房,買車,嫁過去一起還貸,最後財產還是男方的,也是可悲的,,在說很多男人認為自身家庭不錯,經常換女人的,反正離婚成本很低,人生在旺盛的時候多玩幾個女人,嚐鮮一下,也是人生快事,算下來比嫖娼成本還低呢,我們身邊就有很多女孩,就因為家庭小事吵架,導致感情不合,就被男人提出離婚,淨身出戶了,真是可悲阿,還有那些年輕人婚前處朋友的時候,約會不超5--6次,就開始動手動腳了,要摟抱女朋友了,開始摸女朋友了,開始上床了,一愛情的幌子,說什麼喜歡,要和你結婚,這時候女人不同意都不好意思,何況是奔著結婚的,結果一上床,就上癮了 我,這樣玩著女人1--2年就以不適合分手了,所以很多男人光談對象不結婚的道理,女人都被傷害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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