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18 證券簡稱:日月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8
債券代碼:113558 債券簡稱:日月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樓會議室(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東吳鎮北村村)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傅明康先生主持會議,會議採取現場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傅凌兒女士、馬武鑫先生,獨立董事溫平先生、羅金明先生、唐國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監事湯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王燁先生出席本次會議;總工程師範信龍先生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普通決議議案,已獲得由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 1/2 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邵禛、林惠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通過現場見證,本所律師確認,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方式 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出席 會議的人員具有合法有效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結果真實、 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閱讀更多 證券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