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孜託合提·吐孫尼亞孜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茹孜託合提·吐孫尼亞孜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和田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向和田縣人民檢察院提請公訴,經審查,2019年10月11日,和田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向和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0月12日,和田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019年10月13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兔子託合提·吐孫尼亞孜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