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最后创业失败,之前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几米光阴_


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投资创业失败,之前融资的钱是否需要偿还需要根据不同的融资模式分别处理:

一、股权融资

公司天使和A轮融资是通过股东出售股权获得的(股东收取股款后继续向公司注资),或者公司增资扩股获得,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也是公司的股东,风险共担,就不需要再偿还投资款了。

二、债权模式

公司创业初期的资本来源于借款,创业失败,也是需要偿还的。此种情况是在创业者有非常高的成功预期的基础上使用的融资模式。

三、混合模式

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约定融资为债权,在公司业绩、规模、客户等考核指标达到约定的条件后,将债权按照一定的价格转为股权,俗称“债转股”。此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达到投资人的考核要求时创业失败,就需要偿还投资款;如果已经债转股了,创业失败则不需偿还投资款。

公司在创业融资过程中不限于上述三种模式,但上述三种模式是最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创业者拿到的天使和A轮融资都是股权投资,也就是第一种融资模式。因此实践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融资创业失败后是不需要偿还投资款的。


吴乐为—


天使轮和A轮都是属于商业投资,你出卖自己的创始项目的股权和发展过程中的决策权力,你要的是现实的资金支持、资源支持;而投资人要的是你未来的利益最大化回报,这是平等、自由、双方认同的基础达成的商业合作,所以,你失败了,融资的钱不需要还。


但有一点,如果你负债了,那么你就需要承担你的股权比例下的债务;还有一种可能,在清盘的时候,投资人会审查你的帐目,如果出现账目不清或是帐外的资金流动,比如你因为某一笔钱或是费用,无法及时入帐,又无法说清,这种情况发生,那投资人就要追讨;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所有的花出去的钱,没有入帐,也没有给投资人审过,就是自己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结果项目赔了,那么这时投资人会要说法的,也可以追讨时以诈骗罪为上限。


我曾有一位朋友,在接受内部投资后,自己主导公司,投资人根据不知道这些钱花哪里去了,又没有清晰的财务报表,结果投资人翻脸了,走了法律程序。总之,就一句话:如果财务没有问题,就不会有大问题。千万不要用自己的个人银行帐户走任何一笔钱,因为你清盘后,你的个人银行都可能要打流水明细的,每一笔帐都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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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鹤


一般情况不用,但违反了投资协议,或者触发了回购条款,就需要偿还融资的钱。


前几天正好有一个这方面的案子。roadstar是一家无人驾驶明星公司,A轮融资超过1.3亿美金,但,融资后,三个创始人内讧,经营不合规,后被投资人申请仲裁,仲裁的结果是他们的返还投资人的钱,其中有1个多亿的缺口,三个创始人要连带赔偿这1个多亿。


我们知道,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是不同的。股权融资出让股权,而不必偿还融资款,投资人通过出售股权,当然最好是上市出售,来获得回报;而债权是需要偿还的,借款人通过获得银行利息来获得回报。也就是说,股权融资是不用偿还本金的。


你说的天使和A轮,融资的钱有三种情况需要偿还:

一、投资采用的是夹层方式,即股权+债权结合

这种情况,显然,债权部分是要偿还的。一般这种债权,对应的是公司,但如果创始人就该部分有担保,或者借款时手续不清晰,则有可能让创始人来承担。

二、违反公司治理条款或触发对赌条款

1、投资人投资入股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会在公司治理方面提出要求,并设定违约责任。例如关联交易、公司资金管理、董事成员任命等等,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撤资等等权利,通常都会要求创始人就该部分担保,也即兜底,从而导致实际上要偿还投资款。

2、投资人为了最终退出实现收益,会要求做一定的业绩承诺,或者指定一定的发展目标,比如某年的经营性利润多少、哪一年之前必须上市等等,当不能实现时,有权要求创始人及公司回购投资人股权,一般会在本金基础上加一些利息等收益。显然,当该条款触发,创始人将面临偿还投资款问题。

三、违反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导致公司及其它股东损失的,需要赔偿。

例如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等。


所以,在融资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有些条款要慎重。创业失败后还要偿还投资款,压力是很大的。


创业投资谭律师


规则写得清楚,创业失败了,破产了,自然投资的钱就打水漂了。但法律不外乎人情,规则无外乎人情,规则之外总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里面,公司要注销时,一堆理不清楚的人情全涌出来了。

最近遇到两位创业者,公司都经过几次转型,算之前的创业都失败了,处理之前的融资各有不同,这里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公司不宣布破产清算,即便业务完全转型了,跟之前的关系不大了,都还需要延续之前的股权结构,除非低价收购投资人的股份。

一般而言,创业者都非常感激自己在急需资金时的投资人(机构),他们也不会轻言失败,而是继续用原来公司的品牌、人员,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留着,除非自己实在扛不下去了,钱没了,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前景了。

背着之前的股权而转型,这类公司要生存下去其实非常难,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下一轮估值太高,很难得到支持。

按理说,之前的公司算完全失败了。他是在第二次、第三次创业,但这些创业者很讲义气,也可以说死不认输,就背负着之前的投资人、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走。


2、重新注册一家公司,从零开始。

我遇到的这两个创业者,都无法按照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创业,实在是背着走不动了。

