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咋辦?

春回大地生


誰都不分,誰缺錢借給誰用。早分早遭罪,早分早敗兒(當然這是避免😄)等百年之後再分給他們嘍。


追源溯流888888


這個帖子的回答驚呆我了。原來還有這麼多人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啊?我女兒就算結婚了,也是我最疼最寶貝的孩子,怎麼就是婆家人了?奇怪了。我一個兒子一個女兒,我還想多給女兒一點呢,兒子要靠他來撐起他的家庭的,希望他能多拼多闖蕩。女兒希望能安安穩穩的過日子,開心幸福就好,所以我要多給女兒一些,做她最堅實的後盾!


冠冠49


我跟老公也假設過這個問題,我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我假設這個問題,他說有能力肯定會平分,沒有就肯定給兒子唄,當時聽著挺生氣的,所以我們也說好不要二胎,當然我也未必能生的齣兒子,哈哈,這個社會對女性要求很高,所以我要傾盡全力培養她~不為別的,就是想讓他不要那麼辛苦


80老大媽


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要求平分,兒子不同意,咋辦?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兒子和女兒都有相等的權利來繼承遺產。而根據這個問題,這個財產是老人所有,也就是說老人在世,並不算是遺產,那麼老人是有權利劃分怎麼分資產的。

女兒嫁人後,就算是婆家人了,那麼她來要求平分這些錢,我覺得要考慮老人以後的養老問題。

如果按照女兒的要求平分,那麼老人養老的責任,就要一人一半了,不管是老人以後遇到什麼樣的情況或者遭遇多大的疾病,兒女都要承擔。

作為女兒,不要一直想著去繼承遺產,重要的是要考慮老人的以後。另外老人現在是資產的所有者,所以要好好的考慮以後的養老問題,不能女兒說分一半就分一半。


人生百態酸甜苦辣鹹


按照傳統的說法,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把女兒從小養到大,該陪的嫁妝已經陪了,現在只有親情和親戚關係了,對於家中的財產是沒有分配權的。就是在父母的養老問題上也是不可能有同等責任的,女兒有服侍的義務,但不承擔其它的費用。如果願意負擔,也只能是憑良心,不應強求。因為父母的家財給了兒子,有行為能力的時候是在為他們幫忙,創造財富。假如女兒沒有出嫁,也就是招婿上門,那是必須平分的,同時侍候老人的責任也是同等的。要是拆了房子,女兒又是出嫁的,哥嫂願意,也可適當分得一部分,這是哥嫂的心意,不要太較真。但按照現在的法律,似乎有所不同,本人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也不予談論。


笑看人生149049543


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咋辦?

看到這樣的消息,就氣不打一處來。家庭房子拆遷,與兒女有什麼關係,難道房產都是兒女建造的嗎?是他們靠實力創造的嗎?憑什麼要他們來考慮分配?他們憑什麼該給誰不該給誰?

房產是父母創造的,拆遷款也自然歸父母,兒女自然也只能聽從父母的分配。父母願意現在就分,就現在分,誰分多少,父母說了算。如果父母現在不想分,兒女就不該有任何說法,就不要你多他少的。

事實上,看到這樣的兒女,父母應當把錢看得更緊一些,切不要先分了。因為,一旦分了,按照兒女的行為,到時候誰贍養父母,肯定是你推我、我推你。只有把錢緊緊抓好在手上,才能倒逼他們將來不把自己拋一邊。如果不盡孝,就寧可捐了,也不要給他們。

一個會為了拆遷款爭來爭去的兒女,好不到哪裡的。


譚浩俊


家庭中存在的這種現象非常普遍,只是涉及到的家產多少而已。這200萬在您生存期間是屬於您的家庭資產,在您身故之後就是屬於子女們繼承的遺產。建議您不要在生前對這200萬分給兒女。

這裡其實就是涉及到兩個問題:

第一, 在您生存期間對200萬必須要有牢牢的掌控權。

第二, 在您身故後,能夠按您生前的意願將這200萬分配給兒女,能夠讓兒女和和氣氣,順順利利的得到各自部分。

這200萬一旦在生前分配給兒女,您就立即失去了掌控權。未來可能還會涉及到後期的養老等問題。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您應該在生前就把自己的財產做好分配,避免百年之後出現兒女為爭奪家財而手足相殘的現象。

現在普遍就是通過遺囑的方式來實現。囑的種類有很多: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最有法律效力的是公證遺囑,很多老人在意識清醒的時候也會選擇自書遺囑。

但是,自書遺囑也存在風險與弊端。自書遺囑的制定由遺囑人自行完成,一般沒有見證人在場,也不保留立遺囑時相關情況的證據。因此,自書遺囑的效力薄弱,容易導致遺囑人的意願無法實現。針對自書遺囑的風險與弊端作如下提示:

1、遺囑是否為親筆書寫。“親筆書寫”是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司法實踐中,其他繼承人主張自書遺囑系偽造或被篡改的情況屢見不鮮。

