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推“稳企安商”措施:减免租金、免除违约责任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2月9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和解读了该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在降低费用、加大援企稳岗等方面对企业做出支持。其中提出了减免实体经营承租户租金的多项举措,同时明确,受影响未能按期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该措施指出,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镇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土地、物业的,免收2月份和3月份租金;同时协调和推动其他各级国有企业,倡导和鼓励各类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其他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相应申请减免。

同时,该措施还提出,将免除相关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对于补办用地出让手续、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业务,未能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的,疫情持续期间免除违约责任。

此外,该措施还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综合融资负担、加大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等方面做出规定,全力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据悉,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的,按规定期限执行)。

新京报记者 张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