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日本有兄妹結婚的現象?

carrrrrson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日本這個國家是不禁止表兄妹結婚的。

有意思的是,歐美一些國家也不禁止。

這主要是立足於科學研究。

很多學者認為,表兄妹結婚和堂兄妹是有很大不同的。

根據調查,無血緣關係的一般人婚配後其後代的基因缺陷為3%-4%,而表兄妹不過是4.5%,只是略高。

另一種看法是,表兄妹結婚的缺陷率,比普通人最多高2%-3%。

當然,如果是堂兄妹就不同了,研究證明缺陷率會有非常大的提高。

所以,堂兄妹不能結婚是必須的,表兄妹則並不是一定要這樣。

其實,中國自古以來堂兄妹不能結婚,表兄妹可以結婚。

大家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

如果表兄妹結婚生下的都是呆子瘋子,古人還能幾千年都這麼做嗎?

當然,站在優生學角度,畢竟表兄妹結婚的缺陷率是比較高的,所以儘量還是不要這麼做。

其實,我國民國時期1931年制定的《親屬法草案》沒有禁止表兄妹結婚。

我國1950年指定的婚姻法,也沒有禁止表兄妹結婚。

直到1980年的新婚姻法才禁止三代以內血親結婚,西方認為這是大陸奉行優生學。

至於香港,直到今天也不禁止表兄妹結婚。比如香港首富李嘉誠的妻子莊明月,其實就是他的表妹。

有錢人之前的表親通婚,在香港不罕見。

其實嚴格說起來,中國表兄妹也可以結婚,這誰管啊。民政局現在也就是註冊登記,保證你不是重婚而已,誰給你查這些去。


薩沙


日本兄妹間結婚在古代發生過。那時,人們對近親結婚的危害並不瞭解,加上沒有什麼約束,所以婚配比較自由。

日本廣泛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允恭天皇的大兒子和自己的親妹妹有夫妻關係,並一直保持到當上天皇以後。不過,當時日本人對這種不倫之戀也不認同,並不斷口誅筆伐。這位天皇實在受不了人們的非議,卻又捨不得和妹妹分開,兩人便雙雙殉情,以死來表明他們是真心相愛的。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因為是天皇,所以在日本世代流傳,竟作為美好愛情的象徵被推崇。不過,日本人也知道兄妹結婚並不是太合適,民間兄妹真正結婚成為夫妻的並不多。也許,他們推崇這對兄妹,只是讚美一下這種追求真愛的精神和勇氣,並不一定要跟風仿效。所以,親兄妹結婚現象在古代日本確實有,但只是個例,並不普遍存在。至於堂兄妹姐弟,表兄妹姐弟結婚倒是大行其道,這是因為日本人認為這樣做可以親上加親,容易處好關係。特別是日本皇室,為了維護所謂血統的純正,更是提倡近親結婚,這一現象一直保持到近現代。

不過,隨著科學的發展,特別是醫學知識的廣泛普及,日本人也開始認識到近親結婚不利於優生,並開始改變這一陋習。日本皇室也不例外,選擇配偶基本上拋棄了傳統觀念,開始迎娶平民女子作為皇后或妃。比如,已經退位的明仁天皇就是第一位選擇非貴族女子做他的皇后,她就是大家熟知的美智子。現在的天皇德仁,其皇后雅子也是一位平民出身的外交官。
(德仁、雅子和他們的女兒)


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並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日本現代法律更是規定,不允許直系血親和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因此,近親結婚在目前的日本基本上沒有了,更別說親兄妹結婚了。網絡上出現的日本仍然有兄妹通婚的說法,實際上是失實的,並沒有什麼根據。


高山流水116820061


為什麼在日本有兄妹結婚的現象?(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眾所周知,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從優生優育的角度考慮,大多數國家出臺法律禁止近親結婚,尤其是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在我國近親結婚破壞倫理綱常,不但法律不允許,而且還會受到社會大眾的反對和指責。但在日本卻存在有兄妹結婚的現象,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作為發達國家的日本不知道近親結婚的風險嗎?

