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268年的清朝被推翻時,那些大牢裡的10萬犯人怎麼辦了?

編緣3


腐敗的大清王朝,終於滅亡了!改朝換代後,原來監獄裡約10萬的清朝犯人,是否大赦天下了?

我是三少,為你答疑解惑。

歷代改朝換代後,都有大赫天下

自古以來,皇帝登基,一般都要大赦天下。主要是王朝更替時所帶來的戰爭,讓老百姓疲憊不堪。這個時候,國家需要休養生息,更需要籠絡人心!

在漢朝,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從漢武帝登基開始,逐步實行大赦天下。到了唐宋,大赦天下被皇帝們用到了極致。在宋朝的時候,大赦天下幾乎已經成了一種重要的政治手段!

宋太祖登基時,利用大赦天下,向百姓展示了自己的皇權,神聖不可侵犯。後來的幾個皇帝,個個效仿!大赦天下的頻率之高,居封建王朝的首位。

《水滸傳》裡有記載:

宋江殺了閻婆惜,將要被刺配江州。宋江的父親說:你現在到江洲去,不要去做強盜,一年半載後,等到皇恩大赦下來,你就可以回來了。這裡面說的就是,要宋江等待皇上的大赫天下。

但是,大赫天下的犯人,一般不包括謀反叛逆罪和貪汙受賄。“十惡不赦”的本義,大約就是這個意思。

唐玄宗以後、唐肅宗、唐文宗、唐宣宗、唐懿宗乃至唐僖宗等6位皇帝都有大赦!但是在赦令中,一律都重點強調:“官吏犯贓枉法者”不在赦免之列。

無論是大赦天下,還是特赦,本質上都是封建統治者加強統治的一種工具。

清朝滅亡後,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陷於崩潰的絕境。時事造就英雄,失勢三年的袁世凱成了“末世英雄”,他迅速地集結北洋軍閥的力量,並以和平的手段逼迫清朝皇室。

最後,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末代皇帝溥儀退位,清朝正式結束。中國終於結束了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帝制,歷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

3月10日下午3時,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職臨時大總統,與會者百餘人,英國公使朱爾典也親臨觀禮。

就職當天,袁世凱以“本大總統”名義頒佈了“大赦令”:

宣佈凡民國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強盜外”,一切罪犯“無論輕罪重罪、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者,皆除免之”。並強調“所有從前施行之法律及新刑律,除與民國國體牴觸各條應失效力外,餘均暫行援用”。

當滿清的政府過渡為中華民國的政府後,袁世凱的隊伍大都是清朝的舊部,民國的一切體制,仍然沿用清朝曾經的方式。

實際上,各地的政權幾乎是換湯不換藥。而那些清朝的犯人,很容易就過渡成為了民國的犯人。

為了限制袁世凱的權利,也為了保護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在南京建都並組成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還制定的具有"憲法"性質的根本大法。

這充分說明,滿清滅亡後,社會還非常的不穩定,革命的烽火隨時都可以熊熊燃燒!

清朝的10萬牢犯,如何處置的呢?

儘管袁世凱在就任之初,為了體顯新政府的“民主”而頒佈了”大赫令”,實際上這是非常不現實的!

換湯不換藥的民國初期,各地清朝中下層官吏不過是換了一身衣服和頭銜罷了!

囚犯還是原來的囚犯,獄卒還是原來的獄卒,乾的也還幹著原來的工作。特別是北洋軍閥掌控的地區,這些滿清的舊部,對統治的一套了更是瞭如指掌。

當然,為了體現新社會的民主,也為了落實袁世凱的就職大赫令,針對不同的犯人有不同的措施,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要想被全體釋放,那是不可能的!

