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如果父亲跟儿子各有一个爵位,儿子是嫡长子,爵位如何继承?为什么?

博学多才文盲


没有专门研究过。但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秦商鞅变法后,采取“无功不侯”原则,秦奖励军功包括赐爵位,以割取敌人头颅多少和被杀敌人职位高低计算。第二个原则,子孙应入仕。包括年幼时国家皇室赐爵封官。要进入国家官吏系列。不是说祖辈父辈有爵位职务,自然门荫。必须有一定程序。随着隋唐科举制度形成,门荫制度被淡化。例如杜甫之祖杜审言为初唐宰相,但他父亲和他官职一直较低。也没有爵位。

至于父子爵位不同时,子孙如何继承?按理,应是嫡长子继承就高不就低。

实际上 ,爵位继承主要反映在宗室成员之间。特别是“王”位继承,具有实质意义。就唐代而言,诸王兼领州郡刺史等军政职。但随着年代久远,特别是唐玄宗对宗室成员权利限制,安石之乱等战乱不断发生,李唐宗室远房就有一个平民化的过程。

一般官员爵位的继承,不过二三代能发挥直接作用。官场,还是以实职及实事成就决定其政治与社会地位。

此外,各地世家大族中出将入相比例较高。两汉扶风班马耿窦,雍州韦武李杨,河东裴氏,山东薛氏,博陵崔氏。晚唐余杭钱氏




文物梁子


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在欧洲,一个人可以同时兼有多个爵位,比如英格兰国王就曾长期同时领有法国诺曼底公爵,阿基坦公爵,布列塔尼亚爵等贵族称号。

俄罗斯沙皇全称更是有惊人多的爵号:

“蒙上帝恩典,全俄罗斯、莫斯科、基辅、弗拉基米尔、诺夫哥罗德的皇帝和独裁者,喀山沙皇,阿斯特拉罕沙皇,波兰沙皇,西伯利亚沙皇,陶立克克森尼索沙皇,格鲁吉亚沙皇,普斯科夫的领主,兼斯摩棱斯克、立陶宛、沃里尼亚、波多利亚和芬兰大公;爱沙尼亚、立窝尼亚、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萨莫吉希亚、别洛斯托克、卡累利阿、特维尔、尤格拉、彼尔姆、维亚特卡、保加尔以及其他区域的王公;下诺夫哥罗德的领主和大公,切尔尼戈夫、梁赞、波洛茨克、罗斯托夫、雅罗斯拉夫尔、别洛焦尔、乌多利亚、奥勃多利亚、孔迪亚、维捷布斯克、姆斯齐斯拉夫国君和所有北部区域的君主;伊弗里亚、卡塔林尼亚、卡巴尔德尼亚土地和亚美尼亚区域的君主;切尔卡斯亚和山地王公及其他的世袭领主和统治者;突厥斯坦的君主;挪威王位继承人,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施托尔曼、迪特马尔申和奥尔登堡公爵,等等,等等,等等。”沙皇尼古拉二世封号全称

当然中国没有这个玩法,一个人只能有一个爵位,如果他家有两个以上爵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选择最高爵位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父亲爵位高,儿子就会继承父亲的爵位,而把自己爵位转给弟弟或自己的非嫡长子继承。如果相反,那就保留自己爵位,将父亲爵位转给其他人。

如东吴大臣诸葛恪,因为自己另有封侯,就将父亲诸葛瑾的爵位转给了弟弟诸葛融。

(诸葛)瑾子恪,名盛当世,权深器异之;然瑾常嫌之,谓非保家之子,每以忧戚。赤乌四年,年六十八卒,遣命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省约。恪已自封侯,故弟融袭爵。《三国志·诸葛瑾传》

原则上说,中国爵位不能私相授受,必须经过君主批准,君主也可以制止这种做法,甚至可以剥夺其中一个爵位。但这么做就太刻薄寡恩了,一般君主都会承认家族内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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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每个朝代的爵位制度不一定都是沿用前朝的,但是整体来说大致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每个人只能有一个爵位,这个爵位可升可降,但不会有两个或更多的爵位给到同一个人。例如某人被封为“平南侯”,就不会还被封为“平西侯”。根据你的提问分成几种情况来说会更明白点:

1、父亲因功被封爵位,这个爵位只针对父亲一人,如果皇上还要封赏他的儿子们的话,这个爵位是不会超过父亲的,例如父亲是侯爵,儿子只会低一点,例如伯爵;这个说的是首先被封爵的是父亲;

2、因父亲之名而加官进爵到儿子身上也是有的,这叫追封,一般都是父亲因功殉职了,皇帝恩赏;例如父亲立功了,但是牺牲了,皇帝追封他为某某侯爵,但正是因为牺牲了,所以让他的儿子继承这个爵位;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这个父亲即使有好几个儿子,但封爵的都是嫡长子。

3.如果这家有两个侯爵的话,一定是对朝廷做出过具大的贡献,如果父亲过世了,儿子本身就是侯爵,一般就是提升这个儿子的爵位,以事恩赏,例如本来是侯爵,提升为公爵。或是爵位没有变化,但是并不会因为父亲的死而废弃一个爵位,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嫡长子会继承父亲的爵位或是将父亲的爵位转给别人,像是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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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古代的爵位分为王、公、侯、伯、子、爵,各个朝代沿用虽有不同,但也大致相同。古代的爵位每个人只能有一个,这点是不容置疑的,不存在下边作答之人的评述。

而且古代皇帝在赐爵之时会优先考虑这一家族已经封过的爵位,如果他父亲的爵位是侯,那给他儿子封的爵位大部分是不会超过侯的,所以提问者所说的这类现象也就不会发生了。

当然也有极个别的情况,那就是给朝廷立下了汗马功劳,这类情况的话可能会封的爵位超过其父亲。

当然如果有提问者所说的那一类情况发生,那么应该会嫡长子可以选择性的不继承父亲的爵位而是让给其他兄弟,又或者继承父亲爵位所属的领地和俸禄,而继续使用自己的爵位名称。


小邢说历史


不一定爵位继承规则时嫡长子、其他嫡子、庶出长子、其他庶出子。比如正妻生育长子、三子,侧室生育第二子,那么嫡长子死了,应该由第三子也就是其他嫡子继承。如果没有其他嫡子、只有庶出子,那么就选择庶出子中年龄最大的。这就叫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欧洲高级贵族的儿子,只要是正妻所出的都有一份,只是长子继承的是最大的一份,因为父亲的产业多,所以分割就可以了.最重要的头衔有长子继承,次之的几个头衔由其余的儿子继承,就和兄弟分家没有什么区别.例如1252年去世的巴伐利亚公爵奥托二世有两个儿子,就是这样处理的,一个叫上巴伐利亚公爵,一个就叫下~~公爵.还有一个继承了父亲行宫伯爵的头衔.补充,英国允许女性系后裔继承王位,这点法国和德国一般不允许,不过德国也有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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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除了皇位之外的爵位及其他可以由后代继承的禄位封地等一般是由嫡长子继承,正常情况下父亲的侯爵应该由他的嫡长子继承。但如若嫡长子因功也能封侯,这种情况下应该有2种处理途径,一种是提升嫡长子的爵位,由侯爵升为公爵,提升王爵不太可能;另外一种是还是由嫡长子继承原有的爵位,但提升他的官职或者扩大他的封地。用新的侯爵可能性不大,因为一般先辈被封侯对一个家族来说就跟开天辟地一样,极为光荣,会一代侯、二代侯这样传承下去,不大可能会废弃原先的封号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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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古代也是分朝代而异!在西汉七王之乱以前是父爵子袭!因而造成中央集权的削弱,地方分封势力的尾大不掉!七王之乱后爵位由嫡庶分享,长子袭爵,其余降一级袭爵!到了清朝演变成所有后人降级袭爵(有特殊贡献的后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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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都有爵位的事儿,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一种情况是为了褒扬父亲的功绩,如抗击匈奴的卫青,几个年幼儿子都赐了爵;另一种是儿子自己依靠军功封的爵位,当父亲更高一级的爵位传给儿子的时候,自己低一级的爵位可以传给自己的后代。


何足道哉说历史


一个人可以有多个爵位的,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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