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員工每天都主動加班,且加班到深夜,老闆會開心嗎?

老穆說語文


謝題主!在企業中,除了生產任務緊急的情況下,都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一般是不提倡加班的,因沒完成任務而無意義的加班,設備超時運轉,水、電、油等費用增加,加大了成本。如題所述,要分析原因,是任務‘定額’超量,還是員工手腳太慢。明確後,要‘對症’解決。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加班!



愚叟2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會開心。

偶爾為之的加班是情況緊急迫不得已,但如果加班已經成為常態,就說明:

要麼是我的小夥伴們工作效率有問題,要麼是我這個leader的管理能力有問題。

總歸不是什麼好事,所以我不會很高興,肯定要找到原因,然後著手解決問題。


不過也有以看著員工加班為樂的老闆——去年我跟幾位,我們公司的外包商接觸,有一個老闆就是這種典型啊。

其實說起來那位老闆在事業上挺成功的,這一點不得不服。

他自己是程序員出身,從大四開始就自己做軟件。

大四那一年跟同學鼓搗出一個音頻程序,畢業那一年,賣了,賣了七八十萬——想想看,當別的同學還在焦頭爛額投簡歷面試找工作的時候,他已經捧著自己的第一桶金,在琢磨創業的事了。

於是他就問那個跟他一起開發音頻軟件的同學,要不要繼續合作?

然鵝他同學卻木有答應。

兩個原因:

一是他同學當時參加校招,進了一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算是我們行業頭部的,待遇非常好,起步價17K,對於應屆生來說已經是超級豐厚的薪水了;

二是因為,他同學覺得他工作方式實在太鐵血了,兩個人曾經為了攻克一個瓶頸,四天睡了八小時,真的頂不住,他同學不想那麼拼,就想找個公司,走晉升管理的路線,不想當什麼技術專家,所以就沒有答應他的再次邀請。


所以後來他當了老闆,招聘了幾個員工之後,可以想見他的管理方式會有多麼硬核。

他不僅讓員工加班,而且他對自己也完全不客氣,為了做出一個產品,他自己加班加得比誰都猛,有時候他員工都撐不住下班了,他還在摞代碼,連續工作三四十個小時是常事。

不過我覺得我還是挺佩服他的,就是這股狠勁兒,讓他在三十歲之前,就成功賣掉了四個獨立開發的軟件,套了幾百萬現金,全部投資到海南買房子了。

現在已經提前退休,也不那麼拼了,收收房租,每天面朝大海,做一名獨立開發者,做幾個自己喜歡的小程序放在商店裡,每個月萬把塊進賬,妥妥的“快樂而普通的有錢人”的人生啊。


所以“加班到深夜老闆會不會開心”這個問題,主要還是得看老闆本人是什麼樣的心態。

像我的話,我是堅決主張【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能本末倒置,所以我會努力提升效率,在白天高效完成工作,絕不熬夜,不靠無意義地拉長工作時間來顯示自己有多努力,或者讓員工對我展示他有多努力,那種努力我不認可,看到了我也不會高興;

但上文所說的那一類老闆呢,他自己就是一個特別拼命的選手,所以自然會希望看到他的員工能和他一樣拼命,誰加班多他就獎勵誰。

所以這個問題,主要不是看工作態度,而是人生態度。

老闆的三觀、格局和人生態度,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這個公司的企業文化!


吉姆妮成長日記


如果有員工每天都主動加班到深夜,如果我是老闆,我不會開心的。儘管員工的敬業精神令我欽佩、讚賞;但我不支持員工這麼做。

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每天主動加班到深夜,不利於員工的身心健康。

如果是因為任務緊急,員工偶爾加班到深夜,不會對員工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如果每天加班到深夜,且長此以往的話,就會嚴重影響員工的身心健康;甚至會發生因過度勞累,造成員工猝死的不幸事件。這方面的案例,媒體可沒少進行過報道。

