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學生被老師連扇8個耳光,學校:已停職,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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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西安某小學六年級班主任楊老師當著全班學生的面連扇學生8個耳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從網曝的視頻中聽到,班主任楊老師問學生:“問你話呢?給家長說了沒有?我告訴你,我一天忙得很,今天家長髮個消息說‘娃丟了’,明天家長髮個信息說‘娃死了’,後天家長髮個信息說‘娃腿折了’。”最後就把教室門關上,班主任楊老師抓住學生的耳朵,當全班同學的面掌摑了學生,連扇了8個耳光。


教育局和警方介入調查,學校方表示,打學生的楊老師已被停職處理。目前,被打學生家長在派出所與楊老師達成和解。

這個事件的原因是因為這名學生晚上留宿在學生家且未完成家庭作業。楊老師是從小學四年級接手該班,除班上一位學習成績好的女生外,其餘同學都被楊老師打過。

在我們讀書那個年代,老師體罰學生是很正常的,那時候家長都經常給老師說,如果學生不聽話,就給打。其實,家長說的“打”就是懲戒教育的意思,也不會讓老師當著學生面連扇孩子8個耳光。


隨著社會發展,家長法律意識越來越強,有相關數據表明,有7成的家長支持老師懲戒學生,但很少有家長支持老師體罰學生。靠打罵教育出來的孩子有一種自卑感,孩子的性格會變得很內向,不愛與人交流與溝通,會把自己封閉起來,一旦遇到問題很容易走極端,影響著孩子的未來與發展。

老師體罰學生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相關要求,也違反了《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老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理,具體處理辦法可以參照以下處理意見。

老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情節較輕的,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情節較重的,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並通報批評;當年考核視為不合格,不能晉升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情節嚴重的,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予以降聘或解聘,並通報批評;兩年內考核視為不合格,不能晉升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構成犯罪的,喪失教師資格,並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老師體罰學生時有發生,從老師的主觀上來看,都是希望學生能夠遵守學校紀律,按時按量完成家庭作業,希望孩子以後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我相信很少有老師故意去毆打學生,由於學生的所作所為讓老師感到很痛心,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老師在批評教育學生的時候,越說越生氣,於是就有了打學生的衝動。有的老師在體罰學生的過程中,的確太過分了,與教師的身份不相匹配,也有老師因為體罰學生的行為涉及到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需要懲戒權,而不是體罰權。懲戒學生的目的是讓學生知道為什麼錯,錯了就要受到懲罰的道理,在以後的學習中能夠達到引以為戒的目的。體罰學生會傷害到學生的身心健康,不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這是在多部法律中有明確要求的,既然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受到相應的處罰也是應該的。

老師手中握的是教鞭而不是耳光,老師嘴裡吐出來的是金玉良言而不是汙言穢語,老師甘當育人的階梯而不是高高在上,老師良好的師德和靈魂能鑄就教育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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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應該想到這位教師不可能是瘋子,不可能無緣無故過去扇孩子的耳光,肯定是有原因的,不過對於一個教師來說,無論小孩犯了怎樣的錯誤,即使是罵了你,你也應該靜下心來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不是去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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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老師這樣做有違師德,可以允許針對性的懲罰,但不能演變成有損學生自尊心的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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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這個學生沒有參加老師的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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