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嚼影屋
以法律意義上看,死刑絕對比無期要重。以人性來看,我覺得死刑和無期是對等的,沒有誰重誰輕之分,半斤八兩。
在看守所的2年,我接觸過無數的犯人,也看過無數的判決。可以這樣說,只要判你10年以上,你的人生就已經廢了,沒有了光彩沒有了意義。
比如,你現在25歲,被判了10年,等你出來後已經35歲了。自己最美好的時光已經過去,已經半廢了,還有什麼希望?還有什麼理想?除非你們家很有錢,否則你的這一生已經黯淡無光。
有個犯人犯拐賣兒童罪判了11年,被判的時候他已經55歲了,等出獄,他60多歲,還有什麼追求?出來就是等死,還不如直接判死刑。
我遇到過很多判10年以上,無期,死緩的犯人,他們很多都認為還不如判他死刑,這樣一了百了,即使以後出來自己也沒什麼用了,死刑一閉眼的事情,還不用坐牢受苦。
所以,很多人都說什麼什麼必須死刑什麼的,其實有時候他們還情願被判死刑,因為坐牢就是受苦,更多的就是對人生已經沒有了希望,這一輩子廢了,還不如死了。
因此,在我認為死刑和無期是對等的,一個是立馬死,一個是生不如死。
如果是你殺了人,你是情願被判處無期徒刑還是判你死刑?
或許在你心理,還是死刑吧,畢竟坐牢很難熬,即使熬過去了,出獄了。這世界還和你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