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30歲的離婚女人,帶著一個剛滿月的孩子,找一份養活自己和孩子工作難嗎?

八卦有理


努力自己辛苦點,我孩子一百天我離婚的,那個時候絕望不想活,後來看著兒子想想不管如何再苦再難也的堅持,我當時白天上班,下班擺地攤。週末做小時工,整整五年,目前車房都有我兒子讀國際學校,單親的媽媽堅強點,後來那個人小多少人來勸我求複合,我覺得沒有必要曾經已經不合適回頭也不會合適,我給孩子一個健康的心態一個正能量的人生目標就好,我兒子成績很好,我餘生目前不會在去選擇,不想把希望放在任何人身上,跟我兒子很快樂,我母親幫忙帶孩子,每年我都會帶孩子父母去幾個城市玩!希望你為孩子為自己堅強點!加油


諸客論


現在離婚的越來越多了,導致現在有很多的單身家庭,如果一個30歲的離婚女人,帶著一個剛滿月的孩子,找一份養活自己和孩子工作難嗎?


現在離異的太多太多了,而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想找一份工作能養活孩子和自己的真得非常難,主要原因是孩子才滿月每天吃的奶粉就是一筆很大的開銷,而且自己去上班孩子才一個月,還要找一個保姆或者叫自己父母來帶孩子,因為這些原因一個月最低的開銷就應該在6000以上了,所以想找一份這樣的工作真得太難了。


我有一個朋友和老公離婚後,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因為沒有人帶自己就叫父母來帶孩子,而自己每天出去找工作終於找到了一份5000多元的賣衣服工作,還好她父母有錢,而因為她的工資也不高基本5000元一分錢不剩而且還用父母的錢,那日子過得真得是非常的心酸。

其實一個女人一個人養孩子是非常的辛苦,因為自己又當媽又當爸,而且一個人的工資養一個孩子過著都是非常艱辛的日子,所以一個30歲的女人帶著滿月的孩子想找一份養活自己和孩子的工作非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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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關注


1、十分佩服你的自立精神,但是你一個30歲離婚女人還帶一個剛滿月的孩子 ,還想找份工作不太符合實際,希望非常渺茫。

2、現實問題是一個剛滿月孩子就需要一個人寸步不離,何況還在母乳期,指望一邊帶孩子一邊工作是不可能的。

3、也經常看到一些網絡兼職什麼的,但是也要整天守在上面,還有可能不太靠譜,或者工資也是有上頓沒下頓的,想養活你們母子也很玄乎。

4、30歲離婚女人年齡還不大,根據目前孤兒寡母的現狀,如果有合適的男人,你應該首先選擇再找個男人嫁了吧,你這樣帶著孩子是沒有人給你工作的。

5、單憑你一個人帶著孩子找工作是完全不可能的,給你的建議是:(1)先找你前夫解決孩子的扶養問題,(2)把孩子交給你的父母或者孩子的爺奶代養,(3)或者找個保姆帶孩子,這一條看來不可能,因為你自己就沒有生活能力,也顧不起保姆,(4)還得找個男人嫁了。

所以不解決以上這幾個問題,你想帶著孩子找工作很難很難!

評論區討論

謝謝!


一種責任


我也是離異,閨女一歲半的時候離婚的,在家炒股一年,二歲半送幼兒園,自己一個人接送孩子,沒人幫忙,這個過程不僅僅是苦,是艱辛,是煎熬啊,閨女哭我也哭。

三四年了,自己一個人白天上班,晚上照顧孩子。上班,限制太多,早上送,下午接,生病要照顧,幼兒園開放日要參加活動,上班賺錢,一個都不能少,就像個陀螺,轉個不停。

您孩子才滿月,如果孩子他爸不給撫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多,你必須工作的話,就得必須有人照顧孩子,要母乳,要紙尿褲,要吃要穿,一個人,真是難上加難。

如果有人願意跟你共同扶養寶寶,你也不排斥這個人,可以走入第二次婚姻,因為一個人的能力有限,扶養寶寶不僅需要強大的財力支持,更需要強大的心理支撐。


暖寶寶媽媽


30歲的離婚女人找一份養活自己和孩子的工作,是可也找到的,前提是你的孩子剛滿月,孩子時時刻刻須要你的照顧,孩子離不開你,你也離不孩子啊,你不能帶著孩子去工作吧,帶著孩子,無論什工作都不會讓你做的。

