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最後的遺詔到底是啥?

黃花李


都走開,我來答!這是一個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故事!

絕望的亡國之君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帶領的農民起義軍如摧枯拉朽之勢攻克北京。他們在景山上的一棵歪脖子樹上發現了以發覆面崇禎屍體,同時也看到了他藍色的衣袍上,用血書寫的遺詔:“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崇禎之死,標誌著明朝的終結!

崇禎上吊前,經歷了兩天巨大的絕望。三月十七日,農民起義軍圍困北京城。這兩天,他所信賴的大臣、太監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他命令自己的皇后、妃子自殺,親手砍死了一個公主和眾多妃嬪。他也想逃跑,可因為他愛面子,沒敢告知身份,北化門閉門不納;他轉向安定門,可已經被守軍緊閉;他想返回宮殿召集百官,可卻空無一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萬般絕望下,崇禎爬上了紫禁城背後的景山。大廈傾頹,無力迴天,百感交集,咬破手指,寫下血書,在十九日凌晨,自縊而亡。

獨特的遺詔

崇禎的遺詔,是獨特的。首先,歷代君王的遺詔多不是親自寫的,多由皇帝信任的大臣起草,與其說遺詔代表皇帝的個人意願,不如說是大臣對未來大政方針的設想。比如明代的武宗去世,楊廷和負責起草詔書,以皇帝的名義革除弊政,開啟新的篇章。其次,詔書多寫給子孫,要指定繼承人。明朝已經不行了,寫這些也沒辦法實現,所以,崇禎的遺詔更多是寫給李自成看的。

嚴格意義來講,這不算是一份遺詔,更像是一份內心的吶喊。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在這份遺詔中,崇禎責備自己品德不足,埋怨諸臣誤國,自認無臉見老祖宗,請求李自成不要傷害百姓。說自己品行不足,只是為了烘托“諸臣誤朕”,無顏見祖先,令人痛心,不傷百姓,是崇禎最後一個善良的願望。“諸臣誤朕”是遺詔的核心,也是他對十七年從政的總結。

為何“諸臣誤朕”?

到了明朝中後期,國家機器已經無法正常運轉,各項事務的開展,需要在皇帝的部署下有大臣配合實施,可這幾十年來,崇禎的感受是:無人可用。他說:“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一心為公的臣子如鳳毛麟角,賣官鬻爵、結黨營私為自己謀福利的臣子遍地都是。崇禎想改變國家頹廢的面貌,希望整個國家機器能夠正常運轉,希望能夠改革弊政,可惜他總是一個人唱獨角戲。

十七年,他任用過五十多位內閣大臣,創下了歷史記錄。六部和都察院大臣頻繁更換,一共任用了13位吏部尚書,兵部尚書17人,戶部尚書8人,都察院左都御史132人……崇禎太過心急,頻繁地更換領導班子,導致沒有一項政策能夠長久有效地實施。明末文官集體固然有無法避免的頑疾,但崇禎的個人政策起了一個反向作用。他彷彿用實力證明了一件事:不努力一下,都不知道人生有多絕望!

國家興亡,個人的力量很難力挽狂瀾!崇禎的遺詔,留給我們的是無限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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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讀史


公元1644年三月十八日,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禎帝朱由檢砍死妃嬪數人,並命令左右去催懿安張皇后自盡。懿安張皇后隔簾對朱由檢拜了幾拜,自縊身亡。


三月十九日拂曉,大火四起,城外已是火光映天。此時天色將明,朱由檢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卻無一人前來,朱由檢說:“諸臣誤朕也,國君死社稷,二百七十六年之天下,一旦棄之,皆為奸臣所誤,以至於此。”最後在景山歪脖樹上自縊身亡,死時光著左腳,右腳穿著一隻紅鞋。時年33歲。身邊僅有提督太監王承恩陪同。

上吊前,崇禎於藍色袍服上大書:

“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至此,統治中國276年的大明王朝宣告覆滅。

十六歲登基的崇禎執政時,明朝處於內亂、外患、地方勢為割據、龐大的文官集團把持朝政,整個明帝國可謂內憂外患,風雨飄搖。崇禎帝勤儉勤勉,兢兢業業,但“生不逢時”,無力迴天,最後城破自縊。

清軍入關後,為籠絡人心,下令以帝王禮安葬崇禎帝,並修建了園寢建築,成為明十三陵的最後一陵。


楓葉永刀


萬方無罪,罪在朕躬。我是子曰讀歷史,你的問題我來回答。

古代最有溫度、最讓人感動的“罪己詔”便是崇禎皇帝的遺照了。此詔講述了明朝滅亡的原因,崇禎皇帝的迴天乏力,也對其後事做了交待。此詔書內容如下: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大意是說我做了17年皇帝,直到逆賊李自成攻打到了京城,朕非亡國之君,爾等皆亡國之臣。我死後無顏面見祖宗,請摘去我的王冠,用頭髮蓋住我的臉面,任憑逆賊分裂我的屍體,請不要傷害城中一個百姓。

崇禎皇帝寫遺詔前,太監曹化淳說:“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 崇禎帝聽後深以為然,明朝若非黨爭,若非文人大臣誤國,何至於此!嘆道:“朕非亡國之君,爾等皆亡國之臣。”

接著安排後事,崇禎帝對周皇后說:“事已至此,你是國母,理應殉國。”周皇后深明大義,解帶自縊而亡。

轉過身來,崇禎帝溫情地對袁貴妃道別,貴妃淚流滿面,默默自縊而亡。

然後,崇禎帝心灰意冷,喃喃自語道:“汝何故生我家!”說完拔刀亂砍,年僅16歲的長平公主被砍斷左臂,昏死過去。砍死砍傷妃嬪數人,崇禎帝難過至極,不能自已。

北京城破,年僅33歲的崇禎皇帝披髮掩面,左足赤露,右著朱靴,咬破手指,在衣襟上寫下血詔後,用腰帶自縊身亡。惟一跟隨崇禎帝的秉筆太監王承恩見到崇禎帝已經駕崩,在皇帝面前哭拜之後,也在對面的海棠樹下自縊。

【作者寄語:我是子曰讀歷史,喜歡我的小夥伴,點贊關注加留言。一曲肝腸斷,天涯何處覓知音。】


子曰讀歷史


1644年3月,李自成大順軍攻取北京。在煤山發現了崇禎皇帝的屍體。崇禎皇帝的衣袖上寫著:“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此外,還有一行字是:“百官俱赴東宮行在。”

這應該就是崇禎皇帝最後的遺詔吧。


1644年的春天,是崇禎皇帝一生中的最後一段時光。

在這段時光裡,崇禎皇帝的日子過得並不舒坦。

正月裡,李自成大順軍就在西安誓師北上,要來進攻北京。而朝中大臣們對於形勢雖有自己的見識,但是憚於崇禎的剛愎自用,大多不願直言不諱地獻計獻策。

經過幾次朝議,崇禎終於作出應對的決策:

  1. 派大學士李建泰代帝親征,出京督師;
  2. 抽調寧遠吳三桂部,撤回關內,迎擊李自成大順軍;
  3. 檄調薊鎮總兵唐通、山東總兵劉澤清率部進京勤王。
但是,這些措施毫無用處。

李建泰一出京城,士兵就開始紛紛逃跑。李建泰最後只剩下幾百親軍,不得不躲進保定,暫時安身了。

吳三桂遠離北京,撤離寧遠的工作費時費力,還得防範清兵乘機攻打。因此,直到北京失陷,吳三桂還在行軍路上緩慢地走著呢。

山東總兵劉澤清謊稱自己墜馬受傷,無法行動。崇禎無可奈何,只得賞賜四十兩銀子當醫藥費,讓他養好傷,率部前往保定,堵截李自成。但是劉澤清卻洗劫了臨清城,向南方遠遠地逃跑了。