其實,在我國古代包辦婚姻制度下,近親結婚也是存在的,有句話叫“姑作婆,最貼心。姨作婆,親上親”。所以由於存在親上加上親的封建思想,為了不讓自己的女兒到陌生環境受罪,很多人家都願意把女兒嫁到親戚家,女兒不被婆婆虐待,還可以常來孃家。再說親戚家的孩子都是從小看大的,比較可靠。古人並不知道近親結婚不利於後代,他們只想著眼前的日子,讓女兒過上好日子。而在日本之所以會默許兄妹等近親結婚,主要是為了保證血統的純正和家族的財產不外流,這主要發生在皇室貴族中。其主要原因是:

1、保證血統的純正。

我們知道,日本天皇制是世界歷史上最長的君主制度,日本天皇制相傳為日本神話中的創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後裔,也是神道教最高領袖,日本國家象徵。從神話傳說的神武天皇到今天皇共126代。日本天皇之位的傳承並不是看誰的能力強,而是看血統,只有流淌著“天照大御神”血液的皇室後代才可以做天皇,所以不論日本經歷多少朝代,多麼混亂,做天皇的只能出自天皇家族的人。

所以,皇室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潔,大部分天皇都是在近親屬裡面選拔皇后,甚至是親兄妹之間也可以結婚。但是這樣也不免造成了皇室之內出現了許多的醜聞。

比如,古史中明確記載同母兄妹婚配的是崇神天皇(《日本書紀》作御間城入彥五十瓊殖天皇、《古事記》作御真木入日子印惠命)與其妻子(《日本書紀》作御間城姬、《古事記》作御真津比賣)。再比如,第十九代天皇“允恭”的親兒子和親女兒,大皇子木梨輕愛上了自己的親妹妹輕皇女,倆人私通好上了。知情後的允恭天皇無奈,把這對寶貝兒女流放到伊予,誰知道輕皇女不堪流放,投海自殺了;親哥哥輕皇子知道後,竟然也跟著剖腹自殺,殉情了。

還有,第五十一代平城天皇愛上了自己的表妹。按說,表哥愛表妹,在封建時代,原本是個好事情,麻煩的是,平城天皇這位表妹的女兒,是自己的老婆;也就是說,平城 天皇愛上的,正是他自己的丈母孃。這位丈母孃,就是被稱為平安時期“一代妖婦”的藤原葉子,名聲流傳千古。於是,平城天皇把丈母孃的女兒放到後宮繼續做老 婆,丈母孃則安排到後宮做了“東宮宣旨”,就這樣開始了他們的不倫之戀。

以致於到了近現代,日本皇室依然有近親結婚的先例,其實我們都知道近親結婚會給後代帶來許多難以預測的疾病,但日本皇室之間為了維護自己的血統,仍然冒著風險而結婚。

2、為了保證家族的財產不外流。

我們知道,一個家族的財富積累,要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甚至是流血與犧牲,可謂是來之不易,大家族之間為了生意競爭,通過婚姻吞併等方式互相競爭,所以日本的一些貴族和大財閥等,為了保證自己的家族不被懷有二心的外來人員侵入,他們在擇偶時,非常注重親上加親,再加上自古就流傳這種親上加親更好的傳統觀念,使得日本皇族和高級貴族、大財閥等上流社會的人,也十分的流行近親結婚。

3、普通百姓效仿天皇和貴族的婚姻。

在日本,天皇在普通百姓心中就是神一樣的存在,而日本皇室一直以來都是整個日本上下所推崇膜拜的對象,由於皇族之中、貴族之中的近親結婚行為,潛移默化的影響到了普通民眾,老百姓看到自己心中崇拜的天皇都可以這樣做,自然會引起一系列的偶像效應,所以這種近親結婚在日本普通民眾之間也廣泛存在。以致於後來,不僅僅是表兄妹之間可以結婚,甚至連親生的兄妹都可以結婚。

但為日本人此也是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因為近親結婚會使後代容易畸形或者是患上某種遺傳疾病,往往會使得很多剛產生的幼兒就會面臨著死亡。舉世聞名的明治維新運動者明治天皇,他的父親一共有八個孩子,也就是明治天皇是有兄弟八個的,但是其他七個兄弟都在早期夭折掉了。因為近親結婚所產下畸形或者遺傳病的孩子的幾率是很高的,而且明治天皇的12個孩子中也有11個夭折了。可以說,這種近親結婚,使得日本為此喪生了無數的生命,日本皇室尚且如此,對那些普通的日本民眾來說,因此而死亡的孩子更是數不勝數。

所以說,有得必有失,日本人允許兄妹等近親結婚,雖然保證了血統的純正和家族的財產不外流,但也為下一代的健康帶來了無數的麻煩。因此,小編認為,從人類的科學進化發展和優生優育的角度出發,還事不要近親結婚是最好的。


葛大小姐


近親結婚怎面對,

何況晚上同床睡,

晚上解衣此倫理,

白天互視親姐妹。

日本近親結了婚,

生下孩子該咋稱?

