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違法強拆後,拆遷戶最終能拿到多少錢,會比強拆前多嗎?

萬典律師多次強調,在現如今徵地拆遷活動中,對於老百姓的合法房屋,政府部門是沒有直接強拆的權利的,必須經過法院的准許才能強制執行。但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徵收方在沒有與拆遷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前提下,為了不耽誤工期,直接強行拆除百姓房屋,而且不給補償。

面對這種情況,很多拆遷戶選擇上訪、找關係等方式,想要拿到合理補償,但很多時候上訪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錯過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法律時效,導致最終維權無果。一般情況下,我們房屋被非法強拆後,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來拿到我們的補償款。

房屋被違法強拆後,拆遷戶最終能拿到多少錢,會比強拆前多嗎?

那麼房屋被違法強拆後,老百姓都能獲得哪些賠償?賠償方式是怎樣的?具體賠償標準又是多少呢?萬典律師為您詳細講解:

首先,違法強拆後能獲得哪些賠償:

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違法強拆行為的介入,被拆遷人可以通過拆遷安置補償程序獲得相應補償,所以老百姓的拆遷補償款不僅包括因違法強拆行為對被拆除房屋、附屬物、被損壞的室內物品等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還應包括被拆遷人可能享有的全部拆遷安置補償權益,如拆遷安置房、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

其次,關於賠償方式:

支付賠償金以及返還財產、恢復原狀均是國家賠償的賠償方式。如果房屋系因城中村改造而被拆除,恢復原狀已經不具備現實可能性,對被拆遷人的財產損失以支付賠償金的方式賠償符合客觀實際和法律規定。同時,從切實保障被拆遷人居住權益和補償權益的角度出發,如果被拆遷人未獲得安置,行政機關還有提供拆遷安置房的義務,以保障被拆遷人的賠償方式選擇權。

房屋被違法強拆後,拆遷戶最終能拿到多少錢,會比強拆前多嗎?

最後,具體的賠償標準:

行政機關在確定行政賠償標準與額度的過程中,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對被拆遷人的損失賠償,要填平補齊受損的財產權利,確保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不低於其他被拆遷人所享受的拆遷安置補償利益。同時還要考慮到被拆遷人自房屋被強拆後多年未獲得補償、賠償的客觀情況,切實彌補因違法拆遷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對被拆遷人作出公平合理的賠償。對於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等損失賠償問題,行政機關應當按照當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並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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