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嗎?為什麼?

喇嘛355


社區不能接管只能監督協助工作,百姓自己管理民選,每一棟樓自選管委會。


林錫31178


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是轉變思想的時候了!!本人鐵路職工,在90年代,鐵路職工很牛x,每年春運我記得滿站臺的人,上不了車,每每我們連拉帶拽,連踢帶打的關上車門,上來的旅客都心裡充滿了幸福感,對我們連連感謝!也好像是忘記了他們屁股上的鞋印!2000年,鐵路連續提速10次,線路上列車越來越多,旅客坐車的舒適度也越來越好!當時鐵道部下了很多次文件,組織學習新的服務理念,練習服務技巧。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就是那時候提出來的!這個轉變用了3年的時間!說這麼多,我只想告訴物業公司,你們不是管理者,你們應該是服務者,是業主僱傭了你們,你們要為業主精心服務,熱情周到服務,事事替業主著想!這樣怎麼會有業主不通情理呢!就算有也是極個別的人!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改成物業服務公司!雖然是兩個字之差,但確是天壤之別!細品!!


玩轉小科


我同意不要物業靠社區管理!我們政府已經給我們規劃了社區管理制度和城鎮市容市貌綜合管理(簡稱 城管),可是很多開發商以高檔小區為高價銷售的賣點,搞出來個封閉式物業管理模式的怪胎,1是重複管理責任不清,物業花圈社區管理人員進不來。2是隨便給“物業費”定價沒有法律依據,業主交的高額資金去向不明,無法審計納稅。3是封閉式小區建設完成後使現在日子緊張的城市交通擁堵加劇,變相擠佔全市廣大居民權利和利益。

至於私建違建有城管執法治理,你物業也不是執法單位。居民私自佔公用面積也是居委會協調和城管依法治理,物業也是沒有執法權。居民不交錢誰管都是要靠起訴法院依法管理的,難道物業敢搶嗎?。東西亂扔亂放是人的素質問題,不是靠物業人盯人的,素質高了自然會循規蹈矩。車位本身就屬於所有業主的公共資源,大家都有權利用,那是開發商應該配套的,怎麼配套不夠的公共資源就可以賣錢成為你私人財產了?隨叫隨到的收廢舊和小商販就像送外賣的小哥一樣,給你提供便利難道錯了嗎?


閏土刺出的鋼叉


同意,我就幹物業的會計,物業公司都是為了掙錢,小區大住戶多掙的更多,本身買房子就花那麼多錢,入住後還的交那麼多錢,壓力太大。我們還住以前單位房改房,無物業費。交給社區也的管理好,管理不好也是問題,可安排下崗或者失業人員,不以贏利為目的,那樣的話我覺的物業費也就0.5/平方,大大緩解了我們的生活成本。


無名花開開


我支持取消物業公司,由社區主導業主委員會共同管理。物業公司是個泊來品,是公司它就要盈利,這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物業公司也不是我請來的,它到底是怎麼來的?物業公司是管理和服務的職能,但是隻見管理少見服務,我是業主我還得出錢請人來管我呀受氣呀?我國的管理制度就比資本主義優越,我們要對自己的制度有信心,有底氣。


用戶7009800173540


呼籲取消物業,小區由街道社區管理。

物業公司沒幾個是真正為人民服務的公司,而街道社區確實是處處為小區的居民排憂解難的貼心人。


用戶668379806899


雖然現在不少物業公司和業主存在很多矛盾,但取消物業公司未必是最好的做法,由社區代管的問題也會有很多,所以這個問題還是要根據不同的小區情況辯證的來看。

如果小區規模比較小(五棟樓以下),並且業主中有相對專業的人士,那麼這種情況可以考慮實行小區業主自治。畢竟一個物業公司的耗費要大很多,物業公司追求利潤,對一個小規模住宅區來講壓力大,矛盾會更明顯。

如果小區規模比較大,尤其是公用設施比較多、綠化面積比較大的,還是需要一個專業的公司來打理,這個時候業主委員會的監督作用就很重要了。

個人認為,一些規模小的小區可以與周邊規模大的小區合併物業管理服務。很多住宅區的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遺留的產物,有些小區物業公司規模小,服務人員並不專業,只是因為跟開發商有良好的關係,甚至是由開發商組建的,服務質量不言而喻。這種物業公司在市場競爭中事很難存活下去的,也難有什麼業務擴展的機會,就是抱著一個小區挖利潤,業主難以享受到良好的物業服務。這一類的住宅小區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推動,與周邊規模大、服務好的小區進行物業合併管理,協商物業費定價。這樣,業主不僅能得到更好的物業服務,而且服務的成本也能夠降低。


保健生活錦囊


取消物業?假設物業取消了?小區誰管理?是社區嗎?你都不相信物業了你還能相信社區嗎?是業主委員會管理嗎?你連社區都不相信你還能相信業主委員會嗎?所以想取消物業的人人誰都不相信的人,就只有相信自己?我也是業主,我想如果小區自治的話有這些人在裡面攪和要不亂套那才怪哪?


用戶7621061161000


不同意由社區管理小區。同意小區業主自治。可以通過選舉方式成立業主委員會,小區綠化景觀,公共部位維修,保潔等可以通過招標方式實行服務外包。小區的配套用房由業主委員會出租,租金收入用於小區日常維護,結餘部分歸小區全體業主。


秋風287105541


同意,因為小區物業確實不作為,有事去找她們百般的理由不擔責,而且態度囂張跋扈,業主還得給他們扛臉,不然照明跳閘了我們沒辦法啊……唉!堅決支持取消小區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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