稱男為爸或為舅,

稱女為媽姑也能。

近親結婚難優生,

生下孩子病纏身,

很多小孩是殘化,

很多夭折早斷根。


老同志8298


屁,記得八十年代中期的一部電視劇《血的鎖鏈》就是寫一對日本兄妹因血緣關係而不能結婚,不要動不動就拿人家說事,那樣只能體現你的思想太狹隘。只有正視現實,才能趕超世界,意淫永遠沉溺於自閉!


絕地蒼浪49833876


這就是民族,人家日本民族,人民天皇陛下好那一口,上樑不正下樑歪 那咱管不著 也沒什麼,誰也不吃虧?那就叫打麻將,自扣了 這就叫日本最無恥的民族

日本最害怕的民族,就是澳大利亞民族,二戰的時候,日本被餓急了,竟然吃澳大利亞的戰俘死人肉 結果激起了全澳大利亞民族的憎恨 對日本小鬼子殺無赦,日本兵侵略到澳大利亞去了20萬日本兵,被沒有俘虜的日本兵 全部被殺死:小日本最後跑回來了又8000日本兵,二戰結束日本投降,澳大利亞給美國要了200多日本軍官,投降的戰俘,被澳大利亞潛送回國 被澳大利亞審判一個也不留?,被一個一個給絞死,所以日本最害怕澳大利亞民族。


快樂陽光gz


  說起近親結婚,人們不禁想到《紅樓夢》裡的賈寶玉和林黛玉,因為他倆是表兄妹,是典型的近親關係,卻愛的你死我活。儘管後來寶黛二人未能結為連理,但賈寶玉終究逃脫不了近親婚姻的藩籬,與薛寶釵完婚,兩人還生了個閨女“巧姐”。

  由於近親結婚頗具危害性,所生子女畸形不健康的可能性很大,鑑於此,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禁止近親結婚。

  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作為發達的民主國家,日本竟然還有親兄妹結婚的現象,比我國古代的賈寶玉、薛寶釵還厲害,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究其緣由,應該與日本君主制政體不無關係。

  日本天皇是國家的象徵,一舉一動都深刻影響著子民的行為規範。曾經有位皇子對自己的皇妹愛的五體投地,而這位皇妹也欣然接受皇兄的愛意,連皇親國舅都阻止不了。後來大家也就想開了,並且認為這樣還可以親上加親,血統更純正;再說,女兒不遠嫁,還能繼續與母后朝夕相伴,何樂而不為?

  這事傳出去以後竟然成為美談,感動了不少民眾,大家紛紛效仿,以致於成為一種傳統,經久不衰。

  不過,日本政府可能也感到近親結婚的弊端,由是規定四伏以內不準通婚,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愛情的魔力往往會使人衝破法律和理智,繼續我行我素,從而導致日本近親結婚現象時有發生,也就不足為奇了。


