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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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房,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原則上應該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

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以上問題:

婚後購房的幾種情形

1、男女登記結婚成為合法夫妻關係,如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了房產,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寫誰的名字雙方都享有一定份額,離婚後一般按照平均分割的方法決定份額,除非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過錯或一方使用婚前個人財產等購房出資。否則,均按照均分原則處理;

2、男女未登記結婚,而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雙方一起出資購買了房產。此種情形,離婚分割房產時,不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需要雙方舉證證明房產出資情況,比如各方出資比例是多少,能夠證明出資比例的,按出資比例分割;不能證明出資比例的,雙方又協商不成的,只能按照合夥購房,推定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3、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但婚後購房款均為一方全額出資購買,購房款又是一方婚前存款,此時,房子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時,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行為,如果離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產,應該綜合考慮雙方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過錯程度、貢獻力等情形,給予另一方適當補償;一般在均分原則上考慮另一方的各方面條件給予比例分割。

4、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一方出首付款按揭貸款購房,無論寫誰的名字均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將房子歸屬於用姓名貸款一方,由貸款一方給另一方適當補償,即按照實際情況給對方找差價即可。

5、雙方未登記結婚,一方出資首付款,寫另一方名字並用此方名字貸款。離婚時房產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把房子給名字貸款方,由名字貸款方給對方補償。因為雙方未登記,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雙方舉證證明出資情況,依據合夥人購房原則,比照市場價格按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總而言之,現在的夫妻購房情形多樣,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按照實際情況決定分割比例;

建議雙方在購房時最好保留各類證據,比如聊天記錄、購房發票、出資銀行流水、各種合同等,防止日後發生糾紛,雙方各不相讓、各持己見、費時費力傷感情。


每日法律諮詢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雖然只寫了女方的名字,離婚時房產雙方均由有權分割。

我這裡剛好有兩個的例子。

我的閨蜜在2009年和丈夫共同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只寫了她前夫的名字。2017年兩人離婚了,經過諮詢,房產兩人都有權分割,當時,男方圖省事,一再要求賣掉房子,房款一人一半。但是閨蜜考慮到孩子還小,堅決不同意賣房子,否則就不離婚。最後,雙方經過協商,公證,房產價值45萬,房產給了女方,但閨蜜孃家幫忙,付給男方15萬,才順利離婚。事實證明,閨蜜當時非常明智,現在不僅自己住著大房子,而且房產升值到了80多萬。

還有鄰居的女性朋友也是類似的情況。房子是兩人婚後買的,寫了雙方的名字,離婚時也是要財產分割,房子26萬,一方要麼要房,要麼出錢。當時我們都勸朋友要房不要錢,畢竟十萬塊錢不經花,更買不起一套房子,但是朋友一下拿不出10萬塊錢,只好放棄了房子,男方給了她10萬塊錢。

我身邊兩個朋友的例子,都說明,婚後的房產都是共同分割的。

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是木子物語,期待與你相遇。


木子物語


作為一個房產從業者,我來回答一下。

首先:婚後買房,如果你用的是家庭共同財力所購買的,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購買的,更是理不清頭緒,一般法院都會認可夫妻共同還了月供。離婚時兩個人都可以分得財產。

第二,婚後買房,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全額出資,並且有付款憑證,且有到公證處公證,這是贈與其子女個人的,另一半配偶是沒有的,這個在離婚時,當然歸個人。

第三,婚後買房,配偶一方父母只出了房款的一部分,並且有公證給其子女個人。這一部分可以給子女個人。在離婚時,如果有升值空間,還可以提出升值部分按比例來劃分。

第四,婚後買房,如果要實現個人的產權也是可以的。在辦理產權時,配偶另一方到不動產登記局,寫自願放棄財產的聲明,簽字按手印。這樣就可以辦成個人的名字了。但是估計這樣幹了,不離婚也要離了。

我是陳杰搞地產,希望您能關注我,向我提問。



陳杰搞地產


婚後買房,根據新婚姻法,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離婚後房子的產權是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只有幾種特殊情況,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資產,離婚的時候不分配或少分配。

1,別人贈予給夫妻中的一方,就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贈予不一定非得父母,任何人都行,只要有公證,此房產是贈予給夫妻中的一方,那就屬於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這個房產不分割。

2,夫妻婚後買房中,首付是一方父母付款,夫妻共同還款。離婚時,付款父母、夫妻三者都可以參與房產分割。

3,婚後買房,夫妻一方自願放棄房產產權,同時有公證,離婚時,就不參與房產產權分割。

婚後買房,一般情況都是各佔50%產權。個人認為,只要離婚的時候不是對方太過分,畢竟也是夫妻一場,一人一半也就算了,不要太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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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


看情況,我在此對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個人財產做一個詳細的解答。夫妻共同財產,顧名思義,即結婚後屬於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財產,確認夫妻共同財產的節點是結婚登記之時,未經結婚登記的,當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自然也不存在夫妻共同債務。何為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共同債務?下面一一祥解。

【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本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

6、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8、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投資、經營、知識產權收益)

9、股權或合夥份額的歸屬問題以公司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為準(篇幅原因,不懂可關注私信留言)

