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江西省铜鼓县委 原书记罗光荣(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光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光荣在担任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中共铜鼓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光荣简历:
![江西一县委原书记被公诉](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罗光荣资料图
罗光荣,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江西高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任高安市上湖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1999年1月至2000年1月,任高安市黄沙岗镇党委副书记;
2000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宜春市旅游局副局长;
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宜春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铜鼓县委副书记;
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3月,任铜鼓县委书记;
2019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8月,被免去中共铜鼓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9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11月,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閱讀更多 江南都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