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啦!12月13日龍巖永定區三幅地塊要出讓啦

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經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決定公開拍賣出讓下述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標的的基本情況、規劃指標要求和出讓說明

出讓宗地特別說明

1.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有意競買人可至實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的現狀為準)。

2.本次拍賣地塊建築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報區直有關部門審查;按人防規定需建設人防工程的,競得人須按人防工程的規範要求建設。拍賣地塊的地質鑽探、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辦理不動產權證和其他相關手續費用均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3.拍賣地塊信息:
永定區北環路圓通寺旁地塊、永定區下坑片區350822-01-39地塊、永定區下洋鎮高速路口右側地塊的規劃控制指標均按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出具的有關地塊出讓規劃條件及紅線圖確定,以土地現狀(淨地)供地。競買保證金均按起始價的20%確定,拍賣增價幅度為10萬元,不設保留價。

定啦!12月13日龍巖永定區三幅地塊要出讓啦

4.出讓金繳交方式(分二期繳清)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繳納成交價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餘款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付清。

5.交地時間及動工開發建設期限:自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一年內交地。開發建設期限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內動工,自動工之日起三年竣工。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但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競買者可於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點索取有關拍賣資料,報名時應提供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文件資料,並將競買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採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資料》。競買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我局製作的《拍賣資料》。申請人參加競買並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則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定,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2日的正常上班時間,到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管制利用股獲取拍賣出讓文件資料。

五、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址為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及提交報名資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2日17時00分00秒(保證金需在此時刻前到賬方為有效)。

經審查,競買申請人按本公告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及相關報名材料,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9年12月13日1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並通知其參加拍賣會。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於2019年12月13日上午10時整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龍巖市永定區廣電大廈七樓)舉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拍賣出讓成交價款以人民幣按總地價計算,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佔用稅、契稅等其它相關稅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佔用稅、契稅等其它相關稅費須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二)競得人在拍賣成交後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宗地成交價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餘款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付清。

(三)競買成交後,競得人的地塊競買保證金即可計入成交價款,作為出讓合同定金;競買未成交的,地塊競買保證金在本次拍賣會結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四)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須競得人提出書面申請,在競得人按約定(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由競得人控股的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我局同意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可以根據中標結果與競得人先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待競得人按約定(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五)本公告與其他所有出讓文件資料均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對競買人競買、簽約和履行合同均有約束力。

八、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享有解釋權。

來源: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15日
原標題:龍巖市永定區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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