2、遺囑內容是否規範。遺囑內容不規範是導致遺囑無法執行的原因之一。

3、遺囑人是否有權處置全部財產。眾所周知,我國採用夫妻財產法定共有制,夫或妻一方立遺囑是不能為全部財產指定繼承人的。

4、遺囑人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從實際案例來看,遺囑人多為老年人,思維能力和身體機能已經下降,如果其他繼承人能夠證明遺囑人曾患疾病(比如中風),對精神健康有影響,那麼遺囑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在現在實際生活中還可以通過一種更保險的方式來實現。那就是通過人壽保險產品的方式來實現,通過人壽保險產品的指定身故受益人來達到定向資產傳承。

首先,投保人享有保單所有人權益,在投保人生存期間對保單享有處置權。您可以作為投保人為自己投保人壽保險產品。

其次,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這樣就能達到在您生前把這200萬按自己意願分配給兒女願望。

再次,通過人壽保險還可以達到規避被保險人生前欠繳稅務與債務的風險。身故保險金的理賠不受被保人生前欠繳稅務與債務的影響。《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最後,不用擔心人壽保險公司運營破產,未來無法兌付保險金。 《保險法》第八十九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無論女性朋友多麼不願意,這個錢,絕大多數會落到兒子手裡。

實際上,中國已經間接的剝奪了女兒的繼承權,至於原因,就是男性的高額結婚成本。

父母都會考慮兒子女兒的生存狀態,兒子結婚要用很多錢,女兒成家不用怎麼花錢,所以女兒成家就沒有錢。所以本應平等享受來自父母的支持,現在變成全力支持兒子了。

同樣,有了孫輩以後,老人也會不自覺的為孫輩考慮。

所以,最大的可能,這個錢會做為孫子的結婚錢,在老人離世之前作為贈予轉給孫子。

女性朋友急也沒用,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規避行為


用戶正常人


如果房主是你,拆遷款理應歸你,鬧不懂為何要急於分錢呢?你還活著,難道你不需要生活費用了嗎?

聰明的辦法是在你還活著的時候,這200萬你自己握在手裡,兒女都不給。一旦你把錢分給他們了,你將兩手空空,很被動!等到你老病無用時,只能看兒女的臉色過活了!你問題中說“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可見你這兒子是很自私的,且女兒對這筆錢也是很在意的!你無論怎麼分都會得罪其中一個,等到你病了需要人伺候或平攤醫藥費時,估計就熱鬧了!我的建議是不分,你把錢握自己手裡,看誰孝順你,以後這筆就歸誰!

再給你講講法律上的問題,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一樣,有同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力!當然,父母的財產首先應以父母生前的遺囑為準,即父母對遺產的處置意願放第一位,也就是說,即使你把財產捐了,你的兒女也無權干涉!如果無生前遺囑,兒女將依繼承法繼承!

總之,兒子和女兒都是你的骨肉,不要偏向任何一方,除了一方確實比另一方更孝順你,否則,別傻了,多為自己留條路吧!你若有退休金尚可,不然你把錢都分給了兒女,他們如不孝,以後你可能會很慘的!


死就死唄誰人不死


本來拆遷分了200萬是好事,建議父母自己留下100萬,拿出100萬給女兒和兒子評分。理由父母需要養老,況且房產也是父母的,還有無論是姑娘和兒子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如果要拿出的分的部分就要一人一半。當父母老了的時候,誰照顧的多,父母可以酌情再分配。

兒女各50萬,父母100萬

我認為這個方案比較合理,全面考慮了可能出現的情況,既考慮了養老,也考慮的公平,兒子沒有足夠的理由支持多分,那就兒女平分,否則女兒也有意見。

錢說到底還是父母的,怎麼分還是父母說的算,所以先把自己的想法跟他們說了,如果兒子不同意,可以先採取一點都不分的方式。

這裡沒有說明的是,拆遷以後父母有地方住嗎?是不是還要重新解決房子的問題,如果這樣,那真的就先不分,要先保證父母的生活和養老,以後看情況再分不遲。

就衝你兒子現在這麼計較的樣子,將來也好不到哪去,看起來比較自私,所以父母還是給自己多其留些餘地吧,否則錢一分完,父母遇到問題,就很麻煩了。錢放在誰的手裡,都不如放在自己手裡覺得踏實。老了子女不養,有錢還可以去條件好的養老院。

兒女要體諒父母,更不能掙,搶,要。

作為子女的心裡要清楚,拆遷款是父母的,給你多少都要報以感激,更不能還有什麼願意不願意一說,子女要尊重父母的意見。父母怎麼分心裡自然有一把尺子,所以子女們不能強行的要求。

更不能因為有了錢,傷害了親情,得不償失,尤其我要說的是兒子,可能私心比較多,仗著自己是男孩,所以就想受到照顧,這是不對的呀。在法律上,兒子和女兒是一樣的。

子女們還是要多考慮父母養老的事,能讓他們怎麼過的幸福,不能太自私。如果子女們在誰贍養老人這事能夠爭起來,那就好了。

父母辛苦了一輩子,把兒女養大,兒女孝順還來不及,這就來爭家產了,,尤其是兒子不像話。

結束語

拆遷有價,親情無價,不要為了錢而傷了和氣,一切以父母意見為準吧,不管結果如何,子女一定要抱著感恩的心和孝順父母的心,這樣方向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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