薊鎮總兵唐通倒是忠心,接到勤王詔書後,立即率領八千精兵來到北京。崇禎也只是賞了唐通四十兩銀子。

而且,崇禎為了加強控制這支部隊,派太監杜之秩充任監軍,凌駕於唐通之上。

此舉惹火了唐通。唐通以北京屬於平地,不易作戰為理由,率部跑到了居庸關,不再管北京城的事了。崇禎乾瞪眼,還是無可奈何。

如此一來,在軍事上,崇禎已經無力阻擋李自成大順軍的進攻了。

擺在崇禎面前的路只有一條:遷都南京。

可是,崇禎內心雖然明白只有南遷這一條路了,作為皇帝,他卻不願承擔棄守京師的責任。

崇禎打起如意算盤:讓首輔陳演率領滿朝文武,再三哭諫,力勸自己南遷;最後,自己再裝作不情願的樣子,勉強答應群臣的請求。

崇禎想得挺美的。可明末朝廷裡的大臣也都不含糊。大家都明白崇禎的意思,誰也不上套。免得將來崇禎卸磨殺驢,推卸責任。

於是,大臣們一個個義憤填膺,聲言要“死守京師,與流賊決一死戰”。弄得崇禎對這些大臣惱恨上火,卻也無可奈何。

就這樣,寶貴的時間白白浪費了。

當李自成兩路大軍形成包抄之勢以後,南遷的可行性就沒有了。崇禎只好發出“朕不能守社稷,可殉社稷”的哀嘆了。

在人生的最後一夜,崇禎安排三個兒子出逃躲藏;逼迫周皇后自殺,又殺死公主、嬪妃多人……

隨後,崇禎寫下了最後一道諭旨,這是發給成國公朱純臣的。內容是任命朱純臣總督天下軍隊,扶持太子,振興大明。

可惜,朱純臣並沒有收到這份諭旨。它被太監送到內閣,還沒有來得了人發出去,就被大順軍繳獲了。

崇禎好似沒頭蒼蠅一般,到處亂竄了一夜。天明之後,他親自鳴鐘上朝,可是哪裡還會有官員在這個時候來參加朝會啊。

成為孤家寡人的崇禎,萬般無奈,只得上吊自殺了。

結語:“百官俱赴東宮行在”,這應該是崇禎皇帝的最後遺詔。

崇禎雖然身殉社稷,但他內心肯定還是希望明朝能有忠臣義士,出來輔佐太子,重新復興大明王朝的。當然,這想法,不過是崇禎的一廂情願而已。


品茗讀史


古代帝王遺詔和普通人差不多,無非就是交代自己的身後事,其中指明由誰接班顯得更為重要。崇禎這個明朝的末代皇帝,相比其他皇帝臨終遺言有所區別,因為自己的天下岌岌可危,已經沒有了大明王朝昔日的輝煌,更多的是臨終前感慨之言。

那一天恐慌後的平靜

公元1644年3月18日下午,李自成起義軍的喊殺聲在皇宮中依稀可見,帶著幾許惆悵的崇禎帝焦慮萬分,但一種更復雜的心情,讓他又歸於平靜。崇禎帝在喧鬧的皇城內四處遊走,看似有目的在查看軍情,又好像是行屍走肉般毫無頭緒,抬頭看看即將落山的太陽,崇禎帝知道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了。崇禎帝失落的回到宮中,開始著手安排自己的身後事,雖然馬上要面臨國破家亡的境地,但大明的勢力並沒有消失殆盡,所以安排太子順利脫險才是頭等大事。崇禎帝安排好太子的退路後,就開始了殘酷的家庭大屠殺,他讓自己的女人相繼弄死,甚至還親手砍殺了親生女兒。古代殉葬殘酷的影子此時表現的淋漓盡致,她們的死說是殉葬也好,殉國也罷!最後都是一個悲慘的結局,崇禎帝殭屍般的殺戮之後,再次陷入了平靜,一切都該結束了。