從關心員工身心健康的角度來說;如果我是老闆,我不贊成員工這樣做。

二、如果員工每天主動加班到深夜,會增加公司的經營成本。

如果員工每天加班到深夜,一方面會增加公司的水電費開支;另一方面,公司還要支付加班費,增加工資成本。

如果公司不給員工加班費,那會於心不忍,於法不容。如果員工進行投訴的話,還會損害公司的聲譽和信譽,不利於公司的健康發展,得不償失。

三、如果員工每天主動加班到深夜,會讓我對員工的工作能力產生質疑。

本來公司給員工的工作量,都是經過精心測算的。一般情況下,員工都能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如果員工不能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應完成的工作任務,只能依靠加班加點來完成;那就說明員工的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能力欠缺。

在這種情況下,會讓我對員工的工作能力產生質疑,會對員工進行調崗或辭退處理。儘管這樣的做法太過冷酷,但為了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也必須要對員工進行優化組合。這種結果,是老闆不希望看到的。

總之,儘管員工每天加班到深夜,精神可嘉;但作為老闆,更看重的是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的高效率。更希望看到,員工能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而不是低效的加班加點和重複性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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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言心語


我想要分情況來看這個問題,如果員工的事情本該白天就做完,而且能夠做完,他卻要到加班而且加班到深夜才能做完,我想老闆不會開心,說得土一點,員工加班還要電費呢,每天加班到深夜,老闆電費都不知要多交多少。這種情形老闆會找員工談話,向他了解原因,並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如果安排給員工的事情的確太多,讓他白天忙不過來,需要晚上還加很長時間的班。老闆可能要反思一下自己的工作安排是否合理。畢竟這樣的現象是不正常的,也不利於工作的正常開展。俺看到有這麼敬業的員工,你會感到高興。但也會從中看出一些問題的端倪,調整事務的安排,讓分工更加合理。



如果員工晚上雖然在加班,但其實是在學習。那老闆應該也會覺得開心,一個能夠不斷學習的員工,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成長。那肯定希望底下的員工都能夠不斷地學習,儘快地成長。 如果是低效率造成的加班,肯定不值得提倡。如果是高速運轉依然完不成任務,還能夠主動加班,這種主人翁精神十分值得表揚。老闆考慮的應該是,讓分工儘可能合理,知人善任,發揮每個員工的特長,儘量讓事情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完成。主動加班肯定是值得提倡,但可能沒有多少人會響應,一個單位會主動加班的,往往就那幾個人,會加班的就自己都會加班,不加班的你就是叫他他也不加班。



如果是值得提倡鼓勵的那一種情形,我覺得你老闆需要以一些實際的東西來鼓勵,譬如發加班費,在單位營造一種尊重勞動多勞多得的工作氛圍,讓付出者獲利,為實幹者撐腰,形成正向激勵的企業文化。


小糊塗職見


這個問題,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有的老闆會開心,有的老闆會傷心!


先說開心的這一種。

看到自己的員工每天主動加班,有的老闆肯定會開心,他一定會認為自己的下屬很敬業,主動加班完成工作任務,自己有這樣的員工,心中甚感欣慰啊。


不過,雷哥先說的是,這種加班必須要有前提,那就是公司的工作任務確實很重,在上班時間也完不成,必須要通過加班才能幹完活。那這種情況之下,員工主動加班,就充分說明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很高,能夠主動作為,老闆當然開心。


再說傷心的這一種。

看到自己的員工每天主動加班,有的老闆肯定會不開心,因為,本身公司的人手是充裕的,工作任務也是均衡的,只要上班好好幹,一定可以幹得完。


而自己的員工卻頻繁加班,這要麼是上班沒有好好幹,必須拖到下班才來完成工作,要麼就是員工的素質不夠高,效率太低下,正常時間幹不完,必須要靠加班才能完成。


要知道,加班需要消耗資源,如果公司比較人性化,還有發加班費的規定,那老闆還要多餘開支出加班費,你說老闆傷心不傷心。


雷哥認為,加班並不可怕,任何企業都會有突發的或者意外的工作任務,但是加班不能常態化,常態化的加班,要麼說明你公司的組織架構和人員體系出了大問題,要麼就是你公司的整體人員素質和工作能力出了大問題。


所以,老闆對下屬主動加班,並非都會一致認為是好事情,聰明的老闆,也會看到無效加班的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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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非常高興,應提拔這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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