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馮學華一審被判死刑,拒絕法律援助未上訴,曾先後在眉山、樂山作案,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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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馮學華,十足一人渣,犯下五宗罪,歹毒三人殺。惶惶無終日,擔驚又害怕,流竄走天涯,最終被活抓,一審死刑判,腦袋徹耷拉,深知罪孽大,不願多回答,拒絕向上訴,知道命沒啦。



做人要值價,絕不可犯法。血債血來償,善惡有報答。敢與法律抗,你能算個啥!


平淡人生一帆順


當了土匪,或者其他的案犯,判刑了,還要上訴,都是頑固分子,對於所犯的罪行,根本沒有認識,不以為然,大喊冤枉,意圖減刑,甚至無罪釋放。

有的案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清楚,知道自己觸犯刑律,該受刑罰處理,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默默承認。其中許多是有認罪伏法的,所以不上訴,這也算盜亦有道,匪亦有道了。就像《大宋提刑官》裡的那夥強盜,搶劫富人,但是幫規裡不許殺人。

古話說的,一人做事一人當,敢作敢為,所以不上訴。當然其中也有的白膽豬,根本無所謂,或者充硬漢,不屑於上訴的,情況比較多,不能一概而論。


青山不掩


經確證的事實和判決只能等待執行。但法律付予被告人的權利不會因被告人的放棄而放棄,死刑案件一審定案(判決)後自然進入複核二審,由上一級法院進行司法審查。不論被告人上訴與否,接受法律援助與否。經二審裁決一審合法,證據確實後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程序,再次複核(文件複核),被告人不需出庭。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通過,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出複核文件和執行命令。中級法院接到法律文件(文書)按法律規定交付執行,並將執行結果回覆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就本案來說,無辯護為輕罪可能,後續的基本上都是文件複核。


雅安李光傑


本案不管罪犯是否上訴,上級法院都會按照司法程序於以再審,以確保不致怨、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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