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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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我名,感覺沒有保證。怎麼辦?

我是一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周冠蘭。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男方全款買的房,不同意加你的名。

你有兩種選擇:一,不加名就拜拜。顯然,你不捨。二,不加名只好結婚。顯然,你不甘。

第二,你要求加名的原因是覺得婚後付出很多,自己不加名沒有安全感。

由你的提問的信息,可以看出:1.你自己收入不高,自己孃家經濟能力有限。2.你是個優柔寡斷的人。不夠狠,也不夠軟弱。夠狠,不答應我就不嫁。不夠軟弱,自己還有奢望,奢望對方足夠善良,處處為你考慮。

周冠蘭跟你說:

中國從古至今都有門當戶對的說法。

男方全款200萬買房主動加女方名。女方陪嫁一輛50萬的車,寫女婿名,帶100萬存摺作為小家庭的啟動資金。

你這麼小心翼翼考慮著萬一以後過不好離婚一無所獲。提醒男方不要寫了女方名最後人財兩空。

現在比較公平的是雙方合起來支持個房子首付,寫小兩口的名字,這樣挺好。可以各50%產權。也可以按首付出資比例約定產權份額。

其實,要房要車的觀念已過時了。房子、車哪裡來的?錢買的。錢是人掙出來的。

找一個潛力股,找一個彼此相愛的人這才是最重要的。兩個人一同奮鬥。如果你不相信這個男人。如果你篤定他一輩子買不起房買不起車,既然你這麼不相信他,那你幹嘛要嫁給他?

在我的身邊,座標蘇州。老家在農村,父母沒有任何支持。兩個人蘇州讀大學。大學裡戀愛。畢業後留蘇州工作。從租房,到買房。小日子甜如蜜。

自己和丈夫賺首付。自己買房。自己裝修。房產證當然寫自己的名字。

這樣的年輕人真得太多了太多了。

安全感是自己給的。若兩人不相愛,房子是不能給你安全感的。

姑娘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本事,增強自己的賺錢能力。加不加名有啥意思。姑奶奶自己買得起。我要和你結婚,只有一個理由:你愛我,我也愛你。


婚姻家庭諮詢師周冠蘭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男方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結婚後感覺沒有保障,該怎麼辦?

很理解您的想法、您的擔憂。

但是不贊同您的觀點。

您憑什麼要求男方把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的房產證上,加上您的名字?

“加上名字”說起來這麼簡單,實際上是極為重要的財產安排。

房產證上加名字,法律上的意義,其實就是把他的財產分割給您。

因為房產動不動就值幾十萬元、幾百萬元、幾千萬元,是家庭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最重要的資產,並且,它是登記公示的,房產證所展示的權利人是誰,誰就是這個房產的所有人。

所以,人們對房產證署誰的名、怎樣署名極為重視,不會輕易去加名、改名。

就因為您跟他結婚,就要分他一半家產?

您覺得您的理由很佔理、很靠譜;

但是您換位思考一下,站在男方的角度,站在第三方的角度,還是那麼合理,還是那麼靠譜嗎?

您覺得結婚後房子沒名不安全,他覺得原有的房子加上您的名,他也不安全。

關鍵是這個房子,本來跟您沒關係,您沒有一分一釐的貢獻,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

結婚是不是有安全保障,不是靠這個房子,是靠你們夫妻的感情,靠你們夫妻的共同經營,靠法律,靠道德。

你們應該共同經營家庭、經營生活、經營夫妻感情、共同創造財富,而不要想去瓜分別人婚前財產、個人財產,那是不合法,而且不道德的。

如果男方自願送給您,那是另外回事。

您要求別人分割給您(以結婚安全保障為理由)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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