第一:改造部分監獄的生活環境

腐敗無能的清朝,自己都無暇顧及,囚犯的待遇那時沒得說。

新的民國政權改善了牢房的通風條件和住居衛生,有的牢房還準備了床鋪和草蓆。

關押人數,也從20人變成了8人(小間)。

第二:廢除傳統的刑罰

根據《大總統令內務、司法部通飭所屬禁止體罰文》規定:大牢裡減少酷刑的使用,不用戴枷鎖,手銬等。

不過呢,打罵卻是存在的!想要不捱打,那就交罰款,否則,就要延長坐牢時間。

同時,還要求犯人從事勞動,比如磨面,編織,木工等等工作。

第三 :釋放政治犯

在滿清的的大牢裡,有很小一部分的革命人士,他們因積極參與革命而被判處極刑。如今革命勝利了,他們理所當然要被釋放,出了牢囚,他們就是功臣!

比如汪精衛,1910年3月謀殺清攝政王載灃,事洩被捕,被判處終身監禁。他被大赫出獄後,當時受到了群眾熱列的歡迎。

第四:重新審理一些案件,釋放一些小罪的人

有的人犯一些小偷小摸的小罪,或則只是被冤枉的良民。民國政府重新審理後會立即釋放,甚至會獲得一點補償。

真正有罪的人,在民國一樣有罪,就此放出去肯定是不行的,那就繼續坐牢吧。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可以提前釋放。

民國政府這種方法解決前朝的犯人,不但穩定了社會,也讓老百姓認識了新政權的好處,讓百姓覺得新政府是個法治的社會。

第五: 允許辦理假釋出獄

為了換取民心,又保障社會的安全。1913年,民國政府推出《監獄規則》。對於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辦理假釋出獄,第一位被保釋出獄的人叫賈萬和。

1902年,賈萬和因犯強盜罪被判"斬監候"。監獄鑑於其表現良好,有悔改實據,根據相關規定,司法部於1913年3月,以253號令核准其出獄。

賈萬和成為北京乃至中國服刑犯人中,第一位假釋出獄者。政府後來派人到賈萬和居住地實地調查,發現此人信用良好,至此再無違法行為 。

第六: 大部分的人還在坐牢

一些曾經的死刑犯,肯定是罪大惡極的,他們自然還得把牢底坐穿。只不過在新的政權下,可能會被改判無期。

而那些搶劫、戒娼、殺害宗族等等類似窮兇極惡的犯人,在中華民國期間,則繼續被監禁併成為囚犯。

結束語:

清朝剛剛滅亡了,民國初期,一切都還是動盪不安,社會需要穩定!

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貿然釋放,恐怕引起的社會騷亂,初掌政權的民國只怕會一個頭兩個大。


三少yun


我是大史官,我來告訴你“清朝被推翻後,大牢裡的10萬犯人怎麼辦?”

估計有不少人會認為,既然清朝已經滅亡了,大牢裡的犯人應該會被釋放出來吧!畢竟清朝廷已經沒了,獄卒也沒人給發餉錢了,自然也就不再看押犯人了。

事實並不是這樣的。清朝滅亡後,原來清朝各地的官吏只是換了一套衣服,該了一個頭銜,他們還繼續幹著原來乾的工作。所以,獄中關押的犯人自然該怎麼關押還怎麼關押,只不過是清朝時期和民國初期的監獄還是有區別的。

原裡清廷的衙門把招牌一換,搖身一變就成了革命軍的工作單位!原來的官員基本上都是還在原位,所以,監獄還是有人管理的。只是監獄的名稱也換了,看犯人的官吏同樣也改了名字,而且還新換了新衣服。在1903年,實行改造監獄計劃,於是就對監獄進行修繕和改造。所以,犯人的生活條件要比原來好些了,有的有床鋪、草蓆什麼的等等。

除了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以外,大部分的犯人進行的減刑,甚至有的犯人只要交錢就可以保釋。並且,監獄對犯人也減少使用酷刑,不用再頭戴枷鎖、腳鐐手銬什麼的了,但他們必須要參加勞教,如從事磨面,編織,木工等。

當然,因為在清末時期參加反清革命而被捕的革命黨人,包括部分政治犯是被予以釋放的。比如汪精衛,他是因為刺殺攝政王載灃而被判終身監禁的,在武昌起義後,袁世凱就將汪精衛釋放了。但這樣的犯人畢竟只佔少數部分。有些偏遠的地方,甚至都不知道大清已經亡了,所以,犯人自然也只能是一直服刑。