離婚,對大多數女人來說是一種傷害,女人常常表現出,迷惘,無助,對生活失去了勇氣,很容易走進生活的誤區, 離了婚的女人生活舉步為堅,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男,捨得剛滿月的孩子,大人的對與錯由大人來承擔,孩子是無辜的。

為了養活孩子和自已,想找一份工作,孩子太小,在哪裡工作,不可能讓你隨隨便便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找工作有點難。
天無絕人之路,在家看孩子一樣能掙到錢,現在網絡時代,在網上開個小店,買點東西什麼的,如果你有才華寫寫文章,答答題,拍個視頻,一樣能掙到錢,這樣做看孩子和掙錢,兩不誤,這是個人意見。

孩子小是你出去找工作的劣勢,生活所迫,不去工作生活難已繼續,在苦在難也要一個人扛,離婚帶孩子的女人真不容易。


離婚不可怕,可怕是你自暴自棄,遠離了人生的目的,要重拾信心,忘掉過去的不愉快,抖擻精神迎接美好的未來。


永不言敗52131


說實話,特定的事情,特殊看待,如果只是一個離婚的女人,30歲左右,一個人養活自己完全不是問題,只要不懶就絕對不會養不活自己,但是如果離婚了還帶著一個小孩子,這就很難很難!

首先因為孩子太小,需要特殊的關照,需要看護,這是最主要的,也正是因為這樣,限制了一切行動,幾乎是舉步維艱,處處都要考慮到孩子,而不是一個人那麼隨意!

我有個朋友,36歲,有三個孩子,兩個還小,剛上幼兒園,和前夫離婚了,而今帶著兩個女兒,一邊工作一邊生活,只能把孩子安排在學校,上班因為年齡問題,只能在飯店工作,辛苦和累都不說了,因為兩個孩子的上學,開銷都需要她來照管,何止是累,為了孩子,沒有太多空閒時間,真的看的都辛苦!

所以這樣的情況下,要想再養一個小孩子,沒有自理能力的小孩,實在是很難,也祝願你有好的機遇,能夠減少一些負擔和壓力!





餘樂長歡


過來人告訴你,難,非常難,我滿月帶孩子回孃家,借錢度日,現在九個月了,孩子都營養不良了,只能繼續熬,因為孩子我媽身體不好帶不了,我自己殘疾一條腿也不可能帶孩子出去上班,只能孩子大了會走不要抱才能把他交給我媽,現在全家靠低保幾百塊錢過日子,孩子營養不良了,我媽腳受傷沒錢治都不敢去醫院,借錢也借不到了,因為都知道我殘疾還不起,所以如果你父母身體健康就找你父母幫忙帶吧,他們會原諒你,體諒你,沒有父母不心疼自己的孩子,熬吧,孩子一天天長大,總有一天你能好起來,我都準備把他送人了又放棄了,你多難都要堅持,想想我,現在還苦苦撐著,沒什麼過不去的,孩子需要你


清風細雨潤無聲89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肯定難,而且很難。那些說不難的不是別有用心,就是在安慰你。

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不可能接受一個懷裡抱著嗷嗷待哺奶娃的產婦。你要知道,用人單位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都是以你能給他們創造價值為目的才決定是否錄用你的。



實話實說,就你當前的這種情況,根本沒有什麼可以能勝任的工作,剛出月子的女人首要任務是養好自己的身體和照顧好小孩子,至於掙錢還得慢慢來。

如果你經濟上實在有困難,可以要求你前夫負擔一部分。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總不能生下來就不管了吧?不論是從親情還是道義,男人都不能不管。要真的不管,你可以訴諸於法律,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你現在居無定所,沒地方去,也可以考慮回孃家呀。那裡有你的父母親人,他們總不會眼睜睜看著你落難,把你趕出家門吧?養好身體照顧好孩子,等孩子稍微大一些,才能出去找工作。



雖說女人不管什麼時候都要自立自強,但是特殊情況還得特殊對待。孩子又不是你一個人的,男人該承擔的責任必須要承擔,不能讓他們逃出道德的譴責。(圖片來自網絡,侵權速刪)


情感書生談感情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離婚的原因,但孩子這麼小離婚,沒人幫你帶孩子,你一個人又得帶孩子,又得賺錢,很難!

但是,雖然難,並不是不能做到!

