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牽動著人民群眾的心。但有個別人在網絡上編造、傳播、散佈涉疫情不實信息,在一定範圍內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引發恐慌。西安市各區(縣)、開發區網信辦聯合屬地公安部門發佈了《關於依法依規堅決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重拳出擊、依法懲治、粉碎謠言。截至2月4日,已發現涉及疫情謠言信息229條,依法處理58人,其中,批評教育50人,行政拘留8人。現將相關通告和依法打擊處置的網絡謠言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請廣大網民增強法律意識,學法遵法守法,不信謠、不傳謠,發現網絡謠言及時聯繫舉報,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附:相關通告和舉報方式
法律鏈接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3.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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