總而言之,雖然大清朝已經亡了,但是,在大清時期被關押的犯人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化,該關押的還在關押著,除大奸大惡之人,一般的罪犯都有所減刑罷了。


大史官


1912年2月12日,溥儀頒佈了退位詔書,存在268年的清朝從此結束。原本各地清朝的的各級衙門,象徵性的把原來的招牌拿掉,換上革命黨的“門頭”,搖身一變就成了民國政府的機關!


所以大牢還是原來的大牢,守衛大牢的人也還是原來的那批人,犯人們也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樣全都跑了,因為清朝的滅亡非常的平靜,一下子就過渡到了民國,原本的大牢還是有人管理的,這些犯人們一個都跑不掉。

但改朝換代,免不了對一些犯人進行減刑和赦免。

不同的犯人他們的命運也是各不相同,或釋放、或保釋、或繼續關押


  • 一、革命黨全部釋放

這些革命黨全部隸屬於政治犯,但其實清朝被推翻之時,政治犯們其實在大牢裡面沒剩下幾個了,他們大都因為清朝皇帝的一份罪己詔,得到了釋放,就如“罪大惡極”的汪精衛,他刺殺攝政王,也在清朝滅亡前的1911年10月也得到了釋放。

至於袁世凱當權後,大牢裡面剩下的政治犯、革命黨人也全部得到了釋放。


  • 二、殺人放火者,依舊從嚴處置

這一類重罪者,新政府是不可能放他們出來的,因為這樣會引發群眾的不滿,所以沒有輕易的饒過他們。但要營造一個法制社會,便需要給他們重新量刑。罪名輕一些的罪犯給予適當的減刑,死刑犯轉為無期監禁等,他們並沒有得到釋放。

  • 三、小偷小盜的雞毛蒜皮案與冤假錯案得到機會

清朝滅亡後,袁世凱作為大總統需要得到百姓們的擁護,對於那些犯了小偷小盜等一類雞毛蒜皮案件的,基本上都得到了釋放,至於一小部分沒有得到赦免的,也只需要繳納一定的保釋金,就可以獲得減刑或者贖身的機會。

然後就是冤假錯案的審理,這些人也全都得到了釋放。

  • 四、假釋制度的建立

1913年袁世凱推行了全新的《監獄準則》,對於那些符合條件的罪犯准許辦理假釋出獄。

賈萬和便因此成為了我國曆史上第一位被獲准假釋的犯人。1913年,因為在監獄表現良好,獲准假釋。同時其它的在監獄裡表現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犯人也可以獲得提前釋放的機會。

看到這裡,我想大家都知道了,清朝滅亡後,大牢裡面的那些犯人都是如何處置的,除去大奸大惡之人,一般的罪犯都獲得了減刑或釋放的機會。


像素說


許多人會認為,滿清滅亡之後 那些在牢裡的犯人自然就會放出來 ,滿清都滅亡了,誰還管這些犯人 所以就各自回家吧,而事實上,卻不是那樣子的,究竟這些犯人何去何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隨著我的文章來一探究竟。


1912年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統治了近300年的滿清朝廷 也隨之滅亡,民國取代滿清,並不像歷史上 所有的朝代更替那樣,要用戰爭和拳頭來解決問題,民國和滿清實際上和平解決的問題 ,並沒有傷及無辜,這一切,表面上看的是那麼的風平浪靜,那時候孫中山所領導民國,由北洋軍閥的袁世凱所牽制,雙方都怕製作出更大的麻煩 於是協商決定,滿清的末代皇帝溥儀和平退位,袁世凱便順理成章的變成了中華民國的大總統,原來的一切照舊,滿清的遺老遺少還可以在紫禁城繼續的過安定生活,這是一場沒有血腥的朝代交替。