鄧振華


問題:近親結婚危害大,為什麼日本有兄妹結婚的現象?看完心裡有數了
談到婚姻,人們不禁想起“紅樓夢”中的賈寶玉和林黛玉,因為他們是表親,是典型的近親,但他們彼此相愛。雖然兩人沒有結婚較晚,但賈寶玉最終還是逃不出近親婚姻的障礙,由於近親婚姻的危害性,子女不正常和不健康生育的可能性很高。有鑑於此,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近親結婚。然而,令人驚訝的是,作為一個發達的民主國家——日本卻有很多近親結婚的現象。為什麼日本有兄妹結婚的現象?
首先,日本人據說非常重視血統,特別是皇室,一般就不和平民通婚,這樣的話,也只能在遠房親戚間通婚了。日本的天皇是國家的象徵,每一步都深刻地影響著人民的行為規範。貴族子弟喜歡自己的親妹妹,比如說允恭天皇的兒子就愛上了自己的親妹妹,並且最終成為天皇以後,把自己的妹妹立為了皇后,女兒不遠嫁,還能繼續與母后朝夕相伴,何樂而不為?這件事傳開後成了一個好話題,感動了很多人,大家都模仿了,這樣就成了一種傳統,由來已久。
其次,日本現代法律並不準親兄妹結婚,法律術語表示為"4等親以外的非直系親屬關係可以結婚(法律術語的“以內”“以外”通常包含本數字)。事實上,即使在中國古代,日本兄弟姐妹的通俗婚姻也是罕見的。在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影響下,每個人都認為與血緣相近的直系親屬結婚是可恥的。這在道德上是不被承認的,甚至被世界其他國家所拒絕。古代中國人從未料到的是,在幾千年後,一個離中國不遠的國家會開始普及這一習俗。即使在近代,日本天皇也曾宣佈他自己的妹妹為王后,當最高領導人帶頭結婚時,人們自然也在學著這樣做。近親婚姻的趨勢在日本慢慢蔓延。

滿堂阿明


為什麼叫日本人呢,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兄妹可以結婚,父女可以結婚


手機用戶9949159739


當代的日本法律當然是不允許“親兄妹”結婚的,帶著“兄妹”倆字的“表兄妹”、“堂兄妹”倒是屬於四等親,不在此列,如果非要說有“兄妹結婚”的現象,應該就屬於這一種吧。

事實上,我國禁止“表兄妹”、“堂兄妹”結婚的制度安排出現也已經比較晚了,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是1950年5月1日頒佈的,其中相關規定如下:

第五條 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結婚: 一、為直系血親,或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者。 其他五代內的旁系血親間禁止結婚的問題,從習慣。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經治癒,患麻瘋或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之疾病者。

也就是說,1950年婚姻法是禁止“親兄妹”結婚,其他五代內的旁系血親是否禁止結婚的問題,“從習慣”,也就是遵循民間習慣,而一般來說,漢人講究“同姓不婚”,則“堂兄妹”不得婚配,而“表兄妹”有“姑表親,親上親”之說,所以,是允許的。

1950年婚姻法通用直至1980年婚姻法頒佈時方才廢止,後者的規定如下: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也就是“表兄妹”結婚,是在1980年之後。

理由其實正是“近親結婚”有可能導致的遺傳疾病發病率增加,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5-6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後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

這種明令禁止,有一個重要考慮就是1980年後所確立的“計劃生育國策”,除了對人口數量進行控制之外,還要對人口質量有所“計劃”,所以,考慮到遺傳病的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其實,整體來說,全世界範圍內有10%的人是表、堂親結婚,或是更近的親屬結婚,這並不是一個法律規定的問題,而是習慣性的問題。

在人類剛剛進入文明時代之初,“兄妹結婚”,在某些文明之中是作為“始祖神話”存在的,比如說“伏羲”與“女媧”的兄妹婚配,哪怕是文明逐步演進的過程中,這部分習俗也在某些部落文化中殘存。

比如在春秋時代的齊國,由於用“夷禮”,受東夷風俗影響,男性貴族與家內姐妹“亂倫”的情況在春秋時代非常出名,甚至發生了兄妹為亂倫殺死魯國國君妹夫的醜聞,另外,習俗上也有所謂的“長女不嫁”之說。

而在中國的西面,可知的有高加索地區的亞美尼亞王室堅持家內兄妹、姐弟的近親婚姻,埃及地區的古埃及法老王室甚至有父女亂倫的情況,後來亞歷山大大帝的部將托勒密在埃及建立的希臘-埃及托勒密王朝,雖然是希臘人政權,也繼承了這種家庭內婚姻的傳統,比如著名的埃及豔后克里奧帕特拉就和自己的親弟弟結婚,並被其放逐,才投入了古羅馬共和國獨裁者尤里烏斯·凱撒的懷抱。

類似的習俗,在近東和中東的相對閉塞環境下都有傳承,甚至今天的中東地區仍有大量的近親婚姻。

本質上講,上述習俗都與“血統純潔度保持”的貴族思想有關,日本作為一個上千年曆史的貴族國家,甚至有天皇與親妹妹殉情的故事作為“美談”,存在類似的思想完全不奇怪。

但是,將古代的思想與現代的法律和社會現實劃等號,就不是理智、客觀的判斷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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