但新创业时,会对天使投资人做个补偿,会送些股份给他感恩的投资人。

我要说的是,这些都是人情的部分。按照规则来讲,要送股份也要一视同仁,对天使轮的有交代,对A轮的也要有交代,那又相当于背负之前的投资人负重前行了。

所以,这时的创业者,一般都是在用人情作为衡量标准,不是按规则来。

正常清算破产,让上一次的创业画上句号,走好各种清算法律流程,毕竟投资机构也要有完整的背书,哪些公司算创业失败消失了,哪些是经过几次转型,股份还保留点。


创业失败了,投资资金就打水漂了,但感情债却会一直让你背着的,且多是创业者自己主动要背,主动会背的。

哪个人会忘记曾经的恩人、贵人呢。

创业呀,七七八八,就永远难脱离一些人情世故了。


财经作家邱恒明


所谓的天使投资或者说A轮融资,都是属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如果没有具体的条款限制,一般情况下,清算过后是不需要归还融资款的。不过也会视情况而定。

加入了特殊条款

有一些公司因为急于融资或者对自己项目有相信,可能会跟投资人进行对赌。例如在某个时间段内,营业收入或者用户数达到某个数量,如果达到了这笔融资继续。如果没有达到预期,可能投资人会要求归还投资款,或者部分投资款。这个在投资协议中,大家需要注意到。

之前很热门的一个新闻,就是俏江兰的创始人张兰与鼎晖的对赌协议失败,最终导致了张兰的净身出户,相当一分钱都落不到自己手上了。

财务混乱,资金去向不明

投资人在企业清算的时候,是有权了解公司所有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如果企业经营期间,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费用,或者创始人私自挪用过一些费用没有用作公司发展。那么投资人是有权利追回这部分的资金。

有很多我认识的人创业,财务混乱,很多费用都说不清出处,记账不严谨,转账不严谨,报税不严谨。如果投资人真的要跟你较真,这些说不清出处的费用,全部有权利要求你个人补偿。

结论

正常情况下,风投的钱是不用归还的,这是一种自愿的合作,用较少的资金撬动较大的项目。但是风投的钱也不是可以由你个人支配的,所以使用投资款也要非常的小心谨慎。


小渔的创业信条


这个钱确实是需要处理的,不过不叫做还钱,专业一点来说是:

清算

而且清算不是自己想怎么算就怎么算的,一整套流程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公司解散,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即清理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和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如果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但是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融资商业计划书定制,询zboshi007,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依法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别说你懂商业计划书


当然不需要还了。无论是天使轮还是a轮,其实他们都是股权投资,也就是投资机构注入一定的资金,然后获得初创企业一定的股权,这意味着投资机构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他们所投资的资金就成为公司的资产之一。

而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就算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但创业者也不需要偿还投资人的钱。当然,如果公司倒闭之后,拍卖相关资产所得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之后仍然剩余一部分资金,那投资人是可以要求获得一定比例的分配。不过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其实本身都没有多大的资产,就算把公司的资产拍卖之后,用于偿还债务以及支付员工工资之后,就所剩无几了。

其实目前创业公司的失败率很高,很多投资机构的钱都没法正常拿回。



过去几年时间创业非常火热,大家都怀着创业的热情纷纷投入到创业大潮当中,梦想有一日能够把企业做大,做上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虽然目前创业的人很多,但能够真正走上成功存活三年以上的企业都很少。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初创企业能够存活超过三年以上的比例不超过10%。即便那些能够拿到天使轮融资或a轮甚至b轮融资的企业,有很多企业因为各种因素最终走上了破产。

比如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95后王凯歆,当初她拿到天使轮投资1500万,号称要让投资人赚足95后的钱,结果拿到这么多钱投资之后,王凯歆就盲目扩张,财务混乱,甚至拿投资人的钱吃喝玩乐给自己发巨额奖金等等,最后钱没有用到刀刃上,结果导致创业失败。而王凯歆的创业失败,最倒霉的当然是投资人,因为神奇百货倒闭之后,王凯歆他们是不用偿还投资人的钱,这样徐投资人就只能吃哑巴亏。



类似王凯运这种案例,在过去几年发生很多,就算有些创业公司能拿到b轮甚至c轮的融资,最终仍然逃脱不了倒闭的命运,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年共享单车行业。

共享单车刚推出来的时候异常火爆,各种风投机构纷纷布局共享单车行业,然而经历了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共享单车就迎来一个重大变局,很多共享单车企业纷纷关门大吉,即便有些企业能拿到b轮融资也免不了关门的命运。



在共享单车这一波投资当中,有一些风投机构是赚钱的,比如朱啸虎,但更多的投资机构把钱投进去之后都只能打了水漂。


贷款教授


这就是股权和债权的区别了。

对于天使和A轮,属于股权投资。钱融进来之后,取得公司的一定股权,变成公司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是跟公司共荣辱的。就像股民去买公司的股票,只要买了,就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持有期间跟这家上市共进退。公司好,股价上涨,股民赚钱,公司不好,股价下跌,股民赔钱。在此期间,公司不需要对股民的投资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才在清算结束之后,还完债务、优先股之后还剩钱,再给股民分分。

所以,天使轮和A轮投资,创业失败之后,钱是不需要还的


莫吝金钱


融资是股权投资,就是合伙做生意,盈亏肯定也要承担的,我原来有帮过一家公司做融资,他们两轮融资了3000多万,今年也爆雷了,估计离破产也不远了。投资人的钱也打水漂了。股权跟债权不同,股权是出让股份换取资金,债权就是借钱必须还的。



奋斗的小金鑫


看你的投资人,并且看你是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没有特殊约定就是不需要还。债券融资是必须得还的,不过一般公司融资天使轮和A轮都是用股权融资的,所以不用还,当然前提是这笔钱用的合理,每一笔支出都是合理的,都是公事,如果很多支出都是私事,那么肯定投资人就会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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