這些在牢中的犯人,並沒有隨著滿清的滅亡而改變分毫,更不會像過去一樣,新的朝代誕生而大赦天下那種,那些犯人以前怎麼樣 ,現在還是怎麼樣,該吃吃 ,該喝喝, 該睡睡, 反正就是不會放出來,對那些情節較為嚴重的犯人,就繼續在牢裡待著思考人生,如果真的頭腦一熱 把他們放出來,怎麼對那些遭受過他們無故傷害的受害人有個交代呢。

但是對於那些僅僅犯了一些小過失,而關在牢裡的人,他們也相應的出臺了一些辦法, 根據這些犯人所犯犯的罪過不同 ,對他們進行分置處理,對於犯了小過失,不足以讓他們整個下半輩子在牢中度過的人,就也給了他們一個改過自己的機會,如果他們表現好的話就可以得到提早釋放,對於那些確實是很冤枉的犯人,對他們進行了無罪釋放,並且給他們安排了一些相應的職務,對於那些罪過確實特別大 的犯人,就會依著法律來處理了。



袁世凱這樣的處理方法,不僅讓牢裡的人心服口服,同時也得到了民間很多人的支持與稱讚。


佳寧姐姐說歷史


答案其實很簡單:上層動,底層不動,而且清庭的退位以及權利交接是在一片祥和與和平中交接的。


首先來看下武昌起義後的各省官員情況。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打響了推翻清政府的第一槍,

1、湖廣總督瑞澄與湖南巡撫餘誠格因為棄城而革職,

2、護理陝西巡撫錢能訓、雲貴總督李經羲、貴州巡撫沈瑜慶、浙江巡撫增韞、兩廣總督張鳴岐在武昌起義勝利後主動辭職

3、江蘇巡撫程德全、廣西巡撫沈秉堃、安徽巡撫朱家寶搖身一變成為革命軍都督,支持革命。

4、陝西巡撫楊文鼎、河南巡撫寶棻、山東巡撫孫寶琦、兩江總督張人駿、直隸總督陳夔龍、黑龍江巡撫周樹模在武昌起義後,看清朝大勢已去託病奏請去職

5、督撫有江西巡撫馮汝騤和閩浙總督松壽自殺,山西巡撫陸鍾琦和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被革命軍殺死。

6、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吉林巡撫陳昭常、陝甘總督長庚、新疆巡撫袁大化在清帝退位後才辭職。


於是各地行政長官再次洗牌,在各省光復後任職都督的 27 人中,有 14 人來自新軍官員,另有革命黨人即職業革命者 5 人;佔總數的一多半以上,舊官僚包括巡撫、布政使、提督 5 人; 立憲派包括 3 位諮議局議長,均佔少數。

來看下剛建立民國政府的行政官員職位

都督(即督軍、督理、督辦,一省最高長官,轄軍、民兩政,省長為虛職。附:北洋政府時期,以熱河、察哈爾、綏遠等地區為特區,置都統為地方軍政長官。)


幫辦(一省當中的二把手。)

鎮守使(一省之內劃分幾個地域,這片地域的頭即鎮守使,位在督軍之下,如陝南鎮守使【陳樹藩】後就借{護國運動}之際,頂了陸建章的位子,成為陝西督軍。)

道尹(管理所轄數縣行政事務長。)

縣知事(即縣長。)