崇禎帝之死

公元1644年3月19日凌晨,李自成的起義軍已經兵臨城下,皇城內的崇禎帝就好像甕中之鱉一樣,等待著農民起義軍的宰殺。起義軍殺伐之聲越來越近,此時的崇禎帝像無頭蒼蠅一樣遊蕩在宮內各城門之間,可始終像做無用功般無人應承,崇禎帝望著寂靜的深宮,不禁長嘆著世態炎涼。眼看無力迴天的崇禎帝,還是不願意放棄最後反抗的機會,他曾嘗試召集曾經大明的文武百官,可所有的命令都如石沉大海,始終沒有一個大臣能來朝拜他。幾近絕望的崇禎帝,唯一能保留的是帝王的那份尊嚴,他不願意死在起義軍這類螻蟻手中,所以他選擇了在景山一顆歪脖樹下自縊。

最後簡單的遺詔

歷史上有記載的資料來看,崇禎帝在臨死之前留下了隻言片語的遺詔,原內容為:

朕已喪天下,不敢見先人,亦不敢終於正寢。

從這句話上來看,這無疑又是罪己詔的老思想,曾經崇禎帝為了給基層打精神雞血,多次發出罪己詔提振士氣,但總體來看顯效甚微。崇禎帝最後留下這句內疚的遺詔後,可能感覺有些簡單,又或是內心的情緒沒能充分發洩出來,這就有點意猶未盡的意思了。崇禎帝站在景山瞭望下面戰火紛飛,不由得靈感再次突襲,可此時手中又沒有筆墨紙硯,只好咬破手指以血做墨,用自己身上的龍袍做紙,再次書寫了遺詔的續集。

追加的遺詔續集

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以上是崇禎帝用血補的那幾句,從中不難看出,他老人家最後還想為自己撇一下責任。崇禎帝首先說明自己上臺後沒閒著,一直勤勉為大明王朝做有意義的事,可誰知自己點背天災不斷,大家都是知道這天災是不可抗力,這不能怨我啊!崇禎帝說這句話還真不是胡說,他老人家上任不久後,旱災、蝗災、瘟疫等輪番上陣,其治下的百姓真是生不如死。自古百姓都是根基,根基不牢地動山搖,溫飽都無法保障的百姓,自然要起義尋生存尋活路。可這些起義的農民搖身一變,又成了崇禎帝嘴裡的逆賊,此處省略一百個字。之後崇禎帝再次嘮叨自己無顏見列祖列宗,甚至這次直接表明要用頭髮蓋住自己的臉,這真是要把“無顏”的思想落實好。最後再發揚下風格,你們這些逆賊可以踐踏我的屍體,但請不要傷害我的百姓。崇禎帝最後這句話的高度,真的讓人傻傻的分不清,逆賊是農民起義軍,他們曾經都是大明的百姓,那麼逆賊等於農民,農民又等於百姓,百姓又等於什麼?崇禎帝站在自我高度的理論,真的讓我們常人很難理解,所以要說崇禎帝最後遺詔是個啥,答案可能是啥也不是。


追記歷史


崇禎遺詔,不僅是個歷史問題,還是個政治問題。

崇禎皇帝的遺詔,現在一般根據《明史》所載,寫於衣襟之上,原文內容是:“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

但崇禎帝自殺時,只有一內監王承恩同死,身邊並無他人目睹,而李闖軍收殮屍體後,更沒有相關記載。因此,崇禎遺詔一事只能是旁人傳言而得。況且《明史》乃清朝所修,很有可能會根據政治需要刪改。所以,明史所載現在一般公認的遺詔未必準確。

在同時代人趙士錦的《甲申記事》一書中,關於崇禎之死,只有:“左手書“天子”二字”,未涉及到遺詔一事,這“天子”兩字應該是太監王承恩在死前怕亂兵毀壞皇帝屍體而寫。而趙士錦當日在北京城中,其消息來源是內相(太監), 應該是有一定可信度。如果有遺詔,這麼重要的事情應該不會遺漏,所以這就是一種可能性,崇禎無遺詔。

在另一本時人的書《甲申核真略》中,關於崇禎之死記載:“(崇禎)衣袖墨書一行雲:‘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於正寢。’又一行雲:‘百官俱赴東宮行在。’”其消息來源也是宮內太監。作者楊士聰是崇禎四年進士,官至左諭德,當時也在城中,所載應有較高可信度。其他明末清初時人筆記涉及此事的記載於此大略相同。

