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擴!最高判無期!海外疫情蔓延,連江嚴防偷渡!舉報有獎!

連江縣公安局

關於嚴密防範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的通告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擴散蔓延,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偷越國(邊)境入連人員疫情輸入,保護公眾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當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嚴禁偷越國(邊)境,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協助他人偷越國(邊)境或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嚴禁任何企業、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

二、違反本通告第一條之規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偷越國(邊)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之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為偷越國(邊)境提供條件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之規定,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6、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逃避檢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7、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偷越國(邊)境的或明知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者疑似患者而予以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之規定處罰。

三、非法入境人員能向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投案,如實陳述偷越國(邊)境事實,並配合進行核酸檢測及接受相應隔離措施安排,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關規定減輕或免除處罰。

四、廣大人民群眾應積極檢舉偷(私)渡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員的接收者(企業),共同維護國內疫情防控工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守護連江美好家園。凡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由公安機關給予1000元獎勵。同一情形有多人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幫助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24小時舉報電話:110;26220745

特此通告。

連江縣公安局

2020年3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