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蘭山區房產中介即日起可營業了

關於房屋租賃行業復工經營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開區:

為切實保障我區復工企業外來用工人員,來的了、住得下,現就房屋租賃行業復工事項通知如下:

1、房產中介機構從即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正常開展房屋租賃業務。

2、出租屋按照村社區、小區防疫工作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後,可以對外正常出租房屋。

3、租客符合我區疫情防控要求的,允許租賃房屋辦公或者居住。

4、對房產中介人員、租賃人員,各村社區、小區不得以疫情防控的名義,視為外來人員限制其出入村社區、小區。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為做好出租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明確責任

根據“誰出租、誰受益、誰負責”基本原則,各鎮街道、經開區督促出租屋業主及房產中介落實主體管理責任,做好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加強租客的信息登記管理,確保出租屋業主及中介機構步調一致、形成合力。

二、備案登記

出租人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地派出所報告房屋租賃情況,並配合派出所民警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工作,確保實名、實數、實時登記。

三、加強管理

加強登記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對持有健康通行證的省內租客,和本地居民同等對待;按照屬地鎮街道、經開區統一要求,對省外租客,出租屋業主及房產中介要積極配合,同村社區、小區一起監督租客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四、加強巡查

出租人和房產中介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加強對租客的日常巡查,發現租客有發熱等可疑症狀,特別是從疫情發生地來的租客,要立即向屬地鎮街道(經開區)報告,並告知租客到定點醫院接受相關檢查。一旦發現需要居家隔離的租客擅自外出或其他不配合行為的,要及時報告村社區或公安機關。

五、加強消毒

出租人和房產中介要進一步加強出租屋環境衛生管理和消毒工作,減少病毒傳播渠道。要對出租屋環境衛生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衛生死角進行徹底清理;要加強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的衛生清潔,進行徹底消毒。

六、加強防範

出租屋業主、房產中介及僱傭人員(清潔工、保安等)做好自我防護措施,對從事清潔、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據防疫要求戴好口罩,並做好自身的清潔、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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