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4有報廢年限嗎?

張曉家


車輛強制報廢,罰款200-2000,駕駛員駕駛證吊銷。吊銷後2年才可以初次領證。 【沒收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1款:“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罰款吊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2款:“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被吊銷後2年內不能重新領證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3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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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四的車目前沒有報廢期限。二、全國將強制實行國四排放標準,所有排放不達標的的國二、國三車型,將不允許車輛上戶,已經上戶的車輛,不達標的將引導報廢或強制報廢,具體強制報廢規定如下:1.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2.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3.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4.達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駛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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