從清庭到民國的權利移交中,都會高層官員在變動,下面的底層小官吏一切照舊,也就是說,你犯罪了,該坐牢還是坐牢,已經坐牢了,就好好坐牢,沒有大赦天下一說。


為了中國之崛起


歷史上每當遇到王朝更替的時候,犯人們常常會被提前釋放,畢竟在王朝更替的時候,整個天下亂成一團,誰也沒有時間去管理監獄裡面的犯人。而且古代監獄裡面的犯人,大多都是一幫亡命之徒,起義者為了能夠增加自己的軍事力量,經常會把犯人釋放並且武裝起來。如果這些犯人立下軍功,還可能會成為新朝廷的官員。不過在清王朝滅亡的時候,除了少數的革命黨之外,清朝監獄裡面的大部分犯人都沒有被釋放。 清朝監獄裡面的犯人沒有被釋放,主要是因為清朝滅亡的時候,並沒有引起天下大亂的局面,大部分清朝官員只是換了一身衣服,搖身一變成為了民國官員。我們來看一下清朝滅亡的過程,就會明白為什麼在清朝滅亡之後,犯人們仍然需要繼續在監獄裡面服刑了。1911年10月10日,清朝新軍在武昌起義,擁立黎元洪擔任湖北總督,辛亥革命正式爆發。黎元洪是清軍新軍的一名高級軍官,新軍將領推舉黎元洪做湖北總督的時候,黎元洪想要推遲不受,但是在大家的強烈要求下,黎元洪才被迫接受了這一職位。

武昌起義勝利之後,南方各個省份的新軍爭相響應,很多清朝地方官紛紛宣佈支持革命。由於各地參與起義的主力都是清朝新軍,起義勝利後接管政府的也是新軍將領,所以這些起義都沒有引起大規模的混亂。只是新軍將領取代了原來的清朝地方官員,其餘清朝官吏還是各司其職,犯人該關多久還是要關多久。

在武昌起義爆發後,清朝重新啟用了北洋軍首領袁世凱,袁世凱為了謀求最大的利益,故意讓手下軍隊按兵不動,逼迫清王朝統治者退位。最終在袁世凱的威逼利誘下,隆裕太后同意退位,存在了268年的清王朝滅亡。清王朝宣佈滅亡的時候,除了南方的省份之外,北方的大部分省份都在清王朝的手中,這些省份的清朝官員換了一身新官服,又成為了民國的官員。

從清朝滅亡的過程不難發現,在清朝滅亡的時候,不管是革命黨佔據的南方省份,還是清朝朝廷佔據的北方省份,都沒有發生大規模的戰亂。而且這些地區只是更換了少量的官員,大部分官員都能夠各司其職,並沒有發生像明朝末年和元朝末年的混亂局面。因為清朝滅亡的時候沒有發生天下大亂的局面,清朝監獄裡面的大部分犯人也都沒有被提前釋放,只有少量的革命黨在清朝滅亡之後被釋放出來。

在這些被釋放的革命黨裡面,有一個人的名字相信大部分人都十分清楚,這個人就是後來成為大漢奸的汪精衛。汪精衛在1910年刺殺攝政王載灃,事後被逮捕入獄,雖然汪精衛在監獄裡面一心求死,但是清王朝擔心殺死汪精衛會引來更多的刺客,便判處了他終身監禁。清王朝滅亡後汪精衛順利出獄,憑藉著刺殺載灃的光輝事蹟,汪精衛在革命黨內的地位迅速提升。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革命黨都像汪精衛一樣幸運,在袁世凱掌握民國大權後,一些地方官員為了取悅袁世凱,殺害了不少關押的革命黨人士。


歷史總探長


導讀:辛亥革命以後全國革命形勢日益高漲,南方各省份紛脫離清政府成立革命政府。為了鎮壓革命裕隆太后不得不啟用野心家袁世凱,但是袁世凱利用自己手中六鎮新軍逼迫孫中山妥協,另一方面利用此條件逼迫清帝退位。1912年裕隆太后發佈了退位詔書,袁世凱篡奪了革命果實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與以前改朝換代一樣袁世凱宣佈大赦天下,但是也不是所有監獄中的犯人都能回家。下文我們分門別類看看清朝監獄遺留下的犯人都有哪些不同的際遇。


清朝由自己的律法《大清律》,所以監獄中的人多數是有罪的但是除了極其個別罪大惡極的除外大部分罪孽較輕。也就是罪有應得且罪行深重的是第一類;罪行較輕或者無罪的又是一類;最後一類就是清朝後期呼籲革命的政治犯,類似刺殺攝政王載灃的被捕的汪精衛就屬於此類。下面就這三類我呢分門別類做一下簡單介紹:


第一種:罪行較輕或者因冤假錯案量刑過重的釋放或者從輕發落,也就是從北洋政府開始實行了保釋制度

清朝法律量刑比較嚴,所以清朝的牢房中有不少人並沒有犯什麼法或者輕微犯錯的都被關進大牢。因此確實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犯人都得到了從新做人的機會。因此袁世凱的大赦天下相當一部分惠及了這部分人,為此在我國曆史上第一次誕生了保釋制度。


就是對這些犯罪較輕的人,藉著大赦天下的機會獲得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由擔保人寫下保證書,有良好表現的人就可以提前獲得釋放。所以在這件事情上袁世凱的人性化的處理方式還是不錯的,相對封建社會死板的處罰形式值得肯定。


第二種、包含進步學生和革命黨的清朝政治犯

辛亥革命爆發前革命形勢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早就在全國各地表現出了苗頭。對於這些進步青年的活動,清政府採取嚴厲鎮壓的方式。很多當時進步學生和革命者都被清政府關入大牢,其中就包括刺殺攝政王載灃被捕的汪精衛。此時的汪精衛還不是後來的叛國者,而是能寫出“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熱血進步青年。

進入民國政府後,有革命傾向的自然獲得了釋放。但是袁世凱在這中間選擇、挑選,很多人被他收為己用。有些直接納入自己的北洋體系,有些則潛伏在同盟會內部。後來臭名昭著的叛國者汪精衛都曾經是袁世凱收買的一員。

(袁世凱和汪精衛劇照)


第三種、就是有真正罪行人,民國政府對於這類人同樣認為應該認罪伏法

民國替代清朝僅僅是政權的更迭,但是歷朝歷代對於一些是非觀念和法律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認同的。所以真正作奸犯科罪行很重的罪犯,到了民國時期也不可能得到什麼寬恕。

罪大惡極的罪犯按照民國修訂後的法律重新審判,所謂大赦天下絕對不會包含這批人。北洋政府也要贏得老百姓的口碑,也為了執政延續性和社會穩定性的需要必須嚴懲這些重犯。


小結:

總之在清朝退出歷史舞臺後,繼任的民國政府沒有對監獄中的犯人不聞不問。而是分門別類的進行了相關處理,當然大赦天下罪行較輕者獲得了保釋成為最受益的一類人。


我是歷史縱橫帝,歡迎您的關注;如有瑕疵,勞煩斧正。


歷史縱橫帝


清朝在慈禧去世之後,以苟延殘喘的方式延續了三年。隨著後來革命黨在南方地區的革命不斷的勝利,對滿清的統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當時已經被滿清政府排擠在外的袁世凱趁機接近革命黨籠絡各地軍閥。通過軟磨硬泡誘惑隆裕太后帶著溥儀退位。由於袁世凱逼迫清帝退位有功,所以孫中山就將大總統之位讓給了袁世凱。

清朝的滅亡則代表著民國的正式成立,那麼在民國成立之後之前滿清政府所扣押的10萬犯人都是怎麼處置的呢?

按照中國歷史的習慣,每當更換朝代的時候,一般都會大赦天下,通過此方式來籠絡民心。袁世凱在當上大總統之後為了顯示自己的威名,自然也會效仿前人大赦天下。

所以在袁世凱就職大總統的之後也就發佈了一個命令,只要不是犯了滔天大罪都可以從輕處罰或者減免處罰。

對於可能審錯或者冤審的案子會重新審判。尤其是當初被清政府所抓起來的那些革命黨,更是被無罪釋放出來,因為畢竟現在革命勝利了,這些革命黨自然會成為新國家的功臣,他們不但被放出來,甚至還會得到一部分的補助。

那麼對於一般的罪犯民國政府是怎麼處置的呢?

