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仲玲、段应吉决定逮捕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仲玲、段应吉决定逮捕

会泽县检察院依法对

何仲玲、段应吉决定逮捕


2020年1月14日,会泽县监察委员会移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何仲玲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段应吉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审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21日对何仲玲、段应吉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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