這麼小的孩子,應該睡覺的時候比較多。你完全可以利用孩子睡覺的時候,做點事兒。

如今賺錢的門路特別多,關鍵就看自己能不能吃苦,頭腦靈不靈活!

我,在孕期的時候,就一直在家各種接兼職寫作的活兒了。比如給網站寫稿子,寫方案之類的。賺錢不多,但是養活自己和孩子,還是夠了。

孩子大點了,我更無法出去上班。我就申請在家辦公,不去辦公室坐班,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即可。

每晚孩子睡著之後,早上孩子還沒起來之前,我就拿著手機在悟空問答答題,也能賺點零花錢之類的。

雖然我沒離婚,但是我家老公,完全就是靠不上的人,孩子我帶,錢我賺,日子雖然過得很難,但為了孩子,值得了!

現在的辛苦,換取以後的安逸,累並快樂著!


幸福魚兒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一個30歲的離婚女人,帶著一個剛滿月的孩子,找一份養活自己和孩子工作難嗎?

我的回答是:難,非常難。我先說說我的經歷。我是一個37歲的女人,離異,帶著2個寶寶。我和前夫是00年讀大學時候的老鄉會認識的,馬上也20年了,馬拉松長跑都跑完好幾個年頭了。在09年我生了我的大女兒。當時就辭職在家帶孩子,當時靠的我父母,養胎,坐月子全在孃家,因為婆婆不管。生了女兒以後,我孃家老爹還算有點積蓄,做個小本生意,反正我從小就過著公主般的生活。導致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也讓自己活得太幼稚。從有了大女兒後,老公慢慢的不再回家,慢慢的出軌。(我後來才知道的)我感覺生活就像天塌了。在女兒5歲,上了幼兒園,我又開始上班,掙錢,以前的開銷全靠我父母接濟。期間,天天和老公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生活過得水深火熱。上班以後,我不再像偵探一樣查老公了。也過膩了那種生活,太累。我全身心的培養女兒。當時在農商銀行做大堂經理。但是,不是正式編制,才3000元一月。女兒的各種開銷,培訓班我實在吃不消,就自己做生意。這時和老公的關係也緩和了點。16年,我開的棋牌室,當時生意還可以,老公也辭職幫我,我比較單純,就全部交給老公了。

17年3月,我又一次發現老公又出軌了,我的棋牌室變成了他和小三的,生意也變得慘淡,小三還做起了老闆娘。我終於和他離婚了,5月底離婚後,我在外面租了一個房子,等待女兒放假帶回老家。可是沒幾天發現我懷孕了,當時非常糾結是否要打掉。畢竟我當時是淨身出戶,我只要了女兒,其他的房子,車子全部給了前夫(這樣的條件,他才肯離婚)後來我徵求了我父親的意見。(我父親生了2個女兒,因為80年的時候是村子裡第一個萬元戶,村子裡人有的就嫉妒說:再多錢,也沒兒子傳宗接代。所以就決定生)。17年9月,我老公說接我回家,暫時由他照顧。畢竟是孩子父親,我又一次原諒,沒復婚,就這樣同居,由他照顧我。生活費自顧自。回家後才知道,原來,我老公是欠了一屁股債,有民間借貸、高利貸、網貸、還有各種信用卡。我當時和我女兒談,她當時成績一塌糊塗,班主任說:女兒經常哭泣,說父母離婚了,我非常心痛,打算給他一個良好的環境,就假裝復婚了,我還求爹告娘,從我父親那拿了50萬給他還債,還用自己的信用貸替他還債,以貸養貸。生活過得苦不堪言。我又因為內疚,不敢告訴我父親我實際情況。就這樣等到我兒子出生。因為要還債,還有兒子的各種開銷,尿不溼,奶粉等等,女兒的培訓費。我真的奔潰了,好幾次我都想去死。我們被逼著賣房賣車,期間我縫過雨傘。(一天有時只能掙8.8元),包過襪子,(每雙襪子有時低到2分錢1雙),我還做過手工。(從早8點做到玩12點,結果不熟悉過程,全部返工。4天就掙了18元。)我還做過筆的組裝(一個禮拜才1000支,一支6分)。因為帶著孩子沒有正式工作,我拼命找兼職。

所以,帶孩子離婚的女人,真的很難。有些人覺得我編故事,我只想說,我自己的經歷自己知道就行。沒什麼文采,就是希望能給你參考。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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