袁世凱的民國政府替代清政府的時候,相當於直接接管了清政府的國家結構,包括司法監獄部門。

雖然改朝換代了,但是原有的管理班子並沒有改變,無非就是剪掉了原來的辮子,換了一套新式的衣裳有了一個新的職務名字。

由於民國比較注重民權,犯人的生存環境以及關押方式也有所改變。比如在曾經關押犯人的房間裡,一個房間可能會住到20多個人,但是經過調整之後一個房間最多不超過8個人。

同樣犯人的待遇水平也提高了很多,比如在清朝在關押犯人的時候,可能會使用枷鎖鐵鏈來束縛犯人的自由。等到民國時候如果不是罪大惡極的重犯,都不會使用這些東西。

之前的這些罪犯每天能吃上一頓飯已經是不錯的了,等到民國時期,先不管是吃什麼最起碼會按一日三餐提供,可能飯菜質量依然很差勁,但是已經改善了很多。

這些罪犯不用再帶上鐵鏈和枷鎖,本身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很多。為了不使這些勞動力白白浪費,監獄也會讓犯人們做一些工作,類似於現在的勞改行為。

比如讓他們進行一些編織、推磨或者直接去一些工廠做一些苦力,有一些身材比較壯實的,會直接去送到礦場工作。

定罪量刑又是有何改變呢?

對於之前一些犯罪事實不明顯或者罪行較輕的犯人只要是願意繳納一定的罰款,都可以釋放出去。

之前的那些冤假錯案一般都可以得到重審,若是重審無罪的話還可以得到一定的政府補助。不過很多補助都是形式上的,具體能夠發到犯人手中的少之又少。

對於之前的那些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或者說被判誅滅九族的命犯並沒有減輕處罰。但是取消了之前清朝時期的凌遲等各種酷刑,統一採用槍決,死刑的方式顯得更為人性化一點。


夏目歷史君


朝代更迭嘛,難免要交接一些東西,權利、金錢、不動產等等。那麼清朝滅亡了,監獄裡的犯人有人接手嗎?很多人可能覺得,清朝都完了,戰爭一開始大家肯定都跑了,那犯人也無人看管,肯定就被放了。不,遠遠沒這麼簡單。




接手者是誰?

清朝的滅亡與歷史上任何一次朝代更替都不同,清朝被壓進棺材裡那直接意味著封建制度的滅亡。清朝到民國屬於和平過渡,很多原來的清廷官府機構都變成了國民政府的機關。這也是無可厚非的,就是在歷史上也有許多今朝任用前朝官員的,畢竟需要安撫人心嘛,總不能全部換新。所以說只是象徵性的換掉了衙門招牌,換成了革命政府而已,監獄還是存在的,也是有專人管理的。




完全接手顯然不現實

辛亥革命之後袁世凱盜取了革命果實,手掌大權。繼任大總統之後,袁世凱也耍起了皇帝的範兒,效仿歷代皇帝大赦天下,以換取民心。所以說清朝遺留的罪犯中一部分輕邢犯人都被釋放了。那麼有人說了,關進監獄的人多少都是有罪的人,為什麼要輕易釋放,難道不怕他們繼續危害社會嗎?之所以要大赦天下,是因為一個朝代的更替帶來了太多戰爭,而戰爭帶來的破壞是巨大的,新政府的建立需要休養生息,如果不採取一些措施的話,百姓還是處於水深火熱當中,國家是不會向好發展的。




不同的犯人有不同的處理,命運各不相同。

大牢中的犯人很多,類型也多樣。

1、首先就是政治犯。其實清朝被推翻之前,政治犯人已經不多了,因為在那時下發過一份皇帝的罪己詔,所以很多的政治犯被釋放了。比如說刺殺攝政王的汪精衛,他肯定算是政治犯,他早在1911年10月就被釋放出獄了,根本沒等到袁世凱大赦天下。而在袁世凱大赦天下的時候,剩下的政治犯也被赦免釋放了。




2、對於在清末時期犯下殺人放火等重刑犯或死刑犯,新的政府也沒有輕易饒過他們。無條件釋放是不可能的,新政府在努力營造法治社會,所以只是給他們重新量刑,罪名輕一些的罪犯給予適當的減刑,死刑犯轉為無期監禁等,並沒有全部釋放。