10、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出資比例共有,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女婿或者兒媳一人名下的,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12、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除有相反證據外,同居期間所得為共同共有

13、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書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地位和處分效果:

夫妻雙方對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決定權,如果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取得的財產

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4、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孳息(利息、租金、天然孳息)、自然增值

5、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6、婚前一方購買(包括首貸)的不動產,在婚後登記於一方名下,歸登記方所有

7、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和婚後因人身傷害取得的財產)購買的不動產(婚後個人財產如因人身意外傷害獲得保險賠償金50萬元購買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則為個人所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為夫妻共同共有)

8、股權、合夥份額的歸屬問題以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準

9、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為夫妻個人財產

10、約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

【夫妻共同債務】

(一)有外部約定時,按外部約定

原則上,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對外負債,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1、共同對外簽字的

2、一方簽字,另一方追認的

屬於個人債務的情況:

1、一方舉債,與債權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一方舉債,夫妻約定為個人債務,債權人知道的(債權人不知道,仍為共同債務)

(二)沒有外部約定時

1、如果舉債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經營活動時,為共同債務

2、超出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的負債,為個人債務(債權人有反證的除外)

【彩禮問題】

我國婚姻法認為,彩禮不屬於贈與,而應當是婚前給付、轉移所有權、娶嫁允諾三者的結合,這其實繼承了中國傳統的習俗,也符合常人的一般觀念。以下三種情況,支付一方有權請求接受一方返還彩禮:

1、未結婚

2、結婚但未共同生活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結語

法律源自生活,法律並不是奢侈品。讓晦澀難懂的法律融入大眾、迴歸生活,是每個法律人應盡的義務。本期內容到此結束,欲瞭解更多法律專業知識,敬請關注我私信留言。


法學階梯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歸誰,其實這件事有多種情況討論,並不是像很多人想的那樣“結婚之後買的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一人一半”。而是需要看購房出資的來源。

一、購房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購房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單獨出資方不能證明購買出資使用的是婚前個人財產,那麼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離婚了在一般情況下,兩個人是一人一半。

二、購房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有很多人認為結婚之後兩個人的財產就都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不分彼此,其實這種想法是有問題的,兩人結婚之後,再取得的工資、獎金等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前的財產還是屬於個人。所以如果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財產購買房產還登記在自己的名下,那麼這套房產在一般情況下屬於登記人,離婚時歸登記人所有。

如果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財產購買房產但是登記在配偶的名下,那麼這套房產在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房子兩人平均分配。


東友律師團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女方的名字,離婚以後房子歸誰呢?我來解答一下。

如果是結婚以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那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如果夫妻離婚,房產是一人一半。

如果這個房子是女方父母出的錢,或者是女方的婚前財產買的,如果有女方父母的贈予證明,或者是買房的錢是女方婚前存的錢,只要證據確鑿,那就可以認定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如果離婚以後,這個房產是歸女方所有,沒有南方一分錢。

現在的年輕人很奇怪,兩口子過的好好的,怎麼老是提起離婚,提起瓜分財產。這讓對方聽了,多麼的傷感情,多麼的難堪呀。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一方名字,離婚時房子歸誰還不一定呢!

如果是婚前購房,房產證寫女方名字,通常房產歸女方就沒什麼爭議了,但婚後購房的情況,房產證寫女方名字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還不足以憑這點信息判斷,還要結合其它案情來認定,除房屋登記外,影響房屋分割的重點還有出資來源、是否有特殊約定。


1、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房產證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這房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共同分割。


2、婚後夫妻一方父母出資全款為自己子女購房的,如果房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房產歸自己子女。


3、婚後夫妻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購房,登記在配偶名下,如果沒有明確的只贈與個人的和表示,還是夫妻雙方均有權分割。


4、婚後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配偶名下的,如果沒有明確的只贈與個人的和表示,還是夫妻雙方均有權分割。至於分割份額視具體案情而定。


5、如果購房時對房屋所有權屬家庭內部的分割有特殊約定,只要不違法,以約定為準。

.......

實際情況還不止以上這幾種!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你沒說是誰出錢買的房,這就要看具體出資人是誰,才能決定房子產權歸屬。


妻子孃家出錢,既然登記在女方名下,就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送,跟別人沒有關係,男房是分不到產權的。


夫妻出錢,不論兩口子誰出,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約定份額的話,就是一人是一半。


公婆出錢,那麼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可能性較,既然已經登記在女方名下,視為對小夫妻兩人的贈與,沒其他約定也是一人一半。


再討論一種情況,如果有按揭怎麼分。妻子孃家出按揭,那麼產權歸女方,但共同還款部分應該給男方補償。


小兩口共同出按揭,還是一人一半。在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情況中,就算是公婆出了首付,雙方依然應該是一人一半。


當然,以上這些都是根據自己瞭解的婚姻法規定和身邊案例分析的,具體還是應該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好愛吳勉丫


第一,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下通常法院會認定為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男女雙方結婚,那麼房產就歸房本上所登記的人個人所有。但如果雙方未登記結婚,房屋屬於房本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是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錢款。第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並且僅僅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此時房屋屬於該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登記結婚或婚後時間的推移而自動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屬於房本上所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二人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房屋所有人應把其中一半作為債務還給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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