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當前,這些事千萬別做!羅湖發佈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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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看完的小夥伴

答題馬上開始

你,準備好了嗎?

1 剛回到小區門口

就被保安一把攔住

抬手要給你測體溫

你該怎麼做?

這是體溫槍,不是機關槍,輕輕叮一下,你我更安心,疫情防控有規定,拒不執行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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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聚會前量個體溫

一看豈止37.3℃啊

飆到38.5℃!

你該怎麼做?

發熱就得早治療,跑了還得把你找,造成傳播危害大,還得把你送進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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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在旁發脾氣

你該怎麼做?

分清是非很重要,積極配合大家好,暴力威脅要不得,後果追責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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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總坐立不安焦慮發慌

剛好醫務人員到別處忙

你該怎麼做?

有問題,別亂跑;呆這裡,隔離治療好;遵循規定講規矩,拒絕擅離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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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眼看正規口罩都告急

手頭正好有山寨存貨

看到別人在高價叫賣

你該怎麼做?

救命物資還造假,過街老鼠皆喊打,危害社會罪不輕,從重處罰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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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

每個人都應遵循規定,積極配合

造假貨賺虧心錢、干擾醫務人員……

這些行為皆不可取

如不遵守,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

羅湖區人民政府

正式發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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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關於配合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預防、控制措施的通告

根據國家衛健委2020年1號公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為確保防控措施全面落實,現通告如下:

一、對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三、對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的,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醫療及疾控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在預防、控制疫情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從重處罰。

希望全社會主動配合衛生防疫機構和公安機關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

特此通告。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疫情防控有規定

你我一起來遵循

看完別忘了轉發給家人和朋友哦!

信息來源:羅湖區人民政府、羅湖區融媒體中心、羅湖社區家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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