此遺詔內容與明史所載有內容相同之處,但也有很大不同。原因何在,分析如下:

1、相同部分內容:失江山,無顏見祖宗。

2、添加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自去冠冕,以發覆面。”這是清朝為了顯示自己得國之正,有意貶損崇禎。“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這是借崇禎之口貶低李自成為賊。

3、刪減內容:“百官俱赴東宮行在。”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清朝一貫宣揚明亡於崇禎,而滿人是打敗李闖逆賊而取得的已經無主的江山。但崇禎的一句“百官俱赴東宮行在”,實際上就是已傳位於太子,崇禎雖死,但明的國祚未絕,清的江山是得自於明。當然太子朱慈烺生死未知,但朱慈烺是正牌太子,非南明那些王爺可比,法統上講只要朱慈烺在明朝就在。清的天下是得之於明還是得之於無主,至少對其安定漢人心還是有宣教上區別的。


有史以來


問題:崇禎皇帝最後的遺書

老泰迪講歷史,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遺書

年僅三十三歲的崇禎皇帝在絕望中咬破自己的手指寫下遺書: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

遺書翻譯

大體的意思也就是在說我這個皇帝啊,真的是不甘心,我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我勤勤懇懇做事,真心為大明朝。明朝滅亡了,我也沒臉見我的列祖列宗了。我的屍體任由李自成處置,但請求李自成不要傷及到我的百姓!

後續

看完遺書的李自成為之動容,心情久久不能平復,下令厚葬崇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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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泰迪講歷史


崇禎皇帝朱由檢,明朝末代皇帝,他在自縊之前留下了一份特別的遺詔,為何算是特別呢,因為此遺詔不是用筆墨寫的,也不是寫在紙上的,而是崇禎皇帝用自己的鮮血,寫在了自己的衣服上,也可見寫此遺詔的無奈與悲壯。而已此遺詔不是留給自己的後人或者大臣,而是留給把自己逼死的起義軍首領李自成。更特別的是遺詔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勿傷百姓一人。”

此遺詔寫於公元1644年3月19日,在位17年的年僅33歲的朱由檢寫於煤山壽皇亭之上,當寫完這份遺詔後,朱由檢便自縊於一棵古槐樹上,陪同他自縊的只有太監,身邊無一護衛,堂堂一國之君,可見當時情形之悽慘。

朱由檢最後留下的這份血書與其說這是一份遺詔,我覺得更不如說是一份自悔書或者是埋怨書。從內容可見,朱由檢當時是很悲憤的,這句“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說明他恨的是身邊無有用之人,無人可以幫他,沒有治國之明臣,導致了滅國。

為何他能這麼想,其實朱由檢接手明朝的時候,明朝以及是強弩之末了,那是是內憂外患,內有閹黨和東林黨爭權亂政,農民起義,外有東北的女真人覬覦,切國庫空虛,朝堂之上大臣之間只為爭權奪利,無心社稷。其實朱由檢這個人還是很勤懇的,一心為國,史料記載,朱由檢二十多歲就已經有白頭髮,眼角長紋,雞鳴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勞成疾,宮中從無宴樂之事,光“罪己詔”都寫了六次。但是僅靠一人之力,也是無力迴天。朱由檢滅了閹黨之後,東林黨一家獨大,但是東林黨只是地主家商人的代表,根本沒有治國之能,除了年紀很大的孫承宗,可以說朝堂之上盡是庸臣。再加上崇禎本人剛愎自用、急躁的性格,明朝的滅亡,其實只是時間問題。

當然,崇禎這份最後的遺詔,“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可以看出崇禎不畏死,“勿傷百姓一人”可看出崇禎確實想當個明君,還是心繫百姓,願用死換百姓安寧,也算是保留了一國之君的最後一絲尊嚴吧。


