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基數和工資總額一樣嗎?

韓惜憶


代表著福利待遇的公積金繳費基數當然是以工資總額作為標準繳納好。不然的話,職工不合算!

首先弄清楚什麼是公積金基數。就是職工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所依據的繳費工資最低標準。

然後就要知道什麼是總工資即:工資總額。就是指個人每個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國家核定過的各種津補貼之和。

接著就要弄清楚為什麼要以個人的總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和各種社保的繳費基數都是一樣的,都要有一個具體的工資作為基本標準。這個標準不能以扣過各種保險的打卡工資(實發工資)為依據,這個實發工資明顯低於總工資,不能代表職工個人真實的工資報酬,如果不按照真實的工資報酬(總工資)扣繳住房公積金,也就不能反映或者說不符合職工的實際收入情況,同時,也就滿足不了職工住房問題的有效解決。換句話說,職工的公積金餘額就會相對的減少,在需要購房、修房等的時候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這個表格中長方形之內的就是我的總工資,也是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我的打卡工資是現在是4754.07元,


像年終獎這樣的收入,在2022年之前暫時性地不納入繳費工資基數,這個國家有政策規定。就是說這塊收入不算總工資的。

可以這樣說,目前所有的相當於福利待遇的社保基數都是總工資,否則,職工不合算!


中小學教育者


這個不一定的,理論上是你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但是要看你單位的公積金政策,你所在城市公積金基數上限和下限,以及你個人的收入。下限一般是當地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上限是當地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這個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裡有說明。假如你所在城市平均工資為六千,那麼你的公積金基數就不能低於6000*0.6=3600,同時也不能超過6000*3=18000。

情況一,好一些的國企會採用你上一年全年的工資總額/12做為你每月公積金的基數,前提是你這個平均月收入在你本地區公積金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若是超過這個範圍,低於就按本地下限算,高於就按本地上限算。按照上述例子,那麼如果你的工資在6000-18000之間的話,那你得基數大概率就是你去年平均工資了。

情況二,很多私企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只用職工的基本工資或者當地的最低標準做為基數給員工繳存公積金。這種情況你的基數就肯定低於你的工資了

情況三,少部分企業會自己定義一個員工繳存基數,基本跟員工的工資沒有太大關係。這種情況一般也是基數要低於工資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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