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從太原市規劃局和自然資源局獲悉
老軍營小區無購房合同業主和部分業主
可辦理不動產登記
由太原中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原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
開發建設的老軍營小區
有業主至今未辦理不動產登記
本著“尊重歷史,便民利民”的原則,我中心參照省住建廳、省國土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聯合出臺的晉建房字[2015]215號《關於加快解決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遺留問題的意見》及市政府有關批示,已為相關住戶辦理了不動產證。
然而部分業主無法提供購房合同
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
為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服務群眾,太原不動產登記局、登記中心研究決定為無合同住戶辦理不動產證。現將無合同購房人公告和為老軍營小區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公告,公告期為15個工作日或者60個工作日,如對以下產權歸屬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期內與太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繫,如無異議,公告期滿後,我們將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具體名單為:
“什麼樣的房子可以登記?”
“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最近 太原市正式出臺了
《太原市處理不動產登記遺留問題實施方案》
對以上疑問做了全面解答
Q:
什麼樣的房子可以登記?
A:
太原市城區範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權屬清晰無爭議,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可予以保留的。
原則上於2016年9月30日前建成並已交付使用的。城中村範圍內經確認、審核予以保留的既有建築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認為符合條件的。
由政府公告列入徵收或拆遷範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不屬於本次遺留問題處理範圍。
Q:
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A:
1、提出申請:初步審核後,組織相關申請主體持相關基礎資料向辦公室提出處理申請;
2、分派任務:按照不同的類型,分別向相關部門下達《審核任務書》;
3、審核把關:各部門按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辦理意見書》,加蓋公章後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
4、審議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後,並根據決議結果分別向各相關部門下達《處理決定書》;
5、辦理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處理決定書》後,在官網或報刊予以公告,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且無查封、抵押等限制登記情形的,為申請人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對房屋存在異議的,購房人通過司法裁決確定物權歸屬,憑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等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對於有查封、抵押等限制登記情形的,依法處理到位後再辦理。
6、同步處置:各職能部門根據《辦理決定書》要求,根據各自職能完善手續、實施行政處罰、追繳相關稅費。對60日內拒不配合的,相關部門可向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部門申請啟動司法程序,並對單位和個人啟動失信懲戒機制。
目前 太原市力爭在三年內
即2021年12月31日前
基本解決我市不動產遺留登記問題
買房時一定要選擇有實力、資質和信譽良好的開發企業所開發的樓盤,同時要調查清楚該項目的土地是否被抵押。
如果土地被抵押,開發商一旦倒閉,業主就可能永遠辦不了房產證,另外最關鍵的就是一定要確認開發商的“五證” (即國有土地使用 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否齊全。
監審 | 梁 豔
資料 | 太原市規劃局和自然資源局 搜狐焦點太原站
綜合整理 | 山西公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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