3、再有就是一些小偷小盜和冤假錯案了。冤假錯案在袁世凱上臺之後也得到了重新審理,畢竟新總統也需要民眾的擁護,便採用了這樣一種方式來聚攏人心。像小偷小摸這一類輕刑罪犯,幾乎直接被赦免罪行得到釋放。另外,沒有赦免的一部分,也能夠用另外一種方式獲得自由,即交納一定數量的保釋金從而獲得減刑或者贖身的機會。




4、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1913年,中華民國政府便推行《監獄規則》,根據準則,對於那些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准許辦理假釋出獄。第一位被獲准假釋的犯人是賈萬和。他在1902年因犯強盜罪被判"斬監候",後來因為檢舉有功,秋審的時候改判為發遣,在民國實行減刑政策以後,又改判為有期徒刑12年。1913年,他又因為在監獄表現良好,獲准假釋。另外,在監獄裡表現良好,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犯人也可以獲得提前釋放的機會。這樣的制度與之前歷朝歷代相比都是利國利民的。


小姐姐講史


在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進程中,每當有新舊王朝交替的時候,往往第一道聖旨都是大赦天下,普天同慶。可當清朝退出歷史舞臺的時候,這些滿懷希望的在監獄裡等待著新的“聖旨”的囚犯不想卻等來繼續關押的結果。

這些囚犯為什麼會被繼續關押呢?

時代背景——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的過渡

1912年春,在孫中山等革命黨的威逼利誘之下,七歲的清朝皇帝博儀退位。就在這時候封建制度終於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這個時候社會形態發生根本的改變,民國畢竟跟封建社會不一樣,任何時候都不能沿用老黃曆那一套了,不然怎麼民國政府怎麼跟人民交代呢?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對待清朝遺留下來的那些犯人,自然就有著不同的對待方式。

三類囚犯的分類

說起對囚犯的處理,這裡就不得不提起袁世凱。在當時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袁世凱提出了不同囚犯區別對待的方針,他將囚犯分為三類:

① 反清的“愛國人士”

這點非常好理解,金庸的武俠小說裡有句非常有名的口號“反清復明”,在晚清事情的確有這樣一群愛國之士,他們一直的目的就是反對清政府,反對清政府的一切。當然最後這部分人最後都被抓起來了。然而在民國剛成立之初,袁世凱還需要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所以對於這部分志同道合的人,袁世凱當然是希望都站在他這一邊擁護他。後來北方最大的漢奸頭子汪精衛也是其中之一,被袁世凱重點培養的對象。

②十惡不赦的囚犯

在這些囚犯的處理方式上,依舊是比較鐵腕的。所有人都清楚一個事實,就是當社會動盪的時候,犯罪率會大幅度上升,從中東國家戰亂,燒殺搶掠的事情每天都數不清楚的在發生。因此這些囚犯就被當成典型,該殺的殺,絕不姑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於社會的治安穩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③犯罪較輕的犯人

袁世凱對於這部分人的處理方案就直接點了,犯罪較輕且在獄中表現好的,給予提早出獄。這也給現在監獄在管理上提供了一種非常可行的方法。同時這部分囚犯,全部都重新核准犯罪事實,因為犯輕罪的囚犯畢竟比較多,很多人也都改邪歸正,不得不說,這種拉攏囚犯的手段的確讓民眾站在他這一邊。

取消酷刑

很多時候我們都聽說過“滿清十大酷刑”,從字面上來看,清朝的監獄制度應該是非常嚴格的。而且行刑手段令人髮指。同時民國那時候的戰略指導方針“三民主義”,提倡民主、民權、民生,作為晚清被推翻後留下的這10萬囚犯來說,這個指導方針,讓這些囚犯遠離十大酷刑的皮肉之苦。這也是時代進步的產物。所以民國的成立對於他們來講應該算是一種福音。

(袁世凱頭像)

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社會王朝(當然不能算袁世凱復闢,畢竟只做了不到一百天的皇帝),後人對清朝的關注度遠遠高於其他朝代。清朝給後世中國帶來的影響更是不可估計的。歷史留下的痕跡都永遠值得我們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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