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甘肅在行動】甘肅調整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程序

甘肅調整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程序

  每日甘肅網蘭州2月9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李欣瑤)省衛生健康委今天下發《關於調整我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程序的通知》,我省將進一步提高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效率,優化檢測流程,縮短檢測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我省明確了新冠肺炎核酸檢測機構,確定省、市州級疾控中心和9家醫療機構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定點機構,定點檢測機構出具的病原學檢測結果,均可作為診斷依據。

  我省還調整了新冠肺炎確診程序。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將落實首診負責制,不得推諉、拒診,嚴格按照最新版診療方案要求判定是否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對疑似病例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按照相關要求,將病例轉運至定點救治醫院,單人單間隔離治療。同時立即向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2小時內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大疫情網)。

  我省由收治疑似病例的定點醫院採集標本,通知縣區疾控中心將標本送至市州疾控中心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所有檢測結果通過縣區疾控中心向定點醫院反饋。檢測結果為陽性,由定點救治醫院做出確診診斷。確定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9家醫療機構自行採樣、自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自行診斷。

  此外,我省將對集中醫學觀察點的密切接觸者開展核酸檢測,採集其最後一次與病例有明確接觸後第5天和第10天的標本進行檢測。在隔離期間出現發熱和(或)任何相關臨床表現的,將立即按規範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對未出現臨床表現檢測結果陽性者,即無症狀感染者,須於2小時內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大疫情網),同時將其調整到遠離其他密切接觸者的房間,繼續實施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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