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擴!泉州的房東租客注意了,不履行這項責任將受重處!舉報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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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不同類型

房屋租客排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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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不同類型房屋租客排查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市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國資委: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小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出租房租客的排查管理,推進我市村(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開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實網格化排查

(一)建立分片包乾制度各縣(市、區)(含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下同)要進一步推進轄區各鄉鎮(街道)全覆蓋落實網格化管理,並組織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分片包乾,對所有城市小區公寓、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出租房等不同房屋實行網格化管理。

(二)開展拉網式排查。以村(居)為單位,由鄉鎮(街道)包片幹部、村(居)“兩委”、社區民警、志願者等組成網格管理小組,深入城市小區、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和農村出租房,對租客開展“拉網式”摸排、訪查、登記(詳見附件1),建立臺賬,做到“村(居)不漏戶、戶不漏人”,無死角全覆蓋。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轄區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三)落實雙重申報制度。流動人員等市外返泉人員,必須按照“誰出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雙重如實申報,由返泉人員本人和提供居所的業主(包括房東、房東由於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須指定專人負責,提供員工住所的企業)向居住地村(居)報告;投靠親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戶主負責。房屋租賃中介配合村(居)開展排查和登記,並對到店租客測量體溫,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村(居)。

二、加強人員健康管理

(四)建立健康管理檔案。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要發揮專業作用,對屬地租客等人群建立健康信息卡(詳見附件2),一人一卡,完整登記有關信息資料。

(五)實施分類健康管理。一是對從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入泉人員(含到過上述地區的人員),一律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二是從湖北和武漢以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入泉人員,一律實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觀察管理和醫學隨訪;三是經流行病學調查,確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輕症病例、經調查評估後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等5種類型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定點集中,單間硬隔離;四是密切接觸者的共同居住家屬或同房屋共同生活者,除一人實施居家觀察外,其他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定點集中,單間硬隔離;五是上述5種類型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以外的一般接觸者一律實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觀察和醫學隨訪,期間嚴格限制與他人接觸。

居家醫學觀察、居家自我觀察管理的對象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須向居住地的村(居)報告,一律由村(居)負責報告120轉送縣級定點醫院就診。

(六)落實必要管控措施。各村(居)要杜絕舉辦各類廟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督促落實“紅事”停辦、“白事”簡辦、不串門、不聚集、少外出;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開展封閉管理,對進出人員適度管控、體溫測量等必要的管控措施;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社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精準的封閉式隔離。


三、規範開展預防性消毒

(七)落實重點場所消毒工作。各村(居)及城鄉結合部重點場所要指定專人負責,規範開展疫情防控消毒工作,尤其是出租房人群聚居點,開展全面、反覆、多次消毒,消毒後要做好消毒記錄。

(八)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各級衛監、疾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檢查、指導村(居)落實以環境清潔、開窗通風等為主的衛生措施,全面開展消毒員培訓,指導村(居)按照相關指南,規範開展防控消毒工作。

(九)倡導良好健康行為。各村(居)要加強公共場所清潔和通風,持續整治環境衛生,按規定處理垃圾汙物,切斷病源傳播途徑;保持小區、樓棟等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四、加強針對性宣傳教育

(十)開展全面宣傳教育。要大力宣傳《福建省流動人口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市場監管總局 銀保監會 國家網信辦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建房規〔2019〕10號)、市公安局等五部門下發的《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泉公綜〔2019〕412號),使法律法規深入人心,個人、單位、社會普遍受益。各村(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防控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突出做好租客等群體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到防疫宣傳全覆蓋、全告知、全知曉,指導出租客等群體按照有關防護手冊做好自我防護,引導市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十一)堅持正反方面宣傳。要大力宣傳村(居)在防控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人物和事蹟,用身邊事教育引導身邊人,營造全社會參與疫情社區防控的良好氛圍。同時,重視發掘、收集、宣傳疫情社區防控一線的警示案例,以具體事例教育引導群眾。

五、強化督導檢查

(十二)壓實主體責任。出租房東、出租單位和提供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負起主體責任,對居住人員開展全覆蓋的防疫宣傳告知和主動申報。對不履行申報責任的房東、企業主、戶主及流動人口本人,由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進行核查,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快、從重頂格處理。同時,接受社會舉報並視情獎勵(舉報電話:0595-22188667、110)。對未及時報告而發生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主體責任。

(十三)強化督導問責。摸排、訪查、登記工作即日起納入市新冠肺炎巡迴督查內容之一,進行巡迴督導。凡未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由市、縣兩級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核查,視情問責追責;造成疫情擴散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處理。

附件:1.城市小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出租房租客排查登記表2.來泉人員健康信息卡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

來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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