寫天下


崇禎在自縊之前留下遺書一份,算是自己最後的呼聲,不甘心做亡國皇帝。古代的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後事發佈遺詔,所謂遺詔,就是皇帝臨死時所寫的詔書。但在明朝,卻常常是在皇帝死後由大臣主持起草的,遺詔寫成的時候,皇帝早已命歸西天,其內容和皇帝本人的意願實際上沒有多大關係。因此明朝的皇帝更替,往往能給久負重望的大臣一個革除弊政、整飭朝綱的機會。如明武宗和明世宗逝世後,內閣首輔楊廷和和徐階,分別起草他們的遺詔,把當時弊政來了一個總清算,得到朝野的一片稱頌。

明朝還有一份遺詔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之所以說這份遺詔非常特殊,是和別的遺詔相比有許多不同:它雖然是崇禎自己寫的,卻是他上吊前寫的;它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筆墨寫成的,而是崇禎咬破手指,以指當筆,用自己的鮮血寫成的。這份遺詔的發佈對象也很特別: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後事,而是專門留給對手李自成看的;更獨特的還是它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幹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與其說是一份遺詔,不如說是一份自責自悔書,哀告和埋怨信。

這份遺詔寫於農歷1644年4月25日(三月十九日)清晨,地點是煤山壽皇亭上。從兩天前李自成的農民軍開始圍攻北京城以來,崇禎已經連續兩個晚上沒有合過眼。23日晚上,他是在“內外諸臣誤我!誤我!”的通宵嘆息和埋怨中度過的;24日夜間,農民軍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趨於崩潰的崇禎連殺了幾位嬪妃和親人後曾試圖出城,努力失敗後親自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可是鐘聲響了許久也沒有一個人前來,他徹底失望了,便想做自我了斷,也許是不想讓人們在皇宮發現他的慘狀,於是與太監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壽皇亭。

當時壽皇亭是剛落成的一個亭子,為崇禎操練宮內士兵之處,可如今卻成了他要去見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時天已破曉,東方露出了魚肚色,山窮水盡、萬念俱灰的崇禎跌坐在亭子裡,欲哭無淚,但他實在不甘心就這樣默默地告別這個世界。於是脫下絳黃色的龍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憤然留下了這份遺詔。於是自縊而亡,陪同他上吊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在中國幾千年歷史中,君主被敵人俘虜或殺死的很多,在政變中被殺的更多,但臨危自殺的卻只有崇禎一人。三天後,李自成的部隊才找到這個僵死的國君。

崇禎的這份遺詔,從字面上可以歸結為四層意思:一是責備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諸大臣不忠心報國,欺騙了他,誤了國家大事;三是自認為無臉面見祖宗;四是請李自成不要殺害百姓。而第一層意思只是虛晃一槍,關鍵是為了烘托第二層意思:“諸臣誤朕”。如果說,“無面目見祖宗”,確實是一件痛心的事,那麼,“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無疑只是一個善良的願望而已。所以,這份遺詔的落腳點或說崇禎最想表達的意思,還是“諸臣誤朕”四個字。這不僅僅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是發自崇禎內心的宣言。


老森


崇禎皇帝朱由檢,是明朝第十六位皇帝,同時也是明朝作為全國統一政權的最後一位皇帝。他性格多疑,刻薄寡恩,儘管如此,崇禎卻贏得了後世人的普通同情,人們大多認為他不該是個亡國之君。為什麼這麼說呢?崇禎是非常勤政的。這比他的前任好得太多。根據史料記載,朱由檢同志二十多歲就已經有白頭髮,眼角長魚尾紋,“雞鳴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勞成疾,宮中從無宴樂之事”。

但正如許多明粉所評論的那樣,勤奮並不代表你優秀。工作再努力、再勤奮,方向錯了,也是白搭。朱由檢宵衣旰食,光《罪己詔》都寫了六次,可最終也沒有迎來大明王朝的復興。

公元1644年3月19日,崇禎帝在北京煤山歪脖樹上自縊身亡,死時光著左腳,右腳穿著一隻紅鞋,年僅33歲。臨死前,他留下了遺詔:“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短短61個字,道盡了這位皇帝淒涼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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